关于印发《凤台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18:12信息来源:凤台县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凤台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属地政府:

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现将《凤台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凤台县住建局

2025年9月9日

 

 

凤台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步加强我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彻底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巩固治理成果,根据《凤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县城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污口,水体水质有明显好转,达到长治久清的目标。

二、管理主体及措施

县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要坚持建管并重,保持良性运行。建立乡镇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按照《凤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监测、清淤、保洁、日常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河道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明确水系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加快形成生态环保、住建、城管、水利、乡镇等多部门综合协调与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县城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综合环境效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县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到位,建立长效管护工作机制,成立凤台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

县住建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牵头负责县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指导,依法处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单位,负责对城市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马场沟、三里沟水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质保期内维修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河道周边和水体内的垃圾清运,全面落实卫生保洁措施,沟段包千到人,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制度。打击垃圾随意倾倒、餐厨油污乱排放行为。

县水利局:加强县城水体河长制工作落实,负责对水体实施生态循环补水工作。

城关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排查辖区范围内异常水体,对水体周边环境进行日常管理保洁、宣传、维护、监管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好菱角湖、明珠渠河道的清淤及修复工作。

凤凰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排查辖区范围内异常水体,对水体周边环境进行日常管理保洁、宣传、维护、监管整治工作。

3.规范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督查通报制度。县住建局牵头,定期对城区水体实行集中检查,然后把检查发现的问题以督查通报形式反馈给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对水体保护进行日常宣传,实施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建立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让群众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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