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7-25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20197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凤政办【200316文件规定,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并根据政策和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县房地产行业。

2、研究制定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3、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负责住宅信息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城镇住宅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全县城镇房地产开发管理及老城改造工作;负责住宅质量、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5、指导全县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组织实施住宅商品房准入、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6、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督察、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

8、负责全县房屋租赁管理。

9、负责全县的物业管理及旧小区整治工作。

10、负责全县楼盘表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的监督检查,实施房屋安全鉴定,督促有关产权人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

14、负责对全县各类新建建筑物的白蚁防治工作。

15、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全县房改资金。

16、做好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17、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18、负责抓好我县老城改造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加或减少部门。局机关由人秘股、综合股、房地政股三个股室组成。产权处由人秘股、产权登记股、二手房管理股、房地产抵押登记股、房地产测绘股五个股室组成。

纳入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本级

2

凤台县房地产产权和市场管理处(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175.00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175.00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58.59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2018年住房保障公租房等住房保障专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04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9.01万元,占94.92%;事业收入125.56万元,占4.12%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9.10万元,占0.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83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6万元,占13.5%;项目支出2455.36万元,占8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16.5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816.5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61.12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2018年住房保障公租房等住房保障专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9.0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36.04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2018年住房保障公租房等住房保障专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0.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8.93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2018年住房保障公租房等住房保障专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4万元,占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7.33万元,占0.2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465.42万元,占93.0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47.43万元,占5.56%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5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5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0.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94.86万元,占7%;项目支出2455.36万元,占93%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0.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7.3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33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3. 住房保障(类)支出2465.4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465.4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5.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47.4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47.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2.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我单位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6万元,比2017年减少18.95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监管,压减一般性支出,我单位2018白蚁防治费用及办公费等费用减少。2018年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机关正常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打印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白蚁防治专用车),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凤台县房管局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三个项目,涉及资金2455.3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评价结果显示,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1799万元,主要用于凤凰湖新区2017年酒东新村(550套)棚改项目及凤凰湖新区2018年酒东新村二期(215套)棚改项目工程建设;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56.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8年廉租住房补贴;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600.3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8年廉租住房补贴(104.55万元)及和谐家园三期保障房(495.76万元)等工程建设。全年圆满完成即定任务,不断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使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达到了年初任务目标和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对“
凤凰湖新区2017年酒东新村(550套)棚改项目及凤凰湖新区2018年酒东新村二期(215套)棚改项目工程建设2018年廉租住房补贴、和谐家园三期保障房工程建设”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55.36万元。   
  
组织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从整体情况来看,县房管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使用经费。部门支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所有项目都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并加强了过程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严格执行了专款专用制度,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联系方式:05548611618

    箱:122710122@qq.com

附件:淮南市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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