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25 10:39信息来源: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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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概况

1.主要职责

2.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预算表

1.2022年收支总表

2.2022年收入总表

3.2022年支出总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淮办秘〔2019〕12号)和《中共凤台县委、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凤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市场监督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负责食盐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凤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以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二十二)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三)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指导全县“小个专”党建工作。

(二十四)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职责

1.严格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3.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4.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5.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查处违法行为。

6.负责对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7.负责职权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十七)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逐步将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审批事项取消或者改为备案。对化妆品新原料实施分类管理,高风险的实行许可管理,低风险的实行备案管理。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满足新时代公众用药用械需求。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审评、检查、检验、监测等体系,提升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部门预算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2年度部门预算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的“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注销办理效率,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持续推行登记注册实名验证工作,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多场景应用。

2.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重点打击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行为,强化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3.加大质量技术服务。发挥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标准技术和认证等服务。深入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加强涉企收费、运输价格监管,大力整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二)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规范市场竞争。

1.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围绕市民舌尖上的安全,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以网络交易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广告违法行为。加大新型案件、大要案件查办力度,树立执法权威。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宣传发动,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严厉打击职业索偿、虚假注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3.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深化广告业发展指导服务。强化计量监管和检测机构监督。

4.加大消费维权力度。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加强消费教育引导。

(三)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民生安全。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规定,落实“四有两责”,加强执法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二是继续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全年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任务。三是推进监管规范化,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提高问题的发现率,逐步建立完善覆盖食品监管全程的制度体系。四是有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五是加大《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加大抽检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提升监测有效性和及时性。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继续开展特种设备重点单位检查工作,排查并消除隐患;扎实做好安全月期间特种设备宣传工作;强化监察人员培训工作,筹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活动;筹备组织液化气充装站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四)开展标准质量提升行动,护航高质量发展。

1.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传统优势产业,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技术攻关,加强重点产品质量比对提升,完善质量监管和激励机制,提高制造业质量水平。

2.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力度,查处各种侵权行为,净化注册商标、专利环境;认真开展《商标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本部门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五)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抽查力度,实现各业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进各项监管业务综合抽查,集中统一公示抽查结果。

2.强化信用监管。完成商事信用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系统建设,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

(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选举工作。继续推进凤台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第二部分 2022年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收支总预算2652.10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收入预算2652.1万元,本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2.1万元。

(一)本年收入2652.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2.1万元,占100%,比2021年预算增加387.65万元,增长17.12%,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收入增加,职能划转项目经费列入我局。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265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7.65万元,增长17.12%,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收入增加,职能划转项目经费列入我局。其中,基本支出1780.2万元,占67.1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871.9万元,占32.88%,主要用于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52.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2.1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52.1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9万元,占26.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7万元,占12.92%;卫生健康支出1243.5万元,占46.90%;住房保障支出194万元,占7.31%;科学技术支出160万元,占6.03%。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7.65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一是职能划转专利项目经费列入我局预算支出;二是监管职能转变涉企收入减免后增加我单位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费检定专项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9万元,占26.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7万元,占12.92%;卫生健康支出1243.5万元,占46.90%;住房保障支出194万元,占7.31%;科学技术支出160万元,占6.0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124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9.17万元,增长13.6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的正常调级进档和新录用人员增多、在职人员每月增加的提租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71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万元,增长0.27%,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监管职能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大,费用支出增多。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34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3.5万元,增长72.04%,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新增录用人员和离退人员每月新增加的提租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1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8.16万元,增长83.37%,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在职职工每月的提租补贴经费及新录用工作人员。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2022年预算16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比2021年预算增加12.43万元,增长8.42%,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专利项目业务经费。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4.9万元,公用经费165.2万元。

(一)人员经费161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其他支出等。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87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8.9万元,增长11.35%,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费检定专项经费和专利专项经费。主要是: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871.9万元(其中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871.9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9.65%,增长原因主要是我局增加强制性检定专用设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5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2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贯彻执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政策措施。对我县域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企事业、自然人的奖励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依据凤政【2018】55号文件

(3)实施主体。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全县获得知识产权认证企业和个人。

(4)起止时间。2022年01月-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我县域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企事业、自然人的奖励补助资金。

(6)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专利专项资助资金

实施单位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属性

年度预算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60

年度资金总额:

120 

其中:财政拨款

60

其中:财政拨款

12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

年度目标

为促进我县区域内知识产权运用、创造和发明健康良性发展,成果应用,对获得产权认证、发明创造及使用符合年限的企业及自然人的资助补助金。对全县区域内的发明创造及使用新型等的认证企业和个人资助资金全覆盖。

贯彻执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政策措施。对全县区域内的发明创造及使用新型等的认证企业和个人资助资金全覆盖。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

指标

我县获国内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等企业与个人的数量

≥90%

20

数量

指标

我县获国内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等企业与个人的数量

 

 

20

质量

指标

支出合规

对全县企业和个人获得知识产权认证资助率≥100%

20

质量

指标

支出合规

对全县企业和个人获得知识产权认证资助率≥100%

20

时效

指标

对获奖企业和个人资助资金的时间

专利专项奖励资金执行率100%,任务完成时间2022年底

10

时效

指标

对获奖企业和个人资助资金的时间

专利专项奖励资金执行率100%,任务完成时间2022年底

10

成本

指标

合理控制在预算内

合理控制在预算内

10

成本

指标

合理控制在预算内

合理控制在预算内

 

10

经济效益指标

减轻获奖资质认证企业的费用

满意

10

经济效益指标

减轻获奖资质认证企业的费用

满意

 

10

社会效益指标

营造全县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满意

10

社会效益指标

营造全县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满意

 

10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提高

群众满意度提高

10

服对

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提高

群众满意度提高

10

(二)机关运行经费。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9.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0.2万元,增长9.6%,增长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进一步加大了市场监管领域运行成本增多。

(三)政府采购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共有车辆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22年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市财政局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本级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局机关.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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