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回应】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三季度互相回复情况

发布时间:2023-10-09 15:46信息来源: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诉求类型 交办时间 任务单状态 答复内容 联系人 办结期限
投诉 2023-09-30 10:42:0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营商环境(商铺用电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2807602104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金地华府商铺业主来电反映,该物业统一收取商铺9.5元一度电,其认为此收费不合理,不符合相关规定,请部门核实处理。
二、处理情况
     经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凤台县金地华府商铺用电是淮南市东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管变压器转供电区域,非供电公司直供用户,电费由自管变压器运营管理方即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该小区变压器存在线损和变损,故而在收取电费时加了一定的线损和变损费用,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完善迎峰度夏(冬)期间用电峰谷时段划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3]198号)文件规定,每年7、8月期间,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每日用电高峰时段调整为16:00-24:00;低谷时段调整为0:00 -9:00;9:00-16:00为平段。其他月份峰谷时段保持不变,每日9:00-12:00、17:00-22:00为高峰时段,23:00一次日8:00为低谷时段,其余时间为平段。
    经与淮南市东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沟通,金地华府商铺的经营时间均在用电高峰时段,所以电费相应高一些,等到9月份费用会相应调整低一些。
三、回访情况
该来电信息保密无法通过电话联系来电人,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管局价格检查分局0554-8681337。
2023-10-09 23:59:00
投诉 2023-09-30 07:57:5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电视遥控器无法使用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907603603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2年底其在凤台县关店乡周庄村村委会东侧广场旁马路边一家店铺(仅一家,无店铺名,平时售卖馍面)购买一个电视遥控器,但该遥控器无法使用,其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请部门核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了解,在凤台县关店乡周庄村村委会东侧找到了广场,在广场旁边有一家正在办丧事,没有发现有店铺售卖馍面及电视遥控器。后来,经向广场旁边的几家住户询问,均说没有店铺售卖馍面及电视遥控器,后电话联系了来电人反馈了相关情况。
三、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7日9点37分拨打电话18714****667,用时3分50秒向来电人反馈调查情况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丁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25584。
廖先生 2023-10-09 23:59:00
求助 2023-09-28 14:34:37 办结 群众反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非我局负责,建议向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王* 2023-10-09 23:59:00
投诉 2023-09-27 10:42:5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足浴按摩店消费纠纷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707604202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27076008001“1、2023年5月28日其与其朋友前往凤台县刘集乡体育西路龙祥花园西区“龙祥商务会所”按摩,店内价目表标价足浴按摩为80分钟129元,但店内技师仅按摩20分钟后便离开,且其付款时店家要求其支付茶水钱15元/人,其称茶水价钱并未明码标,就该情况其已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2023年6月10日凤台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知其,该足浴店会在100天内进行处理,现已达到100天,其9月18日拨打凤台县市场监管局(8891315)号码,工作人员告知已处理完毕,处罚700元左右,并没收非法所得,其表示该接电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且其表示在未处理完毕该问题时,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完毕后电话告知其,但工作人员未提前告知其;2、就问题一,其通过12345热线反映后,市场局再次与其取得联系仍然告知,问题已处理完毕,对商家处以700元罚款,其对该处理结果表示不满,且并未将其的费用退还”一事,表示对部门答复不认可,现要求该店铺将多收取费用退还给其,且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处罚结果公布在官网上,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在店家经营场所收银台有“龙祥会所消费指南”标识牌,列明服务项目和价格,在男宾区入口处有“龙祥洗浴会所”标识牌,列明服务项目及价格和烟茶的价格。据店家工作人员讲述,2023年5月28日晚有3个顾客来店消费,点了2个足疗服务(129/人,80分钟)。其中一个技师服务40分钟左右离开,至顾客离开也未再继续提供服务。顾客结帐时先付款足疗费用258,后付茶水和浴资45元。投诉人付款后报警,出警人员与双方调解协商,未达成调解协议。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询问投诉人有什么要求,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投诉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2022年6月2日,我局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法》的规定对店家立案调查并进行了处罚“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凤市监处罚[2023]351号”,且相关处罚已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详见附件)。
三、回访情况
群众就同一问题反复投诉,已联系群众并解释,但群众仍不能理解。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朱先生 2023-10-09 23:59:00
投诉 2023-09-27 08:06:3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烧烤店经营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607603407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凤台县城关镇万嘉购物广场1号楼19-20“小宋烧烤”(苏果店)店内未设置凉菜房(店主电话:1777****5797)售卖凉菜。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联系群众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商家没有制作凉菜,应客人需要帮助客人从隔壁餐饮店要的。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7日11时35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南先生 2023-10-09 23:59:00
投诉 2023-09-27 07:54:23 办结 群众反映的 ,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主管负责。 陈女士 2023-10-09 23:59:00
咨询 2023-09-26 16:16:3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营商环境(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6076080041)高度重视,我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钱庙乡创业者表示,近期其欲开设一家猪头肉半成品加工厂,现咨询食品卫生许可证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同时据其了解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有场地面积要求,故欲了解若食品卫生许可证无法办理成功,办理小作坊证需何材料及具体流程,请部门联系群众予以解答,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来电人,并就咨询的相关问题予以了答复。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7日上午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庙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8315。
陈先生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6 11:33:2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斌锋江山印物业收费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807601300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斌锋江山印小区6*****业主反映,其家装修前缴纳2000元装修押金,及300余元垃圾清运费至物业。现物业退还其装修押金时,再次收取其100余元建筑垃圾清运费,群众对此存在异议,表示垃圾清运费中已包含建筑垃圾清运费,物业存在重复收费情况,请予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双方已经协商处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6日16时23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高先生 2023-10-07 23:59:00
投诉 2023-09-26 11:30:2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凤凰宫足浴店无营业住宿证等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607606402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26076036008“其于9月23日至9月24日期间在凤台县凤凰新区凤凰首府“凤凰宫足浴店”住宿,但发现该店无营业住宿证,其办理住宿时无工作人员登记住宿人身份信息。同时称该店存在乱收费情况,收取其住宿费376元/天。”一事表示,其反映后,9月26日10:47工作人员电话(1915****6)反馈其,告知此事非市场部门管辖,且对店铺多收费问题,部门人员表示仅能协调退费,群众对此不满,请部门重新核查处理并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实地检查,“凤凰宫足浴店”办理的是凤台县枫琳阁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明码标价收费。该公司无营业住宿证属于公安机关管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6日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于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栾先生 2023-10-09 23:59:00
投诉 2023-09-26 09:31:0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凤凰宫足浴店无营业住宿证等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607603600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于9月23日至9月24日期间在凤台县凤凰新区凤凰首府“凤凰宫足浴店”住宿,但发现该店无营业住宿证,其办理住宿时无工作人员登记住宿人身份信息。同时称该店存在乱收费情况,收取其住宿费376元/天,请部门核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实地检查,“凤凰宫足浴店”办理的是凤台县枫琳阁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明码标价收费。该公司无营业住宿证属于公安机关管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6日10时45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于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栾先生 2023-10-08 23:59:00
投诉 2023-09-26 08:40:2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奶茶店食品安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507609406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于9月25日20:00至21:00左右在凤台县朱马店镇“蜜雪冰城”奶茶店花费6元购买一杯拿铁咖啡,饮用后出现肚子疼及呕吐现象,群众怀疑该店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故对此不满,希望部门核查处理并反馈,谢谢!(群众称不需要赔偿,但希望凤台县市场监管部门尽快前往现场核查并致电反馈)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凤台县朱马店镇西大街十字路口北边的“蜜雪冰城”奶茶店进行了检查,检查时该奶茶店正在经营,该店证照齐全,并提供了上级公司给其发货的单据,该店负责人介绍该店平时十分注重食品安全,当晚没人向其店反映所售卖的奶茶有食品安全问题。执法人员无法认定投诉人所反映的出现肚子疼及呕吐现象和饮用该店产品有关系,且多次联系投诉人,对方未接听,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保证食品安全。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7日上午9 点22分、10点44分、9月28日上午9点11分,执法人员多次打电话联系投诉人,但投诉人一直没接电话,也没有回电话。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店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331315。
缪先生 2023-10-08 23:59:00
投诉 2023-09-25 10:51:3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液化气站供气质量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507602701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户现使用液化气站(地址:凤台县丁集镇丁庄村村部东侧100米左右)内供气,该液化气站多次要求其更换液化气罐、供气并要求维修其燃气灶(其均同意),原其户使用的燃气灶使用凤台县刘集镇液化气站供气时完好,但改用丁集镇曹楼村液化气站供气以及维修燃气灶后,使用一星期左右,该燃气灶在做饭时发生爆炸,其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液化气站(地址:凤台县丁集镇丁庄村村部东侧100米左右)供气存在问题,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查,被投诉人叫李*红,给用户更改喷嘴时,需要抹密封胶,他没有带胶,就抹了牙膏,造成燃气灶损坏。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燃气灶损坏了可以通过保险,现在被投诉人已经跟投诉人沟通好。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6日9点36分拨打电话 159****1,用时3分30秒向来电人反馈调查情况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好的。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丁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25584。
张先生 2023-10-09 23:59:00
举报 2023-09-25 10:15:1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足浴店无证经营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5076034006)高度重视,我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岳张集镇寺沟村“贵足道”足浴店未办理消防证及卫生许可证(已营业一年),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该投诉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的凤台县岳张集镇寺沟村“贵足道”足浴店进行了检查,该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421MA8QQLQ0X6);消防证、卫生许可证非我局负责。
三、回访情况
由于投诉人姓名及电话均保密,我们无法回复投诉人。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张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110315。
2023-10-08 23:59:00
投诉 2023-09-25 09:33:5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学校食堂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407600200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精忠中学食堂经常售卖不新鲜、冷冻食材,且菜价较高(套餐)。希望部门核实该学校食堂卫生及餐饮合格证,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核查,凤台县精忠中学食堂未售卖不新鲜的食材,售卖的冷冻食材均索证索票,可以追溯到源头。该食堂售卖的食材均明码标价,其食堂卫生条件很好,办理的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回访情况:
因群众匿名,无法联系反馈相关情况。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2023-10-07 23:59:00
投诉 2023-09-25 09:01:1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超市商品价格差异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507608500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7日18:00左右其在凤台县永辉超市(西城河公园店)花费19.9元购买一个浴室防滑垫,但该产品实际标签价格显示为12元,群众对此不满,现希望部门针对此现象对超市进行相应处罚,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致电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对永辉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在永辉超市投诉人所述的货架挂钩有12元/个防滑垫,下面货架第一层12元/个,第二层16.9元/个(优颂),价格标签均标明商品条码,货架上第个商品上均有商品条码。投诉人所述购得的12元/个防滑垫商品条码与商品价格标签的商品条码不同,应为16.9元/个的优颂牌。投诉人提供的照片显示所购的防滑垫是挂在12元/个价格标签下,调查人员问超市工作人员是否能调取监控,工作人员说监控拍不到上述商品处。鉴于永辉超市商标价格标签标识规范完整,符合要求。本局认为应是永超市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事实不存在,不符合立案调查处理条件。2023年9月27日11时12分和9月28日8时37分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但投诉人均未接听调查人员电话。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7日11时12分和9月28日8时37分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但投诉人均未接听调查人员电话。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先生 2023-10-08 23:59:00
求助 2023-09-25 08:52:44 办结 群众反映的 ,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主管负责。 陈** 2023-10-08 23:59:00
投诉 2023-09-25 08:45:0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307670101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9月17日其在凤台县联华超市门前正新鸡排店购买一份鸡排,孩子食用后存在腹泻、腹痛情况,望部门核查该店的卫生及用料,确保食品安全。请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没有发现存在食品安全的问题。
三、回访情况:
因投诉人是匿名,工作人员无法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2023-10-09 23:59:00
求助 2023-09-25 08:39:17 办结 群众反映的“非生活消费纠纷“,建议转活动主办、承办部门处理。 成** 2023-10-08 23:59:00
求助 2023-09-25 08:33:11 办结 群众反映的“非生活消费纠纷“,建议转活动主办、承办部门处理。 向先生 2023-10-08 23:59:00
投诉 2023-09-25 08:28:2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鑫皇家永利俱乐部消费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2407602004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12076002046“9月2日下午其在凤台县城关镇农水路鑫皇家永利俱乐部花费78.8元购买KTV纯唱6小时包间加两份小食套餐,但提供的小食食品较少,且KTV纯唱6小时包间不加小食仅需49.9元,其就此情况联系该商家协商欲将小食退货,并退还其差价28.9元,但商家告知若需退款仅可全部退款,不可部分退款,其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该商家小食收费不合理,且其购买该套餐时工作人员未告知小食套餐内包含什么食品”一事表示,9月13日店家负责人致电,通话中其要求前台工作人员道歉及店家在网络套餐内明示套餐具体内容,但店家未按照其要求进行处理,群众对此不满,称该KTV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六项,将行业低质量服务定为高质量服务,违反以次充好变相提高价格规定,小吃套餐未详列标准套餐内单项内容与标准,未在服务提供之前进行任何形式说明,且在其多次询问情况下依旧不予告知套餐具体内容,为价格欺骗,违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五十六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六条。请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据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问题群众已信访,同时,调查人员联系店家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据店家工作人员讲述,1、“下午场6小时纯欢唱套餐 ¥49.9。”:①小包 6小时欢唱,1张/包,②中包 6小时欢唱,2张/包,③大包 6小时欢唱,3张/包,④VIP包 6小时欢唱,4张/包。2、“下午场欢唱+小吃套餐 ¥78.8”:①小包 下午场6小时欢唱,1张/包,②中包 下午场6小时欢唱,1张/包,③大包 下午场6小时欢唱,2张/包。
其中“下午场6小时纯欢唱套餐 ¥49.9。”1张/包,工作人员解释为1张券为49.9元,“下午场欢唱+小吃套餐 ¥78.8”1张券78.8元。以中包为例,“下午场6小时纯欢唱套餐”需2张券,费用应为99.8元,而“下午场欢唱+小吃套餐“只需1张券,费用仅为78.8元,还送2份小吃。据此调查,不能简单的以小包间为例来说明店家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经调查人员调查,店家对其在美团APP上的提供的服务项目列明清单,进行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公示,在店内,店家对所售商标进行标价和制作服务项目价格标识牌公示,供消费者自愿选择,店家没有强制消费者消费的情况。投诉人所述店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六)项和总局令第56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六条的情况,经检查人员调查,不符合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条件。
据店家负责人讲述,店家负责人联系信访人,向其说明情况并向其道歉,但信访人不接受店家负责人道歉,要求当时的服务人员道歉,但服务人员不同意给投诉人道歉。检查人员责令店家改正,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023年10月7日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要求其在美团APP其评论下方向其道歉,并要求当时工作人员向其道歉。调查人员将与店家负责人协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7日11时31分,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来电人,来电人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李女士 2023-10-09 23:59:00
投诉 2023-09-25 08:22:28 办结 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卫生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第三部分,美容皮肤科项中规定:“(二)有创治疗项目”中包括“二、手术项目……拔甲术、……刮除术、……足病修治术、……”的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卫生部门负责。 齐兰 2023-10-08 23:59:00
投诉 2023-09-25 08:12:5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涉嫌虚假宣传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307604800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凤台县永辉超市(凤台西城河公园店)东门二楼有一“喜来健”商铺(无广告牌,无法提供商铺号)每日组织老年人授课,宣传理疗床“包治百病”疗效,涉嫌虚假宣传,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经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人员对店家进行现场检查,店家办理有营业执照,名称为凤台县城关镇喜发医疗器械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421MA2NDAMF2C,当事人办理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当事人未超过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调查人员在当事人现场经营场所未发现有虚假宣传行为情况。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说其未至店家经营场所实地查看,是其家人到店家向其宣传店家所售商品可以治疗疾病,但不能提供宣传商品作用的证据材料。调查人员告知调查人员将继续调查店家宣传行为,并希望投诉人继续提供证据。
三、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7日11时12分,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先生 2023-10-07 23:59:00
投诉 2023-09-22 16:37:38 办结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一)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辖。 王先生 2023-10-07 23:59:00
投诉 2023-09-22 14:40:4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肥料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207600901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2023年9月18日通过淘宝店铺“安徽领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归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凤台县城关镇凤城大道中段南侧邮政局院内二楼)购买“兰灵王”肥料(价格:84.8元,订单标号:3527296704303300444),但根据广告标注法,产品不允许使用“王”字与“灵”字,要求根据消费者保护法予以赔偿,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赔偿,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兰灵王作为组词使用的名字,没有突出王字或灵字的作用,不够成广告违法。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6日14时58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王先生 2023-10-07 23:59:00
投诉 2023-09-22 08:29:4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水卡退费及噪音扰民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507601002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淮南进善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凤台县西商农商城15号楼166)如下问题:
1、其在该公司购买水卡时,工作人员告知会免费赠送共享家用净水器,且告知其水卡费用每天只需1元,但购卡后未收到共享家用净水器,且发现水卡费用每天需1.5元,与宣传不符,其欲退卡(余额200元)被拒,群众不满;
2、其称该公司在凤台县城关镇时代广场内设有临时售卖点,其于9月21日前往发现商家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以上问题,请部门核实处理。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现场检查,淮南进善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称水卡用水费用是由充卡金额和折扣共同核算出来的,每个小区由于安装饮水机得费用等成本不同使得最终用水费用有所不同。现该公司负责人同意给投诉人退卡。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属于商务部门职能。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7日09:58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335315。
侯先生 2023-10-07 23:59:00
求助 2023-09-21 17:29:3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斌锋江山印小区物业退还装修押金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507603100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斌锋江山印小区1*****主表示,于2022年12月1日交房时,物业收取其户装修押金,现余400元未退,2023年6月左右其户房屋装修完毕,前往物业办理退费,被告知为装修垃圾清运费,群众不解,称其户房屋装修时,已缴纳300多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现希望部门协调退还400元,请处理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沟通,双方达成协议。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5日12时14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张*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1 17:24:1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装修押金退还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507601006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斌锋江山印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交房时物业强制收取其2000元装修押金,现其提交装修押金退还申请,物业以各种理由扣除其部分押金,其向12345热线反映后,凤台县住建局工作人员2023年8月与其联系,告知其装修押金2023年9月初可成功退款,但该钱款至今未到账,希望部门协调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沟通,双方达成协议。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5日12时06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谢先生 2023-09-27 23:59:00
投诉 2023-09-21 14:47:33 办结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员,由上述部门负责。 先生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1 14:34:4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电梯频繁故障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107604703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金地华府18号楼电梯频繁出现故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多次向物业反映均无果,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电梯的主板已更换,正常运营,物业表示待维修基金到位后,将更换主机及相关配件。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6日11时57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郭先生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1 12:01:4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金地华府小区电梯频繁故障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107602400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金地华府小区18号楼两部电梯近期频繁故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多次反映该问题,但该栋楼电梯仍频繁出现故障,希望部门协调彻底维修该栋楼电梯,保障业主正常出行,请部门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电梯已更换主板,正常运行,物业表示待维修基金申请到位,将更换主机及相关配件。
三、回访情况:
因投诉人是匿名,无法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1 10:38:1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酒店入住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107603801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于2023年9月19日17:00左右入住凤台县县政府旁城市之家云酒店8213室房间,9月20日退房后发现牙齿矫正器丢失在房间内,就此事联系该酒店前台找询,直至9月21日并无工作人员联系反馈信息,其9月21日再次致电酒店前台,保洁人员告知其可能物品被当作垃圾丢弃了,后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直接挂断电话,该问题至今无人联系其处理及反馈信息,其对此表示不满,其现希望部门核实情况予以帮助协调找寻。请部门核实情况并尽快联系其反馈信息,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商家将牙齿矫正器找到后并邮寄给了投诉人。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5日12时14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刘女士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1 08:35:1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凤台县阿曼妮KTV售卖过期酒水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107605700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9月21日01:00左右其在凤台县丁集镇阿曼妮KTV花费300元左右购买酒水,但饮用时发现部分酒水饮料均出现变质、过期情况,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群众不满,请部门及时核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查,被投诉人提供的有营业执照、许可证、检验报告,现场没有发现投诉的情况。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6日10点10分拨打电话1869****7,语音提示已关机,10点43分再次拨打电话18****7用时5分27秒向来电人反馈调查情况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谢谢。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丁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25584。
郭先生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1 08:20:3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淘宝购买假冒伪劣产品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007609403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于9月13通过淘宝APP“乳胶漆线上直发厂家”店铺(后更名:“盛天百货商城”;地址:凤台县,订单编号:3504641655141228709;商家刘*侠,身份证号码:34042********4;联系电话:130****16)花费654元购买乳胶漆,后其发现此为假冒伪劣产品,但联系商家处理无果。群众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并反馈,谢谢!(群众称无法核实商家具体地址,要求部门依据商家个人信息查询处理)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通过我局系统查询,未查询到投诉人所诉的“盛天百货商城;地址:凤台县;商家刘*侠,身份证号码:34042******44;联系电话:130*******6”的营业执照注册信息,且通投诉人所留商家号码130830***6进行了联系,对方明确表示未在网上进行经营。后执法人员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了投诉人。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5日11时06分左右,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4-8625564。
姚女士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0 17:22:27 办结 经初步审查,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的规定,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办理业务。 孙女士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0 15:52:3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消费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007605004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在凤台县圆盘建设银行南侧耐克专卖店花费1190元购买一双运动鞋,但近期鞋子气垫出现漏气问题,故其前往该店铺协商修理鞋子气垫,但该店铺店员以送至耐克厂维修时间过长为由,拒绝为其鞋子送至耐克厂家修理,其对此不满,要求部门协调店铺进行鞋子维修,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联系群众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联系店家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据店家讲述,投诉人所购鞋已超过保修期,返厂维修时间长,建议投诉人在本地维修,并推荐维修店家。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向投诉人反馈了店家的建议。投诉人认为返厂维修比较放心,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调查人员将投诉人意见反馈给店家负责人,店家同意为投诉人返厂维修鞋。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8日8时35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吕先生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0 15:32:0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婚介公司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2007604202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2022年6月份联系新梦婚介公司(地址:凤台县福海园小区商业街)花费1000元给其弟弟报名,当时婚介公司承诺如配对不成功退费,但至2023年8月份,婚介公司一直未给其弟弟介绍过任何人员,其联系婚介公司退费,但婚介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其报警,由北大坝派出所处理,民警告知其2023年9月20日之前双方前往派出所协商,但婚介公司私自给其退还800元,后无法联系,群众不满,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双方已经警察调解达成协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不予受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6日10时33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陈先生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0 15:25:1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加油站售卖劣质石油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20076002041 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近期前往凤台县朱马店镇高速入口北侧私人加油站进行加油(无具体名称、老板:梁李明),群众表示加油以后车辆无法行驶,怀疑该加油站售卖劣质油,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经查,梁李明系凤台县朱马店镇加油站负责人陈涛的妻子,凤台县朱马店镇加油站证照齐全,该加油站提供了其经销的该批95号车用汽油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出厂的磅单复印件,该加油站同意对其正在销售的95号车用汽油抽样送检。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投诉人余女士,余女士对我局提出的抽检方案不同意,担心检验不公正,执法人员告知了抽样检验的方法步骤,并告知其抽样时可到现场观看,但其仍不同意。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1日上午09 点53分,执法人员电话告知了投诉人余女士,其表示不同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店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331315。
余女士 2023-09-28 23:59:00
求助 2023-09-20 15:17:5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使用其店铺名称挂牌售卖是否合规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 2023092007601902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08076063043“其已使用店铺名称(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新城C区110号“大码女装”)申请注册营业执照,现有人员在附近开店使用与其店铺相同名称(大码女装)挂牌经营”一事表示,此问题反映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近期对方店铺会将店铺牌子拆除。但已等待一周之久,至今仍未拆除,请部门再次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实地核查,使用与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新城C区110号“大码女装”店铺相同名称(大码女装)的经营者因为装潢店铺广告牌的工作人员家中有事情,所以未及时把店铺牌子拆除。该经营者表示尽快把店铺牌子拆除。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5日11时02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于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李女士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0 10:24:4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床上四件套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2007608501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5日其在凤台县时代广场“明超家纺”花费700元购买两套床上四件套,因个人原因现欲调换其中一套,但该店铺仅予以调换同价位或价位高的商品,群众对此表示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联系店家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据店家讲述,投诉人所换床上四件套为他人赠送投诉人。投诉人开始到店家,以购买床上用品名义与店家工作人员还价,价格协商好后,投诉人要求用床上四件套调换,店家不同意,认为投诉人调换商品价值利润少于原四件套(简单理解为四件套利润100元,调换商品利润少于50元)。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理解,愿意与店家重新协商调换商品价格。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7日11时22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赵先生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20 09:00:1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风铃草游泳健身馆”退费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907605607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18076012027“其8月1日在凤台县新集镇新集大道“风铃草游泳健身馆”花费880元办理健身卡,但该健身房于2023年8月22日停业,现希望部门协调该商家予以退费”一事表示,其反映后,无任何工作人员与其联系反馈,其双方并未和解,对此部门处理表示不满,请部门予以核查并致电群众反馈,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1、我局执法人员约谈了“风铃草游泳健身会所”负责人,要求其对投诉人说明情况,做好退款事宜;2、经协商,该商户已经退款。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6日10点34分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166315。
岳先生 2023-09-28 23:59:00
咨询 2023-09-19 15:05:5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网购音响存在质量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1907605306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02076029039“其于2023年8月31日通过抖音平台在凤台县刘集镇农贸市场西段北侧‘诺全电子产品经营部’花费2585元购买一台音响,因音响外表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手被划伤,现商家拒绝处理,其要求予以相应赔偿”一事表示,部门工作人员于9月19日14:40与其联系,让其将手部受伤的照片上传至平台,但未告知通过哪个平台上传,特来电咨询,望部门告知。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执法人员联系了投诉人,告知其向投诉部门投递材料的方式:1、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12315注册账号后投诉并上传相关材料;2、通过邮寄(附地址:凤台县刘集镇镇政府门口北邮政二楼)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0日10:55分,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335315。
王先生 2023-09-21 23:59:00
求助 2023-09-19 13:34:13 办结 经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由住建部门负责。 许女士 2023-09-27 23:59:00
投诉 2023-09-19 13:26:4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婚纱摄影店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907605305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就工单20230827076066017“1、其2023年5月5日在凤台县城关镇维多利亚婚纱摄影花费3980元订购婚礼跟拍与婚纱照套餐,8月21日婚礼结束后,摄影师要求其支付1800元才可领取全家福底片、照片、视频,其称其订购时商家并未告知其且未为其开具发票,群众对此表示不满;2、其称该店铺内并未悬挂营业执照;3、该店堆放较多婚纱,但并未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一事表示以下问题:
1、该店消防不合格,应要求商家停业整顿以及罚款,但部门仅要求商家进行限期整改,对此表示不解;
2、市场监督管理调解婚礼跟拍事件的结果,还是要求其支付1000元才可交付视频及照片,其拒绝后,部门便放弃调解;
3、该商家给其开具的发票是由其他公司代开的,该公司并无开具发票系统,该情况属于偷税漏税,县税务部门未对该情况进行处理;
以上问题,请部门再次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调解情况反馈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店家偷税漏税、消防设施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建议由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2、投诉人反映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本局调查人员与与投诉人协商于2023年9月1日11时至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并告知投诉人与定单相关人员一起前来调查。2023年9月1日上午,调查人员再次联系投诉人确认调查时间,但2023年9月1日11时双方均未至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3、2023年9月8日下午15时20分,本局调查人员联系店家及婚礼当事人刘女士至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对双方争议的1800元全家福照片事宜进行调查调解,调查人员咨询了其他影楼全家福照片的价格,询问当事人刘女士及店家是否愿意调解,双方同意,调查人员将全家福价格按市场价格的70%给予当事人刘女士优惠并提出2个解决方案,店家都同意,当事人刘女士咨询投诉人姚先生后,当事人刘女士不同意。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本局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走其他渠道维权;4、“市场监督管理调解婚礼跟拍事件的结果,还是要求其支付1000元才可交付视频及照片,其拒绝后,部门便放弃调解;”,本局调查调解人员并未要求投诉人的当事人刘女士要求支付1000元,而是调解人员提出的两个调解方案,当事人刘女士均不同意。对此,因双方经现场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本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回访情况
群众就同一问题已多次反映,已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但其仍不理解。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盛女士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19 13:23:3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营商环境(酒店电梯故障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907602602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皇冠花园“派酒店”**人员反映,该酒店两部专用电梯均处于故障状态(其中一部电梯故障已长达一年之久),其与物业沟通领取小区公寓楼门禁卡,供客户乘坐电梯通行至酒店使用,但遭到拒绝,故其对此表示不满,望部门尽快协调物业为酒店发放公寓楼门禁卡供客户使用,或督促两部故障电梯加快维修进度,请处理并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所反映电梯在维修中(相关配件未到位),已告知投诉人电梯带病、超期未检是不可以使用的。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1日9时09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张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9 13:22:0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维多利亚婚庆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907605305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以下问题:
1、就工单:20230827076054027“其于2023年5月5日在凤台县城关镇“维多利亚婚纱摄影服务部”(地址:凤台县青年北路地下永辉超市斜对面)花费3980元订购婚纱套系,该摄影店承诺此套系包含底片及所有套餐费用,但其于8月份举办婚礼拍摄后,当日被摄影师告知需再次缴纳1800元底片及全家福照片费用,否则不予提供结婚当日拍摄的相关视频及照片,群众表示不满,请部门督促该婚纱影楼将其结婚当天拍摄的所有视频及照片归还“一事表示无工作人员与其联系反馈,希望部门再次协调处理,谢谢!
2、其因该店为三层楼,但无消防喷淋、消防栓和微型消防站,以及该店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自行向消防部门反映,经核查情况属实,但目前无后续处罚结果,希望部门核实要求该店停业整顿;
以上问题,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调解情况反馈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消防设施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建议由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2、投诉人反映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本局调查人员与与投诉人协商于2023年9月1日11时至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并告知投诉人与定单相关人员一起前来调查。2023年9月1日上午,调查人员再次联系投诉人确认时间,但2023年9月1日11时双方均未至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3、2023年9月8日下午15时20分,本局调查人员再次联系店家及婚礼当事人刘女士至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对双方争议的1800元全家福照片事宜进行调查调解,调查人员咨询了其他影楼全家福照片的价格,询问当事人刘女士及店家是否愿意调解,双方同意,调查人员将全家福价格按市场价格的70%给予当事人刘女士优惠并提出2个解决方案,店家表示都同意,当事人刘女士咨询投诉人姚先生后,当事人刘女士表示不同意;4、“市场监督管理调解婚礼跟拍事件的结果,还是要求其支付1000元才可交付视频及照片,其拒绝后,部门便放弃调解;”,本局调查调解人员并未要求投诉人支付1000元费用,而是调查调解人员与店家协商后给予当事人刘女士的优惠,是调解协商方案之一,包括工作人员费用和制作照片和相框的费用,但刘女士均表示不同意。对此,因双方经现场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本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回访情况
群众就同一问题已多次反映,已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但其仍不理解。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先生 2023-09-28 23:59:00
投诉 2023-09-19 10:34:2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粗粮食铺人员无健康证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807607903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粗粮食铺(地址:凤台中医院对面)店内工作人员均无健康证,且据其了解该店土豆菜品非现切使用,对此表示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该店部门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本局已责令店家限期改正。投诉人反映的菜品非现切使用问题,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三、回访情况
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调查人员无法将调查反馈给投诉人。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9 10:19:2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注胶牛肉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807604803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09076066005“7月23日其在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李冲小学广场李彬彬摊贩处购买牛肉,现怀疑该牛肉为注胶牛肉”一事再次来电反映,其针对部门回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李冲小学广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摊贩销售牛肉)不认可,表示部门处理时并未与其联系核实,仅短信通知无法找寻商贩,现希望部门重新核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相关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李冲小学广场加强了日常巡查。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有当事人投诉的摊贩进行销售牛肉。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了该摊贩,但其否认存在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进一步联系,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执法人员进行取证调查。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5日上午11时35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知晓。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911041。
张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9 09:02:2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物业扣除装修押金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207601203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斌锋江山印小区*****反映,其装修前已为其房屋缴纳4000元(每套2000元)装修押金及370元/户垃圾清理费,其2023年5月将其家墙面(非承重墙)砸除,9月12日其至物业处退装修押金,但物业告知因其家有砸墙现象,需从其缴纳的装修押金中扣除1200元,且剩余钱款需在三个月后予以返还,群众对此表示不满,请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与物业沟通,双方达成协议。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2日17时07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刘女士 2023-09-25 23:59:00
投诉 2023-09-18 16:33:3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会所消费纠纷后续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8076026039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810076037036“2023年7月3日其前往凤台县滨河湾“水月澜山商务会所”消费共充值2000元费用,仅消费600余元,但该会所多收其58元费用,且该费用至今未退还。”一事表示,其向12345热线反映后,经部门协调,该笔费用(58元)虽已退还,但商家乱收费、多收费情况属实,部门并未对商家进行查处,故其表示不满,望部门尽快核查处理,并解释说明,谢谢! 
二、 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了解具体情况,投诉人说是多收了2个人费用。调查人员已告知投诉人,本局已对店家未明码标价进行立案调查,调查人员将继续进行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乱收费的情况,如有违法情况,将进行处理。
三、 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1日8时55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李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8 16:32:2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空调安装纠纷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807605605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大兴集镇界东村村民反映以下问题:
1、因凤台县仁智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54-4213315 )在安装空调时操作不规范,导致空调内机脱落砸伤其家电视机。7月28日通过支付宝小程序“全国12315平台”投诉空调安装公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8月7日受理投诉,在9月8日才给予答复,工作效率较低,且工作人员不主动反馈处理进展;
2、现市场监督管理局让其到现场调解,因其在外地无法返淮,希望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并希望部门协调安装公司赔偿其电视费用400至500元或者购买一台尺寸相同可以正常使用的二手液晶电视机,并保证可使用5年。
以上,请部门联系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据店家讲述安装人员至投诉人家安装空调,投诉人及其家人要求安装人员使用原空调内机挂板,不同意安装人员重装安装,且安装后,投诉人家人在安装确认单鉴定确认。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是安装人员为省时间未拆除旧的空调内机挂板。因双方说法不一致,调查人员联系双方到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但投诉人以在外地为由不同意。因就空调内机挂板安装时的责任说法不一致,投诉人又不同意现场进行调查调解,无法分清挂板掉落的原因。2023年9月25日,调查人员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双方已自行和解,投诉人已撤回投诉。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5日,调查人员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双方已自行和解,投诉人已撤回投诉。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赵女士 2023-09-27 23:59:00
投诉 2023-09-18 16:21:2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空调安装纠纷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807602503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凤台县大兴集镇界东村村民反映以下问题:
1、因凤台县仁智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54-4213315 )在安装空调时操作不规范,导致空调内机脱落砸伤其家电视机。7月28日通过支付宝小程序“全国12315平台”投诉空调安装公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8月7日受理投诉,在9月8日才给予答复,工作效率较低,且工作人员不主动反馈处理进展;
2、现市场监督管理局让其到现场调解,因其在外地无法返淮,故希望部门协调安装公司赔偿其电视费用400至500元或者购买一台尺寸相同可以正常使用的二手液晶电视机;
以上,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据店家讲述安装人员至投诉人家安装空调,投诉人及其家人要求安装人员使用原空调内机挂板,不同意安装人员重装安装,且安装后,投诉人家人在安装确认单鉴定确认。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是安装人员为省时间未拆除旧的空调内机挂板。因双方说法不一致,调查人员联系双方到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但投诉人以在外地为由不同意。因就空调内机挂板安装时的责任说法不一致,投诉人又不同意现场进行调查调解,无法分清挂板掉落的原因。2023年9月25日,调查人员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双方已自行和解,投诉人已撤回投诉。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5日,调查人员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双方已自行和解,投诉人已撤回投诉。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赵女士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8 15:28:0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足浴按摩店消费纠纷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807603705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529076056006“2023年5月28日其与其朋友前往凤台县刘集乡体育西路龙祥花园西区“龙祥商务会所”按摩,店内价目表标价足浴按摩为80分钟129元,但店内技师仅按摩20分钟后便离开,且其付款时店家要求其支付茶水钱10元/人,其称茶水价钱并未明码标价”一事表示,2023年6月10日凤台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知其,该足浴店会在100天内进行处理,现已达到100天,其9月18日拨打凤台县市场监管局(8891315)号码,工作人员告知已处理完毕,处罚700元左右,并没收非法所得,其表示该接电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且其表示在未处理完毕该问题时,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完毕后电话告知其,但工作人员未提前告知其,其表示不满。此外,其表示没收商家违法所得后,并未将非法所得还与群众,其表示不满,故其投诉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请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在店家经营场所收银台有“龙祥会所消费指南”标识牌,列明服务项目和价格,在男宾区入口处有“龙祥洗浴会所”标识牌,列明服务项目及价格和烟茶的价格。据店家工作人员讲述,2023年5月28日晚有3个顾客来店消费,点了2个足疗服务(129/人,80分钟)。其中一个技师服务40分钟左右离开,至顾客离开也未再继续提供服务。顾客结帐时先付款足疗费用258,后付茶水和浴资45元。投诉人付款后报警,出警人员与双方调解协商,未达成调解协议。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询问投诉人有什么要求,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投诉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2022年6月2日,我局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法》的规定对店家立案调查并进行了处罚“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凤市监处罚[2023]351号”。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5日10时01分左右,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朱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8 14:36:5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洗碗厂污水排放及无证经营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807607901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顾桥中学斜对面某洗碗厂(无门头)未安装下水管道,作业时污水随意排放,严重影响附近卫生环境,对此表示不满,且据其了解该洗碗厂为无证经营。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据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局顾桥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被投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投诉人反映的经营场所办理有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朱*书,名称:凤台县顾桥镇朱传书清洗服务部,社会统一代码:92340421MA2PKM1Q1E,经营范围:餐具清洗、消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1年9月27日。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一)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的文件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污水排放问题不属于凤台县市场监管局管辖,建议转至有管辖权限的部门办理办理。
 三、回访情况  
因该投诉信息保密,无法回访。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管局顾桥市场监管所(0554-8391080)。
2023-09-26 23:59:00
求助 2023-09-18 14:35:1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营商环境(订购白酒要求厂家提供资料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8076080029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顺杰商贸”负责人表示,2020年左右其在安徽龙潭酒业有限公司(地址:凤台县淮凤路,联系方式:0554-8919999)花费12万元订购一批白酒,因该批白酒品质较差,现深圳市场监督部门要求其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检测报告,但其无法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且该公司之前给其发送的资料现已无法打开,故较为着急,现望部门帮助联系该厂家并为其提供所需资料,请协调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相关投诉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系了安徽龙潭酒业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其所需要的资料齐全,随时可以提供。执法人员将这一情况反馈给“顺杰商贸”负责人,并提供了安徽龙潭酒业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提供,欢迎其后续随时与我们执法人员联系。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0日上午8时54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911041。
吴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8 12:00:4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店铺违规经营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807608002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以下问题:
  1、凤台县城关镇凤凰花园一期商铺101号“粗粮食铺”将顾客食用过的小菜,二次提供给后续顾客;
  2、该店铺营业执照名称为“凤台县谢家餐饮店”,与挂牌名称“粗粮食铺”不一致;
  3、该店铺厨房内餐具清洗流程简单,卫生存在问题;综上,群众不满,请部门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本局调查人员调查,现场将投诉人反馈问题回复如下:1、“粗粮食铺”将顾客食用过的小菜,二次提供给后续顾客。投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调查人员无法将投诉人反映的情况查实;2、“该店铺营业执照名称为“凤台县谢家餐饮店”与挂牌名称“粗粮食铺”不一致;”,店家可以将店家的经营特点作为招牌,未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3、“该店铺厨房内餐具清洗流程简单,卫生存在问题;综上,群众不满,请部门调查处理,谢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本局已责令店家限期改正。
三、回访情况
因投诉人信息保密,调查人员无法将调查反馈给投诉人。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8 11:54:2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蛋糕店售卖过期食品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807670101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其9月18日上午在凤台县望淮路“车厘子蛋糕店”购买一块奶酪面包,其发现包装袋上张贴两层保质期,底层张贴的信息显示保质期至9月14日,已过期,顶层张贴的信息显示蛋糕仍在保质期内,群众对此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本局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至城关所办公室,投诉人将所购面包及店家标签情况反映给调查人员。随后调查人员至店家进行现场检查,店家食品标签情况与投诉人所述情况差不多,调查人员将继续调查核实对店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进展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5日在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现场,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杨先生 2023-09-25 23:59:00
投诉 2023-09-18 11:14:5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店铺超经营范围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807601503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凤台县中医院对面“初粮食铺”营业执照上,经验范围为热食类售卖,但该店铺售卖手工自制冷冻水饺,超出经验范围,请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本局已责令店家限期改正。
三、回访情况
因投诉人信息保密,调查人员无法将调查反馈给投诉人。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8 08:43:0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牛肉质量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707600901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09076020060“其9月5日通过抖音平台在凤台县新集镇王集村离开麦克雷店铺花费109元购买鲜牛腩肉,收货后发现为合成肉,其向店铺反映被告知已打开包装不予退货,群众表示不满,要求店铺退货退款”一事,表示反映后商家联系其,但告知其仅可退还30余元,群众对此不满,请调查处理
二、处理情况
接转办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1、我局执法人员按照提供的投诉信息无法查找该“离开麦克雷店铺”;2、我局执法人员已经联系相关部门采取走访暗访摸排的方式开展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投诉人,告知其调查情况,并表示该违法线索正在调查中。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6日10点18分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166315。
李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8 08:42:0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健身会所退费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707605401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其于2023年7月底在凤台县新集镇“风铃草游泳健身会所”充值600元年卡,其仅消费至8月份,现该卡内仍有550元费用,因该健身会所已闭店,多次拨打负责人电话(1366*****4)沟通退费事宜均无果,群众较为着急,请部门协调解决退费问题,请处理!
二、处理情况
接转办后,凤台县深层次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1、我局执法人员约谈了“风铃草游泳健身会所”负责人,要求其对投诉人说明情况,做好退款事宜;2、经协商,该商户已经退款。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6日10点16分电话告知投诉人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166315。
胡*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8 08:41:3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甜品店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707609200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16日其孩子在凤台县凤城大道万佳购物广场一楼“车厘子”甜品店花费36元购买披萨,返家食用后上吐下泻,前往医院就医后诊断为食物中毒,但该食品店负责人(联系电话:0554-8112988)不予承认,仅愿赔付披萨费用及其孩子就医费(100余元左右),后工作人员告知疑似因其购买披萨后返家食用,故疑似为其保存不当导致,但其返家路程近20分钟左右,其对此不满,因其担心该商家将变质食品销毁,现要求部门尽快核查处理并赔付其2000元精神损失相关费用,谢谢!(因群众较为激动,故于10:56外呼凤台县政府值班电话:8681227无法接通,后外呼至凤台县政府经办人:177****1221无人接听,故已发送短信至凤台县政府经办人。)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当日消费披萨的有几户,投诉人投诉食物中毒是个例,商家食材没有问题,且产品是经过高温处理的。投诉人只是说医生说的是食物中毒,但提供不出医院的诊断报告,投诉人表示不满意。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8日18时05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不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马女士 2023-09-27 23:59:00
投诉 2023-09-18 08:36:01 办结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农办法函〔2021〕19号:“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 张先生 2023-09-27 23:59:00
投诉 2023-09-16 12:20:1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加油站捆绑销售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1507602604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15日17:45其驾驶车辆前往凤台县东风湖农场对面“万鑫加油站”加油时,工作人员为其推荐燃油宝,告知一瓶60元,其欲付款时,得知若购买燃油宝必须一次性购买6瓶,共计360元。现群众认为该加油站存在捆绑销售行为,故对此表示不满,望部门尽快核查处理,并联系反馈。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2023年9月18日,该局刘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分别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后,到万鑫加油站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现投诉人已退货完成。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9日17:27分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335315。
李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6 12:19:5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消费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507600204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于9月15日在凤台县城关镇“栋泰文体用品经营部”花费599元钱购买一双耐克运动鞋,穿着一周发现鞋子断裂,现希望部门协调退货退款处理,谢谢!!
二、 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投诉人所述的鞋为鞋边轻微开胶,不是鞋子断裂,不符合退货条件。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了解具体情况,投诉人说双方已自行和解。
三、 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5日16时43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张女士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6 12:10:3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售卖自行屠宰未经检疫的猪肉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5076094059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杨村镇居民反映,该镇上所有的猪肉销售点(无名称)售卖的猪肉均为商户自行屠宰,未经任何检疫,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群众不满,请部门前往核查处理并反馈,谢谢!(具体信息请与群众联系核实)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热线单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来电人了解情况,随即对杨村镇市场售卖猪肉的摊点进行检查,经查,市场上所售的猪肉均有章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2023年9月19日执法人员也对市场上的猪肉进行了检查,均有证有章。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9日中午11点25分工作人员联系了来电人,把上述检查情况告知了来电人,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晓。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6315。
王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6 12:04:1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空调售后服务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607608500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16年其家人在凤台县凤台大道苏宁电器花费2998.18元购买一台菲尔普空调(保质期3年),后空调在保质期内损坏,其家人联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80****1)上门维修,当时维修工作人员告知交费500元可将空调保质期延续五年,其家人已缴纳。2023年夏季其家空调再次故障,需更换某个零部件,但其联系该维修人员,却被告知因损坏零件较贵,需支付700元方可给其更换零件,群众对此不认可。双方就此事产生争吵,现其母亲告知维修人员愿意支付700元,要求尽快上门给其更换零件,但该工作人员已拒绝上门,群众不满,希望部门介入处理,并反馈群众,谢谢!(其公公任先生联系电话1:189***16,联系电话2:153****75)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属于售后问题,不是实体店面的问题。实体店负责人已联系合肥总部反映此事,并向投诉人告知了全国售后热线电话。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1日9时06分及09月22日17:15分,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回复投诉人,均无人接听。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李女士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5 16:36:3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处理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507601902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14076036022“其于2023年7月12日在凤台县拐集亿联建材厂内“金骑士梯形木门”(此名称为店铺外门头,店铺内悬挂的门头为:安徽银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缴纳3000元定金购买入户门,其称购买时商家未给予发票,疑似偷税漏税,且入户门送到后其发现入户门尺寸存在问题,无法达到其要求,后其反映至商家,商家告知无法按照其要求制作,并将该入户门门锁卸走。群众对此表示不满,现要求部门协调该商家对其进行赔偿,或协调商家为其重新制作入户门”一事表示,近日其多次前往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此事,但工作人员未出具回执单,于9月15日再次前往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已出具一张回执单,但回执单信息不完善,且工作人员多次称经办此事工作人员不在单位,存有推诿办公,其对工作态度不认可,至今无工作人员联系其反馈处理进展,对此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9月18日上午前往位于凤台亿联的商家进行了调查了解。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后执法人员将被投诉人明确意思告知消费者,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的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并建议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消费者也可以前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50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知晓。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联系电话:0554-8911041。
孙女士 2023-09-25 23:59:00
投诉 2023-09-15 16:33:3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15076019025,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因买卖合同经济纠纷,2021年其在凤台法院起诉凤台县鑫昌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彭小燕,彭小燕自称身份信息被冒用,2021年12月15日向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案信息被冒用设为公司股东,12月16日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立案信息已进行公示,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需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再公示期45天。但至今未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彭小燕股东身份证信息决定。此问题其多次联系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康胜,但均被告知不予处理。故其认为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康胜不作为,请部门核实处理。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已指定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联系了当事人进行核查,由于情况复杂,目前正在调查中。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9日10时,通过055486***27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548627827。
张** 2023-09-26 23:59:00
求助 2023-09-15 15:56:4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营商环境(关于安徽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507608903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公司负责人表示,其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企业开办,申请已通过,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知其企业名称与其他名称相似相近无法使用,群众对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此答复表示不解。现群众希望部门协调允许其企业开办,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致电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该局行政审批股9月15日、9月25日多次电话联系来电人,但对方一直未接听电话。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5日、9月25日多次电话联系来电人,来电人均未接听。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554-8687565。
一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5 14:32:5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凤台星悦健身会所退费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507608800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817076025038“2022年9月在凤台县凤城大道华厦中央广场“星悦游泳健身会所”办理健身卡,2022年12月18日健身房停业,商家未退费”一事表示,其反映至今此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故表示不满,请部门尽快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商家早已撤场,通过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均无人接听,因被投诉人不是在营状态,找不到人给予沟通调解。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26日10时22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胡先生 2023-09-26 23:59:00
投诉 2023-09-15 11:16:5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鲜花消费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507601002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04076004020“8月18日其通过京东平台在咿咿花卉(地址:凤台县城关镇金地新天地12号106室、订单编号:275709811229)花费256元订购鲜花,约定于8月22日10:00送达,订单下达后商家与其联系告知订购商品将价格上涨(未告知上涨金额),8月20日其查看该商品价格上涨至300余元,后申请取消订单,但商家未通过,并以商品已包装完成,无法退货为由,于8月22日为其派送,群众拒收(录音为证)。8月21日其向京东平台客服反映,但至今未得到有效处理,商家仍未退还其256元,其对此表示不满。”一事表示,其反映至今,此事未得到解决,请部门核实处理并予以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该局调查人员联系店家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店家负责人说没有在京东平台上开设网店,也没有接到过此件定单,只在美团和饿了么平台开的有网店,调查人员查询京东平台也未查询到“咿咿花卉”店铺,后通过投诉人给检查人员发购买视频,才查询到“咿咿花卉”店铺,调查人员联系该店铺预留的联系方式,得知第三方平台不知通过什么方式将“咿咿花卉”店铺链接到京东平台,并截取了“咿咿花卉”的定单,向投诉人发货。投诉人已与第三方平台协商,退返投诉人费用150元,投诉人不再有其他诉求。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6日14时56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马先生 2023-09-26 23:59:00
咨询 2023-09-14 17:19:3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营商环境(咨询营业执照店铺地址变更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1407602305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城关镇水晶城街道“联谊食堂”店主表示,该店铺营业执照上的店铺地址(门牌号)登记有误,故咨询如何将营业执照的店铺地址进行变更,请部门回电告知。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过核实该经营户已经变更好营业执照地址。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8日16时00分,通过1350*****6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来电人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891315。
刘女士 2023-09-18 23:59:00
求助 2023-09-14 16:41:4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营商环境(协调联系厂家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407605700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顺杰烟酒商行负责人表示,其公司与安徽龙潭酒业有限公司(地址:凤台县经济开发区、联系方式:0554-8629989、0554-8916399)签订合作协议,其公司已将支付货款,但货物与其订购货物不一致,且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故较为着急,现希望部门协调联系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相关投诉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及时联系了安徽龙潭酒业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执法人员的沟通协调,现在投诉人已与安徽龙潭酒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联系电话:0554-8911041。
郑先生 2023-09-22 23:59:00
投诉 2023-09-14 15:58:1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购买入户门纠纷及未开具发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407603602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再次来电反映,其于2023年7月12日在凤台县拐集亿联建材厂内“金骑士梯形木门”(此名称为店铺外门头,店铺内悬挂的门头为:安徽银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缴纳3000元定金购买入户门,其称购买时商家未给予发票,疑似偷税漏税,且入户门送到后其发现入户门尺寸存在问题,无法达到其要求,后其反映至商家,商家告知无法按照其要求制作,并将该入户门门锁卸走。群众对此表示不满,现要求部门协调该商家对其进行赔偿,或协调商家为其重新制作入户门,请部门核实处理并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9月18日上午再次前往位于凤台亿联的商家进行了调查了解。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执法人员将被投诉人明确意思告知消费者,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的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并建议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50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知晓。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911041。
孙女士 2023-09-22 23:59:00
投诉 2023-09-14 15:05:4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网购纠纷等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407603101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再次反映,9月6日通过抖音平台花费109元钱购买凤台县城关镇西城国际自建楼(名称:凤台县瑞瑞食品部,经营者名字:石芮,订单号:6921533562166581132)牛腩肉类产品,收到货后发现疑似为合成肉类(微透明,类似于果冻状),无法食用,已通过平台沟通退款,现希望部门对此商家进行查处,避免因此产生食品安全隐患。但此问题其多次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理,现就此情况反映以下问题:
1、其希望部门履职对商家进行查处,保障食品安全,同时就消费者保护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2、9月14日10:00左右一名自称工号为**的男性工作人员,使用电话:8610404与其联系反馈称食品包装有许可和生产地址等信息,属于合规经营,且在沟通中对其质疑,称其非真正的消费者,同时存在言语辱骂行为,群众就此情况希望部门核实后与其联系反馈;
以上问题,群众希望部门履职处理,并与其联系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与投诉人沟通,其表示理解工作人员的解释,不能举证证明牛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是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情形,不适用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条的赔偿规定。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9日14时37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左先生 2023-09-22 23:59:00
投诉 2023-09-14 08:24:1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消费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407606300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14日08:06左右其在凤台县体育场路4号“康饮宜购生活超市”欲购买西红柿,该店铺喇叭播放的西红柿价格为2.99元/斤,但实际价格为3.49元/斤,其就此事向超市反映无果,同时群众称该超市经常存在实际价格与挂牌及喇叭播放价格不一致的情况,群众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并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投诉人并没有购买商品,就是反映存在的现象,工作人员告知投诉人将告诫商家加强自律。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5日10时24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桂女士 2023-09-22 23:59:00
投诉 2023-09-14 08:11:5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警务110)购买奶茶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307660604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9月13日15:00左右通过美团在凤台县小市场东侧15米一家口口椰奶茶店花费8元左右费用购买一杯奶茶,其称饮用奶茶半个小时后身体出现发抖、头晕等现象,现已在凤台县仁爱医院就诊,群众不满,表示该店铺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现要求商家予以赔偿。请部门调查处理。谢谢!(订单编号:1000720922069075757)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投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投诉人的反映情况与奶茶有直接关系。经调查人员与双方调解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店家退返投诉人费用,并免费赠送投诉人两杯奶茶,投诉人不再有其他诉求。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0日15时26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群众 2023-09-22 23:59:00
投诉 2023-09-13 16:46:0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退还装修押金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0707601304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再次来电反映,其购买凤台县金地新天地118号商铺,于2021年4月份向物业(江苏大彭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2000元押金(具体不清楚何押金,但有收据),现已更换物业公司,但押金至今未退还,希望部门帮助处理。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要求新天地物业退还装修押金纠纷的投诉件(工单号:20230907076013042),上述事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建议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映。上述事项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
三、回访情况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891315。
尹先生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3 15:17:4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中公教育机构退费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307888800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单号:20230905076010022“其与凤台县凤凰花园商铺“中公教育”机构签订关于事业编制考试课程,不通过则全额退费(缴纳学费金额为24000元),后其未通过考试办理退费手续,系统中显示退费时长为42至45个工作日退费,到期后中公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其现无钱可退,需延期到2023年一月份退款,群众不同意,该工作人员称若其不同意将给其退费事宜排至更晚,其认为工作人员对此存在拖延推诿情况。2022年11月18日中公教育工作人员回电告知将分10期退还费用”一事,表示其找寻凤台县中公教育被告知可直接联系田区国庆中路的中公教育机构处理,其联系后机构至今未处理,请协调处理,谢谢!(田家庵区政府反馈: 关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转凤台相关部门核处。)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自2023年1月1日起,该分公司已停业,该分公司凤台县联系人联系方式已显示为空号,调查人员联系该分公司负责人,也无法联系到该分公司负责人。现本局调查人员已联系不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建议投诉人走其他渠道维权。此问题,调查人员之前已就此投诉回复投诉人。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讲述其投诉的为淮南中公教育公司。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21日11时3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李*利 2023-09-21 23:59:00
投诉 2023-09-13 14:36:5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学校门口商铺售卖尖锐物品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1307605304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实验小学、城北小学以及实验二小等学校门口的商铺内,均有售卖类似于“针管注射器”的尖锐物品,存在安全隐患,请部门调查核实 。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分别对上述学校门口店面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有部分商户店内销售有投诉人投诉的注射器样玩具,玩具包装上有厂名厂址及执行标准,有警示标识。由于实验小学学生年龄较小,执法人员建议这四家店铺停止销售类似于注射器的尖锐物品等对儿童有一定危险的玩具。
三、回访情况  
匿名无法回访。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891315、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8610404、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8229315。
2023-09-21 23:59:00
投诉 2023-09-13 12:09:0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凤台县凤凰镇幸福社区物业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307601700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凤凰镇幸福社区东区、西区以下问题:
1、小区电梯长期故障,但物业不予维修;2、群众称小区已安装路灯,但长期未开启使用;3、群众称小区路面较为坑洼,每逢阴雨天气,路面积水均无法排出;4、群众称小区内未安装消防设备;以上问题,请部门核查,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凤台县凤凰镇幸福社区东区、西区的电梯的故障已经维修完毕;小区路灯、积水、未有消防设施等执法人员已经告知小区物业公司尽快整改。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4日12时16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于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陈先生 2023-09-21 23:59:00
投诉 2023-09-13 11:08:59 办结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流动摊贩问题,由城管部门负责。 2023-09-22 23:59:00
求助 2023-09-13 10:58:4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奇瑞淮南信亿”购车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307607201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表示,其于2023年9月6日前往凤台县淮凤路亿联·皖北五金家居城西侧约210米“奇瑞淮南信亿”花费15万余元购买新车(捷途),但购买后频繁出现在未使用情况下出现没电现象,后多次前往4S店检测,但未告知产生此情况具体原因,现其欲要求商家退款被拒,希望部门协调该店为其更换车辆或退款,谢谢!
二、 处理情况
接到相关投诉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9月14日下午前往奇瑞淮南信亿进行了调查了解,并通过电话进行了协调处理。经协调,商家同意对消费者所购车辆进行更换电池等,保证消费者的正常使用,消费者对此处理表示同意。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4日下午15时52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联系电话:0554-8911041。
马先生 2023-09-22 23:59:00
投诉 2023-09-13 10:35:4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车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307604801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2023年9月12日利远汽车城市展厅(地址:淮南市凤台县淮凤路亿联·皖北五金家居城西侧约160米)宣传“0首付”购车,可进行贷款购车,其欲购买,但因家人意见不合,后取消购车。但2023年9月13日该公司销售人员(牛运安:电话:1914*****98)对其言语辱骂,并强制其缴纳定金5000元(并留有相关证据)。群众不满,请部门协调处理并与其取得联系,谢谢!(群众表示该事件为群体事件,希望部门可隐藏其个人信息进行调查处理,谢谢!)
二、
 处理情况
接到相关投诉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9月14日下午前往利远汽车城市展厅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协调处理。经调查了解,该商家并未向消费者主动推荐宣传“0首付”购车,且未收取其定金,表示因消费者征信问题,消费者不符合贷款购车条件,双方已终止购车意向。对商家在与消费者沟通过程中的态度问题,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4日下午15时36分和15时45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理解。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联系电话:0554-8911041。
先生 2023-09-21 23:59:00
投诉 2023-09-13 09:09:1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火锅店餐食变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307888800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9月6日晚在凤台县中和园“蓉小宝串串香火锅(凤台店)”就餐,发现店铺提供的肉质食品已变质,导致其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联系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协调,商家同意赔付投诉人300元钱。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3日10时07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葛先生 2023-09-20 23:59:00
投诉 2023-09-13 08:11:3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网购音响存在质量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1207602604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02076029039“其于2023年8月31日通过抖音平台在凤台县刘集镇农贸市场西段北侧‘诺全电子产品经营部’花费2585元购买一台音响,因音响外表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手被划伤,现商家拒绝处理,其要求予以相应赔偿”一事表示,其向淮南市便民服务热线反映后,并无部门工作人员与其联系,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故表示不满,望部门尽快核查处理,并联系反馈。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2023年9月2日,投诉人在全国12315平台就此事已经投诉过了,该局局刘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9月4日分别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电话调解。经调解,因投诉人未提供受伤就医证明等材料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现投诉人已退货完成,被投诉人未作出赔偿。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9日14:25分,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335315。
先生 2023-09-20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7:13:3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瑜伽馆退费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207602404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908076065019“2023年3月8日其在凤台县体育场路龙祥花园三舍瑜伽馆花费1980元办理会员卡,至今未前往锻炼,近期欲退费,咨询商家遭拒,该问题已反映多次,但至今无人与其联系处理,其自行联系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办理进度,被告知该问题已经处理完毕,但群众称其作为当事人从未接到部门反馈电话,且钱款至今未退还”一事表示,希望部门协调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之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处理此事,请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本局调查人员与店家负责人多次进行调解协商,店家负责人均表示不同意退款,调查人员向店家负责人宣传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店家负责人坚持不退款。对此,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第规定,予以终止调解,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建议投诉人走司法渠道维权,本局将对店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4日15时24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任女士 2023-09-21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6:36:3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户型交付不一致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207604100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于2022年10月购买凤台县凤凰国际城西区****房产,售楼部宣传此户型阳台玻璃面积大,采光较好,但实际前往查看时,此户型为小窗户,且腰线较高,严重影响采光,找寻售楼部处理均未果,群众不满,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核查。凤台县凤凰国际城西区**房产业主所反映的问题如涉及到虚假宣传,请业主把相关证据递交到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所。至于房屋的结构和面积不属于我局管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9日17时13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于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徐女士 2023-09-20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1:44:1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包子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1207604202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家人于2023年9月12日在凤台县顾桥二小门口东侧巷内东侧第一家包子铺(无名称)花费3.5元给其孩子购买四个肉包子,其孩子食用时发现内有硬币,其向商家反映,商家不予处理,其认为该商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店内未悬挂食品安全许可证,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据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局顾桥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在2023年9月12日接到淮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记录单后,立即电话联系投诉人朱女士(1996******2)了解情况,并于当日依法对被投诉店家进行检查,该店无人经营。2023年9月13日早上,执法人员再次对被投诉店家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办理有营业执照和小餐饮备案,名称:凤台县顾桥镇大杰小吃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421MA8R0PC51Y、经营者:侯如利。 该店是一家早餐店,执法人员对该店的经营环境、加工过程及食材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执法人员将投诉情况反映给该店负责人,据该店经营者侯如利描述,投诉人朱女士的确来店内就包子内涉嫌有异物情况进行质问,该店经营者的老公当场予以否认,双方发生口角,在投诉人走后,经营者调取当日的监控发现,投诉人的婆婆在2023年9月12日早上送孩子上学时去购买包子,在找取零钱时,硬币吊入盛包子的食品袋内,经营者老公也提醒老人,但是老人在和其他顾客聊天未注意,自行离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说明检查情况,投诉人朱女士表示事后经营者也联系她看了监控,主要因为当时学校老师电话告诉她,自己的孩子带的包子内有硬币,以后要注意,也未说明是包子内还是袋子内,便去店内质问,双方态度不好发生纠纷便进行投诉,看到监控知道了真想,也表示自己也存在不足。执法人员在检查同时也向商家宣贯《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经营者也电话联系投诉人朱女士对其服务态度表示歉意。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3日10时55分,凤台县市场监管局顾桥所工作人员电话(0554-8391080)联系投诉人朱女士(1996*******12)进行回访,投诉人表示自己是在未了解事情真实情况下进行投诉,并对该局的处理结果和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和感谢。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管局顾桥市场监督管理所(0554-8391080)。
朱女士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1:03:0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八里塘安置小区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507607102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八里塘安置小区居民就工单:20230904076023034“1、其欲了解拆迁安置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2、其欲了解该小区广告收入及地面停车位收费去向;3、群众称该小区较多楼栋电梯频繁发生故障,且会出现人员长时间被困现象;4、群众称该小区较多楼梯灯及楼道灯故障,长时间无人员进行维修;5、群众称该小区多数消防栓故障(无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事反映,2023年9月5日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138******02)与其反馈以下问题:
1、就问题一该人员称:收费已经过公示,但群众称并未在小区内部看过此公示文件;
2、就问题二该人员称:小区无广告收入,且停车费收取为收取外来车辆停车费,现群众要求部门告知停车费去向;
3、就问题三该人员称:电梯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但其称此回复与实际不符。
以上问题,群众表示不满,请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收费事项已公示、无广告收费问题、电梯正常维保,没有问题。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8日17时42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颜女士 2023-09-18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0:57:2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电动车上牌等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207600902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刘*云(身份证号为34042*******7)反映以下问题:
1、其2023年9月12日10:00左右在凤台县城北桥雅迪专卖店购买电动车(价格:1700元),店主称可为其上牌,故登记其信息,将其身份信息绑定在店内已办理的车牌上(牌号:皖D1***)。找寻车牌时,发现该车牌9月11日已提供给其他顾客,店主联系对方,对方不予送回车牌,群众因此事要求退货,但店铺拒绝。
2、群众担心以其身份证信息登记的车牌被他人使用,对其造成影响,欲了解如何处理。
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商家已将车牌追回给投诉人。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4日08时59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刘文云 2023-09-21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0:57:0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牛肉为假冒伪劣产品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207604101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初于抖音平台“忧采源六店”(发货地:淮南市凤台县,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460000MACTR6BN7C,名称:海口琼山区忧采源百货商行)购买4斤原切牛腩,共计花费109.9元,收到货后其发现该牛腩由碎肉粘贴而成,涉嫌为假冒伪劣产品,现来电要求十倍赔偿其,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因该店铺注册地址并非淮南市,但实际发货地为凤台县,请先行详细核实了解。)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群众提供的营业执照名称为“海口琼山区忧采源百货商行”,其经营场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办府城镇冼马桥路15号83室”,非我局辖区,对于,邮寄地址为“淮南市凤台县”,因无具体地址,无法核实,后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投诉人。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4日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4-8625564。
先生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0:24:2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斌峰江山印物业收费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307609002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斌锋江山印小区6号楼***室业主反映,其家装修前缴纳2000元装修押金,及300余元垃圾清运费至物业。现已装修完毕,至9月18日满三个月装修验房时间,但近期咨询物业退费问题,被告知需扣除100余元砸墙垃圾费,但物业无法直接开具发票,需由第三方开具,其表示未与第三方存在任何合约关系,故对此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致电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被扣除的100余元费用属于建筑垃圾费用,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果有业主自行清运,物业不收费用,如果是物业负责清运,将按照每立方协议价格收取费用。至于反映发票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5日16时42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高先生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0:24:1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斌峰江山印装修押金退款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507601701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斌峰江山印一期***住户表示,2022年12月房屋交付时物业统一要求业主缴纳2000元装修押金,现其家装修结束,与物业协商退费事宜时,但物业告知不予全额退款。群众表示不满,请核查,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双方已达成协议。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5日16时34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宋传凤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0:23:1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凤台县斌峰江山印小区垃圾清运费缴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307608703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斌峰江山印小区****住户反映,2023年年初其家交房时已缴纳装修垃圾清理费,现其家已完成装修,其前往物业处欲退还装修押金2000元时,被物业告知需从2000元装修押金内再次扣除室内垃圾清运费,群众认为此为重复收费,对此表示不满,请部门协调退还2000元装修押金,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被扣除的费用属于建筑垃圾费用,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果有业主自行清运,物业不收费用,如果是物业负责清运,将按照每立方协议价格收取费用,不是重复收费。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5日16时38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高女士 2023-09-15 23:59:00
举报 2023-09-12 10:21:4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小饭桌涉嫌无证经营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807606500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职教园对面“金榜小饭桌”(位于美嘉便利店和美拾美客便利店中间)涉嫌无证经营,请部门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金榜小饭桌”位于凤台县职教中心对面美嘉便利店与美拾美客之间的门面房的二楼,为十余名学生提供辅导学习和居住,提供有餐饮。执法人员已经告诫了当事人和房屋提供者,立即停止小饭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三、回访情况:
因群众匿名,无法联系反馈相关情况。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2 10:19:4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营商环境(反映金地新天地停车收费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0507607201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金地新天地商户表示,该商场物业停车乱收费,且无收费许可证,请部门核实处理。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新天地物业停车收费纠纷的投诉件(工单号: 20230905076072017),上述事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八条等有关  规定,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建议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映。上述事项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
三、回访情况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891315。
赵先生 2023-09-18 23:59:00
求助 2023-09-12 10:19:0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装修押金退款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407608501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斌峰江山印一期*****住户就工单:20230823076006011“2022年12月缴纳2000元装修押金,但物业至今不予全额退款。对此表示不满”一事表示,其反映后,部门反馈物业公司现正在走流程,近期将退还装修押金。但据其了解,部分业主押金已全额退还,且物业退还装修押金需登记业主银行卡号,但至今无人联系其记录银行卡号,其对押金如何退还表示不解。希望部门介入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沟通,双方已达成协议。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5日16时59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王先生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12 09:00:5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加油站强行推荐购买燃油宝一事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207660200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其于2023年9月10日下午前往凤台县凤凰首府小区对面一家“中国石化加油站”给汽车加油,该加油站工作人员强行推荐其购买120元燃油宝,其使用后发现效果不佳,认为该加油站存在强制消费情况,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中石化淮南分公司:经核实,凤凰首府小区对面的加油站为社会加油站,产权是私人的,福建人租赁经营,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实地了解。该加油站为颍湖加油站,该经营者已经严厉批评工作人员并且把消费者购买燃油宝的费用退还。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2日16时14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曹先生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2 08:31:0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1076013049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于2023年9月10日10:20花费72.9元在凤台县州来南路与滨河大道的“联华超市”购买盒装水果、蔬菜,商品标价为净重量,但实际为连盒重量,存在缺斤少两情况,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超市根据消费者权益法,赔偿其500元钱款。就此情况,9月1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使用:81600404的电话与其联系,称其存在敲诈勒索超市情况,群众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言语不当,存在偏袒超市情况,请予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与投诉人沟通,其表示理解工作人员的解释,不构成消费欺诈,不适用消法55条处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9日17时28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马先生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14:22:0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店铺售卖香烟价格较高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1107605901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11日13:50左右其在凤台南站站前广场公共厕所旁一商铺(无名称),花费30元购买一包南京牌香烟(金陵十二钗),该香烟市场售价为22元,群众对此表示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联系了来电人,对方表示商家位于凤台南站(高铁),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此站属于毛集区管辖,非凤台县辖区。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1日15:09分左右,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625564。
陈先生 2023-09-19 23:59:00
求助 2023-09-11 12:07:0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售卖药品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107602000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9月10日花费200元办理淮南净善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凤台县西商农商城15号楼166室)充值卡(卡内赠送110元水费),现群众联系净水公司欲进行退费遭拒,群众表示个人无法使用该水卡,希望部门介入协调退款,请处理。
二、处理情况
经调查,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属于商务部门职能。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3日10:55分,通过电话联系,投诉人表示理解。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武女士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11:18:0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申请个体工商户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107601902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胡**(身份证号码:340421********9,店地址:凤台县凤凰镇凤凰国际城)反映,2023年9月4日其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凤台区域个体工商户,显示一个工作日办结,但等待至9月11日仍显示受理状态,未更新处理进展,对此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实地了解,该群众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个体工商户时候,步骤有误,电话已经和对方沟通。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2日16时05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胡小虎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9:28:1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1107601500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其于9月7日从抖音平台商家“鲜嫩牛牛(抖音号:50336***421)” (营业执照信息:法人:付**、公司名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妍纤百货店)购买一份鲜牛肉,商品发货地显示为凤台县新集镇,其收到牛肉后在清洗过程中发现并非鲜牛肉而是合成肉,且合成肉中防腐剂超标,其怀疑合成肉中存在福尔马林、苯酸钾,其要求部门彻查食品安全问题,请处理,谢谢!(订单号:6921579596036576703) 。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由于没有商家具体地址信息,目前该局执法人员正对该店予以摸排,正在调查核实中。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9日上午电话向来电人反馈来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166315。
张先生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9:17:0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牛肉质量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907602006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9月5日通过抖音平台在凤台县城关镇新城国际自建楼“凤台县瑞瑞食品部”花费109元购买购买牛腱肉,收货后发现为合成肉,其孩子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向店铺反映无果,其已通过抖音平台追回钱款,现要求店铺予以三倍赔偿,请处理,谢谢!(订单号:6921529232366703800)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与投诉人沟通,其表示理解工作人员的解释,不能举证证明牛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是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情形,不适用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条的赔偿规定。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9日14时37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汪女士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9:16:3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物业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0907606606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滨河湾南区1单元5号楼居民来电反映以下问题:
1、2023年9月9日该号楼电梯故障,其报修至物业,但物业并未前往处理,且服务意识不强;
2、该小区内环境卫生较差,长期无人打扫;
3、该小区较多消防设施损坏,无人更换,存在安全隐患。
以上问题,群众对此表示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过核实该电梯故障已经排除,目前使用正常,该电梯在检验合格期内,电梯维保记录符合要求。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1日15时45分,通过8891**5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来电人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891315。
吴女士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9:09:1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购买合成肉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907604102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通过线上购买4斤牛腩肉,商家注册地为凤台县城关镇新城国际自建楼,商家名称为凤台县瑞瑞食品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421MA8QE5849P),但收到货后发现并非牛腩肉,为合成肉,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沟通,商家已退款。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5日18时32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刘女士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8:53:3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购买手机质量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007601000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718076058015“其2023年1月在凤台县城关镇“华为授权服务中心”(凤城大道)花费6280元购买一部手机,但手机频繁出现卡顿及屏幕故障问题,其多次联系店铺进行维修,但店铺均告知其手机无质量问题,现其手机仅可接听及拨打电话,且信号较差,故希望商家为其维修或更换一部新手机,但被商家拒绝,其对此表示不满。”一事反映,此事至今未得到解决,请部门核查处理并予以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华为售后已多次测试手机没有问题,通过北京服务中心检测2次也认定无故障,且手机不是在华为售后店铺购买。投诉人要求检测,工作人员告知检测也只能检测同款同批次没有使用的手机,检测机构不对已使用的手机进行检测。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2日11时42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刘先生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8:51:1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超市缺斤短两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1007601702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表示,其9月10日10:20花费72.9元在凤台县州来南路与滨河大道的联华超市购买物品(水果、蔬菜),支付钱款后,其发现购买的物品均有缺斤少两情况,请部门予以核查,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商家不存在缺斤少两问题,商家使用一次性塑料盒盛放水果便于消费者选择,称量时投诉人是知晓的,可以要求“去皮”,过程中商家不存在欺诈行为,故投诉人向商家索赔500元时,工作人员没有支持,投诉人对此表示不满,进行录音并扬言说工作人员处理不好问题,他要向市里反映。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1日15时44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不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马先生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8:49:4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凤凰湾二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等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1007606402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凤凰湾二期小区以下问题:
1、小区3号楼处设有监控,但其认为存在监控死角,有安全隐患,望部门增加小区监控数量;
2、该小区东门消防通道处道路坑洼,不便居民出行;
3、该小区3号楼院内红砖已破损,但物业仅使用水泥修缮,未铺设红砖,其不满;
4、该小区电梯频繁出现故障及异响,其希望部门每间隔两日彻查一次,保障住户安全;
5、针对上述问题,虽该小区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未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但业主已按时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应当提供相应服务,保障居民居住环境。
6、小区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以上,请部门核实处理。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按照职责,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电梯开展了检查,经过核实该小区电梯目前使用正常,电梯在检验合格期内,电梯管理及维保符合要求。
三、回访情况  
匿名无法回复。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891315。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8:35:4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加油站加油计量方式存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记录单编号为(2023091007605503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2023年9月10日16:00其车辆(车牌号:皖K7***Z)在凤台县尚塘镇鸿路石油加油站加油,加油前其车辆还有半箱油,加满油油箱出现跳箱后,加油站工作人员仍给其车辆进行加油,导致其共花费295元加油费,其称以往其车辆加满半箱油仅需200元,其怀疑该加油站油表计量方式存在问题,故对此表示不满。
二、处理情况: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热线单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被投诉凤台县尚塘镇鸿路石油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加油站证照齐全,并了解了情况,由于气温高,可能导致跳枪假满现象,该加油站计量于2023年3月8日检测完全合格,9月份已申请检测。了解情况后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将下一次检测结果告知投诉人,投诉人了解后表示理解,并满意。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2日14时 18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尚塘市场所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尚塘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13****8。
孙先生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8:29:1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牛肉质量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907609001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9月6日通过抖音平台花费86元在“离开麦克雷”店铺(订单编号:6921542674065528503;营业地址:凤台县城关镇新城国际自健楼;营业执照店铺名称:瑞某食品部;售后联系电话:191595**7)购买鲜牛肉,到货后发现肉质与直播不符,存在一捏就碎情况,其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故与商家沟通退货。但商家表示如其不退货可补贴40元,如退货需将牛肉使用顺丰冷链退回,且不予报销运费,群众对此不满,现要求由该商家承担运费退货退款。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致电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与商家沟通,商家已为投诉人退款。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4日9时32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吴先生 2023-09-18 23:59:00
咨询 2023-09-11 08:18:4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营商环境(使用其店铺名称挂牌售卖是否合规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807606304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新城C区110号“大码女装”负责人表示,其已使用店铺名称申请注册营业执照,现有人员在附近开店使用与其店铺相同名称(大码女装)挂牌经营,其欲了解此情况是否合规,请部门回电解答,谢谢!(群众母亲联系方式:177********3)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实地了解,使用与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新城C区110号“大码女装”店铺相同名称(大码女装)已经同意在近期把店铺牌子拆除。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2日9时18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来电人电话处于停机状态。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李女士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11 08:15:0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购买注胶牛肉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907606600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7月23日其在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李冲小学***贩处购买牛肉,现怀疑该牛肉为注胶牛肉,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李冲小学广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摊贩销售牛肉。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23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知晓。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911041。
张先生 2023-09-19 23:59:00
投诉 2023-09-08 16:21:5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购买小麦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8076094028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字数限制)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热线单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投诉人购买小麦用做鸡饲料,购买后其发现该粮食内掺杂较多沙子。投诉人要求工作人员前往其养鸡场对其购买的小麦进行采样。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其购买的小麦为散装,其购买后已运到养鸡场,工作人员再到养鸡场对其购买的散装小麦进行采样,卖家对这样的采样检验结果不认可。工作人员让其于9月5日与卖家共同前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随即前往被投诉的小麦收购点进行检查,该收购点办理有粮食收购和石子、沙子等建筑材料销售的营业执照。经营现场是个封闭的大棚,大门朝东,大棚南边堆放有小麦,在北边东侧堆放有沙子。工作人员对现场的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小麦里面掺有沙子。对于经营场所既堆放有沙子又堆放有小麦,如果管理不好,会造成二者的混掺。工作人员对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一,将经营场所从中间分隔开,分别堆放销售小麦、沙子;二,此经营场所不再堆放销售沙子。经营者表示商量好方案后就按整改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 对于投诉情况,工作人员让投诉双方于9月5日上午前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解。经营者表示不愿和投诉人一起去,(因为之前投诉人到厂里要求赔偿,双方吵起来了。如果一起到所里去调解,各讲各理,会再吵起来)。9月5日上午投诉人携带半袋小麦到所里,工作人员查看小麦里确实含有灰尘和沙子,(工作人员后来又到投诉人的养鸡场查看小麦,和上述情况类似)。工作人员再次向其了解情况后,问其诉求,其说先不提赔偿额,要看对方的诚意;另外其要求工作人员对该小麦收购点一个经营场所既经营小麦又经营沙子,出具整改通知书。工作人员表示在9月4日对粮食收购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情况,已口头责令收购点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工作人员后经请示上级机关,于2023年9月7日向收购点下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于投诉情况,经调解,收购点经营者表示可以对投诉人进行补偿600元,投诉人不同意。投诉人后来提出的赔偿金为3000元左右,收购点经营者不同意,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调解,并向当事人出具了终止调解决定书。2023年9月11日下午经营场所的沙堆已清理完毕。
三、回访情况:
群众就同一问题已多次反映,已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但其仍不理解。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6315。
马先生 2023-09-15 23:59:00
举报 2023-09-08 14:37:0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凤台县永兴中学小卖部商品售价较高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707606600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永兴中学学生来电反映,其学校内小卖部商品售价较高(可口可乐8元/瓶),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凤台县永兴中学办理小卖部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师生,商品的价格是按照市场调节价,各类商品均明码标价没有抬高物价的现象。
三、回访情况:
因群众匿名,无法联系反馈相关情况。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8 14:35:4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瑜伽馆退费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08076065019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830076072028“2023年3月8日其在凤台县体育场路龙祥花园三舍瑜伽馆花费1980元办理会员卡,至今未前往锻炼,近期欲退费,咨询商家遭拒”一事表示,该问题已反映多次,但至今无人与其联系处理,其自行联系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办理进度,被告知该问题已经处理完毕,但群众称其作为当事人从未接到部门反馈电话,且钱款至今未退还,群众对此不满,请部门督促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本局调查人员与店家负责人多次进行调解协商,店家负责人均表示不同意退款,调查人员向店家负责人宣传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店家负责人坚持不退款。对此,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的规定,予以终止调解,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建议投诉人走司法渠道维权,本局将对店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4日15时24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任女士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8 10:21:3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食品生产日期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807605401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再次反映,其2023年8月11日在安徽靲氏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凤台县凤凰湖工业园区)花费11438元购买160筐鸭蛋,但其购买的鸭蛋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况,同时群众称于9月8日上午9:05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0554-8683991)联系其告知,其若想处理此问题,需携带购买鸭蛋前往凤台县当地处理,且态度强硬服务意识不强,群众不认可,请部门重新协调尽快处理并联系群众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核查,安徽靲氏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有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投诉人可携带有关证据到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所配合调查。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4日15时54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于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魏先生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8 10:18:3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售卖自行屠宰未经检疫的猪肉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807605601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凤凰湖新区菜市场内的商铺及市场外的摆摊摊贩,售卖的猪肉均为商户自行在家屠宰,未经任何检疫,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请部门前往核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凤台县凤凰湖新区菜市场内的商铺及市场外的摆摊摊贩售卖的猪肉均有“两章两票”。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不断的对猪肉经营户进行检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4日11时56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于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胡先生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8 08:07:4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商务会所超出经营范围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0707601107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水月澜山商务会所在二楼开设棋牌室,但该会所办理的经营许可未标注此经营范围,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投诉人投诉的店家超范围经营“棋牌室”问题,店家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有“棋牌室”服务项目。
三、回访情况
因投诉人信息保密,无法回访单答复。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8 08:03:1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电梯频繁故障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707608803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华力国宾府16号楼1单元两部电梯频繁出现故障,影响业主正常出行,多次向物业反映无果,故表示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凤台县华力国宾府16号楼1单元两部电梯出现故障是因为电梯的配件损坏,目前已经向厂家购买配件。凤台县华力国宾府确保居民出行方便。
三、回访情况:
因群众匿名,无法联系反馈相关情况。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8 08:01:5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水月澜山足疗店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0707604205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滨河大道水月澜山足疗店收费标准未在店内公示,店铺消防验收不合格,收款码为其他店铺收款码,存在偷税漏税情况,且营业范围不存娱乐项目,但该店铺内有棋牌室,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1、投诉人投诉的店家超范围经营“棋牌室”问题,店家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有“棋牌室”服务项目;2、本局已对店家提供服务未明码标价进行立案调查。
三、回访情况
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调查人员无法将调查反馈给投诉人。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2023-09-15 23:59:00
求助 2023-09-07 15:53:3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电梯频繁故障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707603702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华力国宾府小区16栋1单元业主反映,该小区2023年7月交房,该单元西侧电梯出现频繁损坏现象,影响附近居民正常出行,现希望部门协调彻底修缮该电梯,请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凤台县华力国宾府16号楼1单元两部电梯出现故障是因为电梯的配件损坏,目前已经向厂家购买配件。凤台县华力国宾府确保居民出行方便。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4日12时02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于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胡先生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7 15:06:4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小饭桌无证经营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607602400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金榜小饭桌(地址:凤台县职教中心对面美嘉便利店与美拾美客之间的门面房、负责人:朱兆奎、王丽丽)无证经营,该小饭桌仅在学生上学时间及放学时间开门,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金榜小饭桌”位于凤台县职教中心对面美嘉便利店与美拾美客之间的门面房的二楼,为十余名学生提供辅导学习和居住,提供有餐饮。执法人员已经告诫了当事人和房屋提供者,立即停止小饭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三、回访情况:
因群众匿名,无法联系反馈相关情况。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2023-09-14 23:59:00
投诉 2023-09-07 14:37:5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饭店售卖废油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6007018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707602603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淮滨东路“曹效乐风味馆”将油烟机中的废油进行售卖(收购车辆车牌号:皖N6***),望部门尽快核实该饭店此举是否合理合规,请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没有发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三、回访情况:
因投诉人是匿名投诉,无法联系反馈核查信息。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7 14:35:0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超市内售卖鸡丁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7076066005)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其在凤台县钱庙乡回龙超市购买鸡丁,返家食用发现鸡丁内掺杂鸡肝,请部门核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超市所售腿软骨碎肉有厂名、厂址、动物检疫合格证。与消费者沟通后,投诉人不要求商家赔偿,双方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8日14时30分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基本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庙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228315。
先生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7 14:34:2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售卖药品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707606600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其2023年8月在凤台县苏果超市西侧100米中医诊所开具补肾药品,其返家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现象,怀疑该药品为三无产品,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店铺具体位置可与群众核实)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协调,商家向投诉人退款并赔偿500元钱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11日16时31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孙先生 2023-09-14 23:59:00
投诉 2023-09-07 10:43:1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购买肉类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707604100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于9月3日通过抖音商城(店铺地址:凤台县新集镇**,发货人:小杜,电话:191****4517)购买2斤原切牛腩,共花费120元,但实际收到货为合成肉,并非牛腩,现表示不满,请核实处理并联系反馈,谢谢!(已告知群众提供信息有限,建议群众核实清楚后再次致电,群众不认可,希望部门协调核实。)
二、
 处理情况
接到相关投诉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由于投诉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全,执法人员仍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已联系投诉人告知了相关情况。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4日下午17时15分左右,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知道了。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联系电话:0554-8911041。
先生 2023-09-14 23:59:00
投诉 2023-09-07 08:33:4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足浴店无故收取茶水费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707608500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7日02:40左右其进入凤台县“艺海棠”足浴店后(凤城大道金地华府南门)未饮用茶水,且该店并未提供茶水,欲离开时却被工作人员要求支付60元茶水费,群众对此不满。希望部门调取监控视频核实处理,请处理并反馈群众,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商家收取的是浴资费用,不是茶水费用,也没有提出要茶水费一事。后工作人员于分多次联系投诉人,投诉人没有接听。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8日10:56分、58分,17:31分及2023年9月10日9:20分多次联系投诉人,投诉人没有接听。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黄先生 2023-09-14 23:59:00
投诉 2023-09-06 16:04:0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网购食品变质及后续处理问题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82807606502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以下问题:
一、2023年1月10日其在拼多多“乡村小店”(商铺地址:凤台县新集镇魏许村世宇食品加工店;法人:刘伟;厂家名称:凤台县百创食品有限公司;厂家地址:凤台县新集镇魏许村大圩孜405)花费50元购买3袋红烧肉和糖醋排骨(订单号:230110518510385921123;231109598993836801123),后其收到货后发现商品包装被去除,商家私自张贴生产日期,食品过期且已变质,多次向商家反映无果,群众表示不满;
二、2023年1月10日其在拼多多“丫丫美食优选”(商铺地址:凤台县新集镇叶圩村大叶家米果食品经营部;法人:刘宇;厂家名称:凤台县百创食品有限公司;厂家地址:凤台县新集镇魏许村大圩孜405)花费15元购买3袋糖醋排骨(订单号:231109684893182721123),后其收到货后发现商品包装被去除,商家私自张贴生产日期,食品过期且已变质,多次向商家反映无果,群众表示不满;
三、就以上两点问题,群众称已经多次反映至部门,但近期受理的工单(20230701076047013)部门回复称“接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1、我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寄回的商品和投诉的对象凤台县百创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的商品进行了对比,发现寄回的商品包装和凤台县百创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的商品包装是一致的,不存在包装被去除现象,不存在私自张贴生产日期;2、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进行了拍照固定证据;3、商家已经退款”,群众表示部门并未针对食品变质情况做出任何回应,其称食品存在明显变质臭味,认为办理该案件的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严谨,现咨询办理该案件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及姓名,并投诉该工作人员工作态度。
以上问题,群众要求部门尽快核实处理并联系其反馈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1、我局执法人员已经要求拼多多“乡村小店”和投诉人联系,协商处理;2、该局执法人员联系了投诉人,告知了相关情况。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7日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166315。
贺先生 2023-09-08 23:59:00
投诉 2023-09-06 11:18:1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购买小麦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6076023018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字数限制)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热线单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投诉人购买小麦用做鸡饲料,购买后其发现该粮食内掺杂较多沙子。投诉人要求工作人员前往其养鸡场对其购买的小麦进行采样。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其购买的小麦为散装,其购买后已运到养鸡场,工作人员再到养鸡场对其购买的散装小麦进行采样,卖家对这样的采样检验结果不认可。工作人员让其于9月5日与卖家共同前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随即前往被投诉的小麦收购点进行检查,该收购点办理有粮食收购和石子、沙子等建筑材料销售的营业执照。经营现场是个封闭的大棚,大门朝东,大棚南边堆放有小麦,在北边东侧堆放有沙子。工作人员对现场的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小麦里面掺有沙子。对于经营场所既堆放有沙子又堆放有小麦,如果管理不好,会造成二者的混掺。工作人员对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一,将经营场所从中间分隔开,分别堆放销售小麦、沙子;二,此经营场所不再堆放销售沙子。经营者表示商量好方案后就按整改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 对于投诉情况,工作人员让投诉双方于9月5日上午前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解。经营者表示不愿和投诉人一起去,(因为之前投诉人到厂里要求赔偿,双方吵起来了。如果一起到所里去调解,各讲各理,会再吵起来)。9月5日上午投诉人携带半袋小麦到所里,工作人员查看小麦里确实含有灰尘和沙子,(工作人员后来又到投诉人的养鸡场查看小麦,和上述情况类似)。工作人员再次向其了解情况后,问其诉求,其说先不提赔偿额,要看对方的诚意;另外其要求工作人员对该小麦收购点一个经营场所既经营小麦又经营沙子,出具整改通知书。工作人员表示在9月4日对粮食收购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情况,已口头责令收购点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工作人员后经请示上级机关,于2023年9月7日向收购点下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于投诉情况,经调解,收购点经营者表示可以对投诉人进行补偿600元,投诉人不同意。投诉人后来提出的赔偿金为3000元左右,收购点经营者不同意,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调解,并向当事人出具了终止调解决定书。目前,经营场所的沙堆已清理完毕。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8日下午约3点半工作人员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6315。
马先生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6 09:52:52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凤台县第二小学东门超市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607601401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第二小学东门“文丽超市”近期组织该校学生抽奖,并使用钱款兑换奖品,且楼上存在食品加工厂、小饭桌,群众称均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请部门核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1、商家售卖的产品中有奥特曼卡片,买到带奖的卡片可以兑换一个硬壳的卡片,没有兑换钱款;2、商家的超市及餐饮均取得有证照。
三、回访情况:
因投诉人信息保密,无法联系投诉人回复信息。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2023-09-13 23:59:00
投诉 2023-09-06 08:26:15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凤台县鑫皇家永利KTV禁止带酒水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607605700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9月5日21:00左右其前往凤台县鑫皇家永利KTV进行消费,但该店铺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群众对此表示异议,请部门尽快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检查人员对店家进行现场检查,店家存在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情况,本局检查人员责令店家立即改正,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店家如不改正,将给予店家调查处理。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3日10时7分和15时31分,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均示未接听调查人员电话。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李先生 2023-09-15 23:59:00
投诉 2023-09-05 16:29:3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违规搭建阳光房及二次收取装修垃圾费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83007605000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凤凰镇胜景天成玺园10号楼2单元704室业主反映以下问题:1、就工单:20230731076050021“该小区10号楼1单元2101室业主私自切开楼顶,欲建设一层阳光房。物业及城管部门已通知该户停止施工,但后期并未通知该户进行整改。现群众希望部门后期继续跟进此事,同时督促该户尽快恢复房屋原样。”一事反映,现该户已停止施工,但至今未恢复房屋原样,现希望部门督促该户尽快处理此事;
2、其在房屋装修前,按照物业规定缴纳1000元押金及300元装修垃圾清理费用,现已装修完成,但物业以其砸除3个飘窗产生建筑垃圾为由,扣除其150元押金。群众对此不满,认为物业存在二次收费情况;以上问题,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联系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经过核查,凤台县凤凰镇胜景天成玺园物业已经和业主达成一致意见。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6日11时18分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于答复意见比较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9315。
高先生 2023-09-07 23:59:00
投诉 2023-09-05 16:11:23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鑫皇家永利俱乐部消费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0507604403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5日前往凤台县圆盘街鑫皇家永利ktv消费,但该店铺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群众称其自带奶茶,并非酒类,仍告知不予携带进入,对此表示不解,请部门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本局接投诉人投诉后,由检查人员对店家进行现场检查,店家存在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情况,本局检查人员责令店家立即改正,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店家如不改正,将给予店家调查处理。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调查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三、回访情况
  来电人信息保密,无法回访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2023-09-14 23:59:00
求助 2023-09-05 15:57:1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凉鞋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5076082029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827076031003“7月26日在凤台县化肥厂东门“卓诗尼”商铺购买一双凉鞋(金额:129元),8月8日鞋子出现损坏现象,至今已维修数次无果,于8月20日再次送往维修,被告知需返厂维修,商家至今未将鞋子归还,群众较为着急,表示现天气渐冷,凉鞋无法继续穿着,故希望部门协调退鞋退款”一事表示此事尚未得到处理,其无人员与其联系,群众较为着急,望部门尽快协调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人员,店家已为投诉人修理好鞋,店家认为鞋子质量没有问题,是穿着的原因,不同意退货退款。经调查人员与双方调解协商,投诉人要求重新调换其他款鞋,店家同意为投诉人调换同款同货号鞋。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2日15时7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刘女士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05 15:45:1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未成年人私自售卖手机赎回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507605302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反映以下问题:
 群众反映,其孩子(14岁)于2023年9月3日私自将家中华为nova10se手机售卖至凤台县农水东路北侧“天宇通讯二手机维修店”(商家电话:138****444),售卖价格900元,群众于9月5日前往店内,要求将钱款退还给商家,欲将手机赎回,但遭到商家拒绝,商家称其孩子与其签订的有协议,但群众表示其孩子为未成年,签订的任何协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商家接收未成年售卖的物品,也违反相关规定,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投诉人经报警处理,经警方人员调解协商,店家已退返投诉人手机。本调查人员联系店家负责人,向店家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责令店家加强规范经营,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不适合销售的商品,不得向未成年人收购二手手机。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2日8时38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岳先生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05 14:31:51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507600200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于9月5日通过“饿了吗”APP订购凤台县川湘小厨(万嘉店)酸菜鱼及豆芽炒粉丝(订单号:803689005092199203),其打开餐食以后发现食物内有头发,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协调,商家同意退投诉人30元钱。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05日16时48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苏女士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05 11:10:1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充值会员卡退费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507608501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家人在醉酒情况下于2023年8月31日晚间在“花莲大酒店”(具体地址:凤台县金地新天地附近)充值3000元会员卡(会员卡预存手机号:1386****7),因该酒店用餐服务较差,现欲退款退卡,但商家拒绝其要求,群众对此不满,现希望部门协调其退卡退款问题,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致电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沟通,商家表示要有持卡人本人到店办理,投诉人非持卡人。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06日9时20分,工作人员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吴女士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05 10:06:3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奶粉消费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编号为 20230905076010015的交办单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823076087034“2023年6月14日其前往凤台县桂集镇“优迪爱奶粉店”购买奶粉,店家表示可花费999元参与充值活动,领取10桶奶粉,但8月23日其前往店内领取奶粉时告知其仅可领取7桶,其表示不满,认为店家虚假宣传,其要求退款但被店家拒绝。”一事表示,其反映至今,此事未得到解决,请部门核实处理并予以反馈。
二、 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该局执法人员组织调解,现双方已达成和解。
三、 回访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13日15:13对胡先生进行了电话回访,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桂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011061。
胡先生 2023-09-13 23:59:00
求助 2023-09-05 08:27:26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凤台县未来城小区电梯故障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507601600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未来城小区住户表示,该小区2号楼2单元有一部电梯故障,物业至今未维修,严重影响居民出行,请部门及时协调维修,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电梯问题已于2023年9月5日12时左右维修好。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05日15时59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李女士 2023-09-13 23:59:00
投诉 2023-09-05 08:22:4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学校门口商店售卖危险品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0407660503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实验小学门口商店,向学生兜售甩刀,甩刀为金属或硬塑料材质,刀身全长16CM,刀刃长7CM,具有一定的攻击和伤害性,小学生购买居多,请相关部门予以管控 。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对实验小学门口店面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有四家店内销售有投诉人投诉的甩刀玩具,玩具包装上有厂名厂址及执行标准,有警示标识,但提示是十四岁以上人员购买。由于实验小学学生年龄较小,不适合玩该玩具,执法人员建议这四家店铺停止销售甩刀等对儿童有一定危险的玩具。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8日10时54分,通过8891315电话向来电人反馈答复意见,来电人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891315。
王*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05 08:03:4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商务会所超出经营范围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0407600604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水月澜山商务会所内存在经营棋牌类娱乐,据其了解已超出经营范围。对此表示不满,请调查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投诉人投诉的店家超范围经营“棋牌室”问题,店家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有“棋牌室”服务项目。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1日14时54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陈先生 2023-09-13 23:59:00
投诉 2023-09-04 17:09:47 办结 经调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问题由上述部门负责。 孙女士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04 16:14:5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摄影店消费纠纷后续处理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407604102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829076082035“其在凤台县城关镇维多利亚原创摄影(高端尊荣馆)店铺花费3980元进行婚庆拍摄服务,并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但商家拒绝开具发票,且商家自称无开具发票一项,其称该商家涉嫌偷税漏税”一事表示部门回复不属实,现反映如下问题:
1、针对该店铺偷税漏税情况,税务工作人员未给予明确答复,该店铺一直未给客户开具发票,故并未申报,与实际并不相符,现对税务部门答复不满,要求部门回电反馈;
2、该店不具有完善的消防资质及设施,现要求消防部门让该店铺停业整顿;
3、关于其前期投诉该摄影店要求缴纳1800元额外服务费,如不缴纳将删除底片以及视频作为要挟,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后均未果,现认为部门处理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其之前通过12345热线反映问题后,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并使用“其废话较多”字样,现表示不满,欲进行投诉。
综上,请调查处理并联系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调解情况反馈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店家偷税漏税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建议由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2、投诉人反映的店家消防设施的方面,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建议由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投诉人反映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本局调查人员与与投诉人协商于2023年9月1日11时至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并告知投诉人与定单相关人员一起前来调查。2023年9月1日上午,调查人员再次联系投诉人确认调查时间,但2023年9月1日11时双方均未至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
4、2023年9月8日下午15时20分,本局调查人员联系店家及婚礼当事人刘女士至城关所办公室进行现场调查调解,对双方争议的1800元全家福照片事宜进行调查调解,调查人员咨询了其他影楼全家福照片的价格,问当事人刘女士及店家是否愿意调解,双方同意调解,调查人员将全家福价格按市场价格的70%给予当事人刘女士优惠并提出2个解决方案,店家都同意,当事人刘女士咨询投诉人姚先生后,当事人刘女士不同意。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本局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走其他渠道维权。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8日下午15时20分在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进行现场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姚先生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04 15:40:4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八里塘安置小区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407602303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台县八里塘安置小区居民反映以下问题:
1、其欲了解拆迁安置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
2、其欲了解该小区广告收入及地面停车位收费去向;
3、群众称该小区较多楼栋电梯频繁发生故障,且会出现人员长时间被困现象;
4、群众称该小区较多楼梯灯及楼道灯故障,长时间无人员进行维修;
5、群众称该小区多数消防栓故障(无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以上问题,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收费标准已公示,没有广告收入,为便于小区管理,车辆收费是针对外来车辆,业主车子不收费,电梯正常维保,没有问题。4项、5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05日12时25分,检查人员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颜女士 2023-09-13 23:59:00
投诉 2023-09-04 15:23:2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电梯故障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407601403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未来城商业小区(仅一栋楼)、凤台县瑞达水晶城4号楼二单元两部电梯,均频繁发生故障,请部门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电梯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维保单位刚换另一家,已有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了排查。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05日16时01分,检查人员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石女士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04 11:57:1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小麦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4076023025 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831076055018“2023年8月20日其在凤台县杨村镇周圩村小麦收购点(收购点名称不详)花费29610元购买21000斤小麦,购买后其发现该粮食内掺杂较多沙子,联系该收购点协商赔偿事宜,但该收购点拒不承认掺假。”一事表示,9月4日08:00左右杨村镇工商所(联系电话:8226315)工作人员联系其,表示其购买的粮食为散装,无法进行采样,并让其于9月5日与卖家共同前往杨村镇工商所,群众称部门并未对小麦进行取样,无法进行调解,故对此表示不满,清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热线单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投诉人购买小麦用做鸡饲料,购买后其发现该粮食内掺杂较多沙子。投诉人要求工作人员前往其养鸡场对其购买的小麦进行采样。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其购买的小麦为散装,其购买后已运到养鸡场,工作人员再到养鸡场对其购买的散装小麦进行采样,卖家对这样的采样检验结果不认可。工作人员让其于9月5日与卖家共同前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随即前往被投诉的小麦收购点进行检查,该收购点办理有粮食收购和石子、沙子等建筑材料销售的营业执照。经营现场是个封闭的大棚,大门朝东,大棚南边堆放有小麦,在北边东侧堆放有沙子。工作人员对现场的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小麦里面掺有沙子。对于经营场所既堆放有沙子又堆放有小麦,如果管理不好,会造成二者的混掺。工作人员对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一,将经营场所从中间分隔开,分别堆放销售小麦、沙子;二,此经营场所不再堆放销售沙子。经营者表示商量好方案后就按整改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
对于投诉情况,工作人员让投诉双方于9月5日上午前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解。经营者表示不愿和投诉人一起去,(因为之前投诉人到厂里要求赔偿,双方吵起来了。如果一起到所里去调解,各讲各理,会再吵起来)。9月5日上午投诉人携带半袋小麦到所里,工作人员查看小麦里确实含有灰尘和沙子,(工作人员后来又到投诉人的养鸡场查看小麦,和上述情况类似)。工作人员再次向其了解情况后,问其诉求,其说先不提赔偿额,要看对方的诚意;另外其要求工作人员对该小麦收购点一个经营场所既经营小麦又经营沙子,出具整改通知书。工作人员表示在9月4日对粮食收购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情况,已口头责令收购点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工作人员后经请示上级机关,于2023年9月7日向收购点下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
对于投诉情况,经调解,收购点经营者表示可以对投诉人进行补偿600元,投诉人不同意。投诉人后来提出的赔偿金为3000元左右,收购点经营者不同意,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调解,并向当事人出具了终止调解决定书。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8日下午约3点半工作人员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226315。
马先生 2023-09-13 23:59:00
咨询 2023-09-04 10:31:4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政务服务网)办营业执照8月31号已发放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0407661401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月31号办好营业执照已发放,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什么时候能收到。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了来电人,告知我局对新办的企业营业执照邮寄是由EMS邮政负责,具体投递到达时间可向邮政部门了解,来电人表示已联系邮政部门,无其他问题。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4日11:10左右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625564。
王* 2023-09-06 23:59:00
投诉 2023-09-04 10:01:08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购买过期食品相关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4076094012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就工单:20230829076059042“2023年8月27日其在凤台县滨河大道联华超市花费23元购买两包金锣牌玉米热狗肠(320g/8个/包),购买后发现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保质期为90天,故为过期食品,群众对此表示不满”一事表示,其通过淮南市12345热线反映后,9月4日09:26左右,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使用电话(8610404)联系其,告知已前往超市查看,并未找到过期食品,且该工作人员言语态度不佳,未询问群众是否需提供证据,后群众询问对方工号,对方未告知便挂断电话。现群众对此不满,同时表示,该号码(8610404)在其手机上显示归属为凤台县“风向标商贸有限公司”,故其怀疑来电人员并非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请部门核查处理并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商家已与投诉人沟通,赔偿1500元。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07日12时54分,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知道了。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陈先生 2023-09-13 23:59:00
投诉 2023-09-04 09:40:50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省小程序)餐饮店“一统天下.迎福楼”存在欺诈行为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407661400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餐饮店“一统天下.迎福楼”存在欺诈行为,9月2日,在使用一统天下的充值卡结账时,被前台告知因两座所点菜品一样,只能使用充值卡支付一桌费用,另外一座不能使用充值卡支付,当我查看卡上载明的提示内容时,卡上仅有“节假日、酒席不得使用此卡”限制,并未出现前台所说的限制使用情形,且在8月29日提前预订时,前台也并未曾告知存在前台所说的限制使用情形。面对商家的强势要求,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无奈只能使用微信支付了所有费用。一统天下.迎福楼未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且以自己的私自规定为由限制消费者充值卡的使用权,存在不公平的强制行为,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请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惩治一统天下.迎福楼的有关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处理情况
据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因商家前台工作人员与来电人沟通不畅导致,后经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商家退还来电人支付的现金,且两桌都使用充值卡结账。
三、回访情况
因群众匿名,无法联系反馈相关情况。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0554-8911041。
2023-09-13 23:59:00
求助 2023-09-04 09:33:5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电梯按钮脱落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20230903076059030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表示,凤台县瑞达水晶城3号楼2单元7楼电梯按钮脱落,希望部门协调尽快予以更换,请处理。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对该电梯开展了检查,已经要求物业公司更换了新的按钮,目前电梯运行正常。
三、回访情况  
因来信人信息匿名,无法回复。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891315。
2023-09-12 23:59:00
投诉 2023-09-04 09:04:0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购买蛋糕添加食用色素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2076014043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2023年9月2日傍晚其爱人在凤台县第二实验小学对面“麦落蛋糕”店铺花费65元购买生日蛋糕,食用后发现店家添加食用色素,其担心影响身体健康,同时咨询添加食用色素是否合理合规,请部门核查处理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商家添加食用色素合理的。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04日12时39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童先生 2023-09-13 23:59:00
投诉 2023-09-04 09:01:15 办结 群众反映的“无特种行业许可证及消防安全证”非我局职责,建议由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处理。 2023-09-13 23:59:00
求助 2023-09-04 08:50:09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消费纠纷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903076002008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凤台县圆盘吴良材眼镜店旁“AJ”鞋店购买三双袜子79元钱,群众认为售价较高希望退货退款,请部门协调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热线单后,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经检查人员对投诉人所述地址附近进行检查,未发现投诉人所述的“aj”鞋店。后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3日10时5分和15时25分,调查人员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刘先生 2023-09-13 23:59:00
投诉 2023-09-04 08:41:24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鑫皇家永利俱乐部消费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 20230902076024035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9月2日下午其在凤台县城关镇农水路鑫皇家永利俱乐部花费78.8元购买KTV纯唱6小时包间加两份小食套餐,但提供的小食食品较少,且KTV纯唱6小时包间不加小食仅需49.9元,其就此情况联系该商家协商欲将小食退货,并退还其差价28.9元,但商家告知若需退款仅可全部退款,不可部分退款,其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该商家小食收费不合理,且其购买该套餐时工作人员未告知小食套餐内包含什么食品,请部门核实处理并联系群众反馈,谢谢!   
二、处理情况
本局接投诉人投诉后由检查人员于2023年9月11日对店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与店家钱经理现场使用手机上美团APP皇家永利店铺,打开“下午场欢唱+小吃套餐”¥78.8元,最底部有小吃套餐:小吃2份。据钱经理讲述,小吃有6种,6选2。调查人员又到四楼自选超市,超市商品均标有价格标签及服务项目价格。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要求店家标明所送食品种类,供消费者选择,并要求向其道道歉,不再有其他诉求。调查人员又将投诉人要求反馈给店家负责人,店家负责人同意了投诉人的要求。
三、回访情况
  2023年9月13日15时27分,调查人员已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891315。
李女士 2023-09-13 23:59:00
投诉 2023-09-04 08:34:47 办结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回复反映更换手机屏幕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热线单编号20230902076012001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前期,其在凤台县凤城大道与州来路交口处东侧‘华为售后’为手机更换手机屏幕(具体换屏金额无法提供),更换后屏幕无法进行指纹识别、夜间屏幕存在闪烁的情况,后通过华为售后再次更换屏幕仍未解决该问题,群众不满,认为华为售后为其手机更换的屏幕非华为原装屏,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二、处理情况: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经与商家沟通,商家已电话联系投诉人达成协议。
三、回访情况:
2023年09月04日12时05分,检查人员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4-8610404。
刘先生 2023-09-13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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