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81 |
0 |
73 |
18 |
55 |
8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万元,增长3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3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各部门、单位根据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32.7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监督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保险及燃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更换执法执勤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更换执法执勤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14.28%,增长原因主要是为了压缩经费支出,节约成本产,单位给因公务需要招待的统一由局机关安排,下属事业单位今年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各项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和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的公务招待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14〕60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