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例
凤台县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例
一件“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凤台县某甲公司(请求人)是外观专利“包装袋”的专利权人,专利号为20223......7642,涉案专利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请求人向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处理请求。请求人称,凤台县某乙公司(被请求人)的在宣传时所用展示图中的产品包装与权利人外观设计专利高度相似,希望被请求人停止侵权行为。
处理结果:
被请求人称请求人持有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效力待定,且宣传所用包装为企业自研用途,目前仅用于宣传展示,并未投入生产,更没有再市场上进行销售,是一种宣传和告知行为,不构成对请求人专利的侵权行为,不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最终,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在县市场监管局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请求人自愿立即停止使用请求人外观涉及专利“包装袋”,请求人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