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及“百姓点检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凤台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及“百姓点检日”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关于开展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及“百姓点检日”活动的通知
为落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你点我检”及“百姓点检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及“百姓点检日”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活动
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日常消费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食品,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组织专项抽检。
(一)明确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落实。2025年全县共计划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任务35批次。
(二)关注民生呼应,全面运行系统。县局要可以通过官网、短视频平台、主流媒体、社区宣传、发放调查问卷、张贴海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传播,扩大影响力,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
(三)严格工作流程,规范抽样检验。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的抽检程序和要求规范开展抽样检验。有关“你点我检”抽检数据要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分类B”应包含“你点我检”字样。按照“时、度、效”原则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你点我检”抽检结果信息。
(四)坚持公开透明,强化多元参与。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时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参与“你点我检”活动,了解见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技术要求和工作规范,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公开报道,增强老百姓互动感和获得感。
(五)用好文化标识,提升品牌形象。县局在开展“你点我检”活动中要规范使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文化标识,注重用好“你点我检”文化标识,进一步强化“你点我检”活动的主题和影响力,有效提升“你点我检”品牌形象。
(六)做好宣传解读,回应民生关切。做好“你点我检”食品的检验项目、检验结果、风险防控、核查处置等相关信息的解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增进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和监管工作了解,及时回应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
三、开展“百姓点检日”活动
开展“百姓点检日”活动。县局可结合“你点我检”进市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商超、进企业、广场宣传、现场抽样、实验室开放日等,适时组织开展“百姓点检日”活动,让食品抽检贴近百姓、走进生活,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获得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县局要按照市局的工作指导和安排,确“你点我检”工作常态化开展,精细化落实,规范化推进,不断提升“你点我检”工作质效。
(二)加强宣传。县局和各市场监管所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调动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本系统力量,全方位、多层次集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做到广播上有声音、电视上有画面、网络上有互动,进一步提升“你点我检”的品牌效应和群众知晓度。
(三)创新形式。要创新活动形式,灵活组织实施,充分运用影响力大、传播范围广、公众喜闻乐见的微博、抖音或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新载体,广泛吸引公众参与,不断提升食品抽检工作影响力、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细化举措。要以“你点我检”被列为民生实事项目为契机,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你点我检”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联系人:蒋中续 杨晨 电话:0554-8622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