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荣获两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6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32号公告,正式对“凤台淮王鱼”“马店糯米”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这是我县首次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标志着我县知识产权赋能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一个产品贴上了特定的地理标志,是该产品质量和品质的最有力的证明,使产品具备了其他同类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优势,且该地理标志产品具有30年以上使用历史。
马店糯米种植历史悠久,据《山海经注》记载,北宋时,凤台县板埂湖大米曾远运东京(开封)供奉皇室,被誉为"御米”;历史上曾流传着“板埂稻米香喷喷,一家煮饭香满庄的赞誉。淮河活化石"凤台淮王鱼"头尖、体小、眼小,吻肥厚,4对短须,背、胸鳍后缘有锯齿,脂鳍肥厚,尾鳍深度分叉。鱼体呈纺锤形,背部青灰色,肚皮黄白,光滑无鳞。随着季节和水温变化其体色呈现淡灰、青白、粉红三色变化,口感"鲜、嫩、滑、爽"。此次获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不仅是对其品质与地域特色的权威认证,更对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凤台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力度,挖掘更多具有地域特色的优质地理标志产品,积极发挥其对乡村振兴、农民致富的作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