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凤台县市场监管局“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淮南市凤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凤台县古店乡兄妹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2025年1月8日,凤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凤台县古店乡兄妹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违法行为,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 10月 25日,凤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复合肥料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标称“乡亲好”牌复合肥料经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抽检,所检项目中氧化钾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被检验产品不合格。截止检验报告送达时,上述同类同批次产品已售完,货值金额1万元,获利400元,当事人已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凤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