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凤市监处罚〔2025〕456号

发布时间:2025-11-20 14:56信息来源: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事人:凤台县顾桥镇八里村卫生室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医疗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213434042112D6001

住所(址): 凤台县顾桥镇***

主要负责人: 陈*         

身份证号码: 34242******2

2025年10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凤台县顾桥镇***的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东侧靠墙位置放置有一块由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白马”牌降脂减肥胶囊(国药准字Z20050725)的药品宣传广告板。广告板中间靠上突出位置内容包含“血脂轻松降 放心安心舒心  心脑更健康”字样,中间靠右侧位置内容包含“清宿便 祛痰湿 健脾胃 养血又补气 降脂更美丽”,中间左侧位置为产品外观图片,下方标有针对的九大肥胖并发症内容。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该药品广告的合规发布审查材料,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同日,本局立案调查。

经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的标称“白马”牌降脂减肥胶囊(国药准字Z20050725)的宣传广告板所宣传的产品为药品。经查询,该药品无广告审查信息。其广告板上明确标示有“本内部资料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字样。当事人将该广告板放置在店面的显著位置,具有向不特定对象宣传药品功效的作用。经调查,该广告牌系药品供应商提供,获取成本15元,当事人于2025年10月份放置在店里以增加该款减肥药品的销量。截至案发,未收到就诊患者的负面反馈。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检查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案件线索来源;

2.针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据照片1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政务服务平台药品广告审查结果查询截图1张,证明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的事实、来源、时间、费用情况;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签字的有效性。

以上证据均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并记录在卷,能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2025年11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凤市监罚告〔2025456号《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已构成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3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邮政储蓄银行凤台县支行(地址:凤台县农水路,账户:凤台县财政局,账号:100528****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凤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凤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三份, 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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