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计划】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23 14:29信息来源: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市场监管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机关各有关股室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市监信〔2024〕4号)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参考市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淮市监办函〔2026〕5号),县局制定了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县局各相关牵头抓好本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各市场监管所配合开展检查工作。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323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股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基数

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6年度全市场监管部门不定向抽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只针对实缴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组织发起(企业监管股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股、知识产权股按职责分工指导)

县市场监管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抽查基数71879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

2156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3月至11月(各股室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与日常登记事项监管相结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2

2026年度全省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定向抽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包括大型企业

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企业监管股负责配合

市、县市场监管

大型企业

全省抽查基数913户,抽查比例不低于50%。(重点抽查近三年未被检查的企业)

根据省局统一派发数确定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7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3

2026年度二级医疗机构价格行为抽查

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情况的检查;执行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检查;收费行为的检查。

组织发起 (价格检查负责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辖区二级医疗机构

全市抽查基数约37户,市局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其余由各县区局100%抽查

结合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取。

20264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4

2026年度物业公司机构价格行为抽查

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情况的检查;执行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检查;收费行为的检查。

组织发起 (价格检查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辖区A级物业公司

全县抽查比例不低于5%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结合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取。

20264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5

2026年度学校价格行为抽查

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情况的检查;执行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检查;收费行为的检查。

组织发起 (价格检查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辖区学校(含大学)

全县抽查比例不低于1%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结合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取。

20264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6

2026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直销行为抽查

重大变更事项;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检查;宣传和推销行为的检查;直销员招募的检查;直销员证的检查;直销员业务培训的检查;直销员报酬支付的检查;换货、退货的检查;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执法稽查室负责配合

市、县市场监管

注册地在凤台的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

全省基数37户,抽查比例5%。

根据省局统一派发数确定

结合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取。

20263月至11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7

2026年度电子商务平台情况抽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的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配合

市、县市场监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全省基数为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26户,抽查比例70%。

根据省局统一派发数确定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5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8

2026年度广告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情况抽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组织

发起质量发展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和从事广告经营、发布业务的企业、个体户

广播电台、电视台抽查比例100%;报刊出版单位按照每年25%、4年内全覆盖的比例抽取。企业、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不超过5%。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企业的抽查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不同,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9

2026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情况抽查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组织

发起质量发展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抽查比例不超过5%。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结合辖区内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信用风险为A、B、C、D类的企业分别递加比例进行抽取。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10

2026年度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组织

发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局按分类监管要求进行抽查。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获证企业分类结果,对AA、A、B、C类企业分别以不低于20%、不低于50%、不少于1次、不少于2次的比例和频次进行检查。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11

2026年度食品销售抽查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风险等级评定为B级C级、D级的食品销售者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覆盖所有监管对象基础上,结合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

风险等级评定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

入网食品销售者

12

2026年度食品摊贩抽查

食品摊贩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备案的食品摊贩

不少于10家。

2026年3月至11

 

13

2026年度餐饮服务监督抽查

对非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风险等级为D级以外的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养老机构食堂全县基数19户,抽查不少于辖区总数10%;其他非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数360户,抽查不少于辖区总数1%。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14

2026年度小餐饮抽查

小餐饮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备案的小餐饮

备案小餐饮全基数1898户,抽查不少于辖区总数0.5%

2026年3月至11

 

15

2026年度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全县抽查基数约4家,按不低于5%抽查,建议抽查2户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16

2026年度市场监管部门特殊食品销售广告发布监督抽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市局统一组织发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县市场监管

特殊食品销售企业

全市抽查基数约1000户,抽查比例5%

市局统一发起

根据特殊食品销售企业风险分级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20263月至10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17

2026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抽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不低于辖区使用单位数量的5%。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比例不低于50%

20264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18

2026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1.证后监督检查由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2.生产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由市级组织发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配合

市、县市场监管

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1.证后监督检查由省局统一确定;

2.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基数约50家,抽查比例约25%

1.证后监督检查:以省级统一派发数为准;

2.生产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由市级统一派发。

 

证书有效期(四年)内实行全覆盖检查

2026年4月至11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19

2026年度计量监督抽查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标准计量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级组织发起(标准计量负责配合

市、县市场监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市级按照每年25%、4年内全覆盖的比例抽取。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标准计量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组织

发起标准计量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19

2026年度计量监督抽查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市级组织发起(标准计量负责配合)

市、县市场监管

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5%。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标准计量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组织

发起标准计量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验检测部门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

2026年度自愿性认证活动和结果监督抽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和结果检查

组织

发起质量发展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在淮南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在淮南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抽查比例不高于30%。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风险类别为ABCD类的认证机构分别递加比例进行抽取

 

2026年3月至11

对于总局下发的获证组织抽查任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21

2026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和结果监督抽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和结果检查

组织

发起质量发展股牵头指导

县市场监管

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企业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总体抽查比例不高于30%,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总体抽查比例不高于10%。

 

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各地按获证企业10%-30%抽查;流通领域抽查5-10家。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3月至11月

可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22

2026年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市级组织发起(标准计量股负责配合)

市、县市场监管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

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0.2%。

市级抽查数量不低于50项。

 

2026年4月至11月

依托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抽查

23

2026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定向抽查

地理标志产品和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知识产权股负责配合

市、县市场监管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

全省2000户,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20%

省局统一派发数为准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6年3月至11月

 

24

2026年度商标代理行为抽查

商标代理行为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各市分别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股负责配合

市、县市场监管

全省商标代理机构(属县辖区)

全省基数1310户,抽查比例3%。

省局统一派发数为准

根据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用分类结果,对A类抽查比例为3%,B类抽查比例20%,C类、D类抽查比例100%

20264月至11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