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维护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县相关市场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严格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借节假日期间提高价格,水电气行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景点、客运企业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趁节日之际乱涨价、乱收费。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要切实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价格有变化的,及时更换标价签(牌),酒店、餐饮、洗车、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旅游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不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出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全县各市场监管所要依照职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