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久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706户企业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凤台县久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706户企业(详见名单):
本局于 2026 年 10月 21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 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网站是:凤台县人民政府官网(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内容是: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结合原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淮南市2026年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市监信函〔2026〕1号)等相关规定精神,决定:吊销凤台县久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706户企业营业执照,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分支机构由其法人单位负责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缴回营业执照。
请你( 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凤市监处罚〔2026〕企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凤台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凤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 张望晨、颜军 联系电话: 0554-8625570
联系地址:凤台县胶州路与淮滨西路交口处
凤台县2026年度决定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706户.xls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6 年 10 月 21 日
本文书一式 二 份, 一 份送达,一份归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