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23 16:48信息来源: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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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淮河流域凤台段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质资金的安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纳入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本级

2

凤台县环境监测站

3

凤台县环境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376.5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376.5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84.37万元,增长(下降)6.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5.67万元,占8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21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18万元,占63.8%;项目支出439.38万元,占3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54.9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154.9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7.73万元下降%9.95支出减少36.34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5.6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0.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减少)426.98万元,下降33.29%。主要原因一是环保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43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06万元,占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92万元,占5.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3万元,占2.3%节能环保支出998.61万元占86.4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9.2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154.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基本支出764.73万元,占66.21%;项目支出390.2万元,占33.7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调整预算数为53.06万元,支出决算为53.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调整预算数67.92万元,支出67.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调整预算数为1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款)环境保护事务管理(项)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8.42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42万元、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49.2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支出(项)9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88.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88.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6.4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8.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淮南市凤台生态环境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淮南市凤台生态环境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万元,比2018年减少3.32万元,增长(下降)22.83%,主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淮南市凤台生态环境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淮南市凤台生态环境分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淮南市凤台生态分局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99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22.53%。评价结果显示,(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较好的完成了目标任务达到了预目标。)

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我局部门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加强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和监测站的日常工作全面圆满的完成任务,达到年初任务目标和预期目标,部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电话:0554-8685670                 邮箱:83786964@qq.com

 

 

第四部分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淮南市凤台县环境保护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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