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机构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5-01-08 09:58信息来源: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属市垂管单位。现任局长李志。

领导班子:李志;职责:负责全局事务。联系电话:0554-8685525

1.主要职能:

1.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统一管理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按国家规定审核区管和市局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监督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指导辖区生态环境建设。

3.协调解决辖区内有关环境问题;查处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应急工作;统筹协调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

4.组织实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生态环保科研和技术示范工程;生态管理区域内的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和管理辖区内的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

5.组织和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环境统计工作。

6.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城镇和农村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本辖区内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9.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

2.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文电、信访、保密、会务、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综治、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承担规划、政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绿色创建、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和党建工作。主任:张雯娟8685525

(二)县“三大一强”办公室(整改办)。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整改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淮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主任:李彩侠8685513

(三)水股。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县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全市地表水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股长:张波8685125

(四)大气股。负责全县大气、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承担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有关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副股长(主持工作):黄成真8685513

(五)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固体废物跨市转移许可,组织落实危险废物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副股长(主持工作):李凯旋8685125

 

下设2个二级机构:凤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一)凤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三个监察室,1个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因开发土地和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隐患排查。负责规范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协调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依法受理、办理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投诉举报。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大队长 (主持工作) 郑静雅 8685541

(二)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全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事务性工作;开展生态环保信息化及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监测站副站长 (主持工作) :詹素娟 8685587

 

单位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县政府c楼801

邮政编码:232100

办公电话:(0554)8685525

执法监督电话:(0554)8681870

便民投诉电话:12345

网址:https://www.ft.gov.cn/public/column/118322998?type=2

   邮箱:hnsftxsthj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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