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矿北区低浓瓦斯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8 18:16信息来源: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张集矿北区低浓瓦斯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张集矿北区低浓瓦斯发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29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矿北区低浓瓦斯发电站项目于淮南市凤台县岳张集镇张集矿北区西南侧,项目总投资468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项目拟建51000kW瓦斯发电机组(集装箱式安装,内燃式发电机组)和1台5 t/h的余热锅炉;配套建设综合楼(含电气间、控制室、办公室)、工艺楼、细水雾泵房、材料库、制冷机组、输送管道支架、避雷针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年总发电量为2750×104kWh,本项目电力就地消纳,无需上网扣除本项目厂内用电,尚余电力约为 2502.5×10 4 kWh 供张集煤矿北区矿井生产使用;提供热量59215GJ,供张集煤矿北区矿井使用。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1-340421-04-01-786313。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发电机组废气拟采用SCR 即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进行废气脱硝处理,5台发电机组配套一套脱硝系统+15米高(DA001)排气筒。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发动机标准循环排放中点燃式发动机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张集矿北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张集矿北区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现阶段排入西淝河,待张集矿北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回用工程完成后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废水排至张集矿北区工业场地污水管网依托北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尾水现阶段排入西淝河,待张集矿北区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深度除盐除氟工程完成后,尾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设置隔吸声屏障等降噪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审意见认真落实。

    真:0554-8685525

联系电话:0554-8685525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张集北区瓦斯发电站环评-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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