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台县2026年春季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9 09:44信息来源: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经开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凤台县2026季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423

 

 

 

 

 

 

 

 

 

 

 

凤台县2026年春季空气质量提升攻坚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精准治理春季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为核心,全力压降春季空气污染负荷,确保省控监测站点空气质量稳步提升,PM2.5浓度优于年度目标值;扬尘、餐饮油烟、散煤、工业企业、秸秆焚烧等重点污染源实现全链条管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取得实效,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聚焦重点工程,推进污染减排

开展秋冬季攻坚任务回头看,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收尾工作。

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级,巩固火电、砖瓦、混凝土搅拌站绩效评级成果。

谋划推进“十”大气重点减排工程进度梳理全县升级改造项目、彻底关停企业,发挥减排效益。

责任部门:经开区、各乡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直有关部门

(二)开展春季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对全县所有在建施工项目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查处车辆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2.开展露天堆场管控重点整治凤凰实验中学站点周边、桂集路、发展大道北侧等区域散状物料堆场,严密苫盖物料,清理堆场周边建筑、生活垃圾。

3.道路扬尘管控县城管局加大城区及站点周边重点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湿法清扫、洒水频次,重点清理路面浮尘和道路两侧积尘;加强渣土车辆管控,严查未密闭、带泥上路、沿途抛洒等违规行为,从源头减少道路扬尘。

县交通运输局聚焦凤蒙路、凤利路、南湖大道等城区外围重点运输通道、省干道及货运主干道,常态化开展路面扬尘专项执法巡查,加大过境货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检查管控力度,严查车辆超限超载、未覆盖密闭、违规抛洒、车身不洁带泥通行等违法行为;同步督促道路养护单位做好主干道路面清扫、洒水抑尘及路面破损修补,及时清理路面散落渣土、砂石物料,持续畅通抑尘管控链条,全力降低过境货运车辆通行扬尘影响。

4.建立扬尘污染常态化巡查机制凤凰镇、城关镇、各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扬尘污染隐患,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州来集团、县生态环境分局、凤凰镇、城关镇

(三)开展站点周边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

1.全面排查建档以凤凰实验中学站点周边、凤凰新区置五路等餐饮集中区域为重点,对所有餐饮门店、露天烧烤摊点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每家门店油烟净化设施配备、使用、维护情况。

2.集中整治攻坚责令未配备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门店、露天烧烤摊点立即整改,限期安装合格设施;对已配备但未规范使用、设施老化损坏的,责令立即维修更换,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严厉查处露天烧烤、擅自停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封、处罚。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 “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门店营业执照审批环节衔接环保要求,从源头规范餐饮行业环保行为。

牵头部门: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镇、城关镇

(四)开展散煤清零专项行动

1.重点区域拉网式整治聚焦凤凰实验中学北侧小吃街、青少年宫站点东侧缪郢孜、古城菜市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查处散煤销售、燃用行为,依法查封违规商户,没收散煤及燃用设备。

2.强化源头管控加强散煤运输、销售监管,严禁散煤进入禁燃区;县公安局配合查处违规运输行为,切断散煤供应渠道。

3.健全长效排查机制凤凰镇、城关镇及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处置散煤问题,确保禁燃区内散煤彻底清零。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凤凰镇、城关镇

(五)加强重点排放企业监管力度

1.加强火电企业监管重点加强凤台电厂、顾桥电厂监管,督促严格落实超净排放要求,定期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砖瓦窑企业监管专人盯控全县砖瓦窑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数据异常立即预警核查、限期整改;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违规企业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治。

3.加强 VOCs 企业监管全覆盖排查汽修店、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建立排放单位台账;督促定期更换活性炭、过滤棉,确保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削减 VOCs 排放。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各乡镇

(六)强化午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1.压实四级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午季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四级包保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属地责任,构建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 的禁烧管控体系。

2.紧盯重点时段管控聚焦小麦收割、翻耕整地、凌晨、傍晚、雨前等易焚烧高发时段,加密巡查频次,成立夜间巡逻专班,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值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

3.严控重点区域监管对省县道两侧、铁路沿线、省控监测站点周边、林地、绿化带、沟渠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密值守点位,增派巡查力量,实行定点驻守与巡回检查相结合,坚决杜绝焚烧行为。

4.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全力推进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集中堆放),广泛引入收储主体与利用企业,提升秸秆收储、离田、综合利用效率,从源头消除焚烧隐患;严格控制秸秆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

5.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宣传车、入户告知、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全覆盖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引导农户自觉遵守禁烧规定,营造 “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 的浓厚氛围。

6.严格执法问责坚持 “逢火必查、违者必究”,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工作不力、管控缺位、火点频发的乡镇、村(社区)及包保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各乡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直各包保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经开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将春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攻坚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与责任人;实行24小时应急保障机制,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人员力量;完善定期调度会商机制,形成合力。

(二)压实部门职责

严格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协同责任,明确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职责分工,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联动。县住建局加大在建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监管力度,县城管局重点抓好道路扬尘、渣土车辆管控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聚焦重点运输通道执法检查与道路养护抑尘,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做好执法监管与污染治理,各相关单位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履职缺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见实见效。

(三)强化执法监督

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夜间突查,形成高压震慑;县生态环境分局成立执法专班,对超标排放、治理设施停运、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铁腕执法、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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