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琅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光伏、新能源(辅助耗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牧琅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光伏、新能源(辅助耗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牧琅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光伏、新能源(辅助耗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牧琅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工业园内,项目总占地面积22435.3m2(约33.65亩),总建筑面积36456.35m2,主要建设1#、2#、3#、4#、5#、6#标准化厂房、绿地、停车场以及相应道路等配套设施,新建防护鞋生产线,购置切断机、拉底机、缝纫机、PU注塑机、PVC浇注机、混料机、摇线机、修边机、钳帮机、抽真空包装机、全自动打包机等设备、烘干机,新建口罩及无尘布生产线,购置空压机、口罩机、包装机、熔喷布机、薄膜机、激光切割机、纯水制造机、洗衣机、封口机、真空机等辅助设备,建设成各类电子光伏、新能源(辅助耗材)的生产、研发、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万件光伏、新能源(辅助耗材)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08月12日首次取得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件,于2025年03月10日重新备案,项目代码为2408-340421-04-01-92875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方面:本项目产生的刷胶废气、注模废气、固化成型废气、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脱模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滤棉除湿后与注模废气、固化成型废气、脱模废气一同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定型废气、超声焊接废气、熔接废气、封口废气、激光切割废气和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方面: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与无尘布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废水一同达到接管标准限值后进入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方面: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方面: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皮革、帆布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聚氨酯边角料、废包装袋、口罩边角料、涤纶布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方面: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严格落实相关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有关防渗要求,强化源头管控。
(6)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意见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电话:0554-8685525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