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附件2
凤台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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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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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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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无因公出国费用。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原因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营费用,该项经费主要是本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没有购置公车;该项经费没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没有下降,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用于上级及业务单位来人招待用(各部门、单位根据公务接待具体情况说明)。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14〕60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