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凤台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46.9 |
|
43.9 |
3.92 |
40 |
3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未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1万元,下降25.5%。下降原因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9万元,减少32%,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3.9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92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执法车辆更新。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单位开展接待工作。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财政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