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回复反映年审逾期费用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6 10:14信息来源:凤台县交通运输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其车辆(皖D9289)2023年4月27日年审到期,因其个人原因,暂未办理年审,其车辆挂靠公司凤台县利凤汽车运送有限公司告知凤台县交通局工作人员需收取其1000元年审逾期费用,其对此表示不解,请部门核查处理并予以答复,谢谢!

二、处理情况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凤台县交通运输局非常重视第一时间联系来电人核实相关情况,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需要收取逾期费用。

三、回访情况

523下午 1530分通过电话向来电人反馈了答复意见,来电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0554-8683023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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