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机构编制
(一)机构设置
1、设中共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 正科级别, 管委会主任可按副县级高配。
2、设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安做凤台经济开发区政协工作委员会、 中共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人武部 。
3、内设机构:社会事务工作部、招商工作部、经济发展工作部、办公室。
(二)入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
1、人员编制: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定编32名。
2、领导职数:
(1)中共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由9人组成,书记一名、副书记2名 (其中:专职副书记1名,按正科级配备)、工委委员6名(接副科级配各)。
(2)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 (按正科级配备)。
(3)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1名 (接正科级配备)。
(4)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政协工委主任1名(由党工委委员兼任)。
(5)中共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由3人组成,书记1名(按副科级配各)。
(6)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人武部部长1名(由党工委委员兼任)。
(7)凤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工作部、 招商工作部、经济发展工作部分别设部长1名(由管委会副主任兼)、副部长2名 (按副科级配备)。
(8)凤台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副主任1名(按股级配备)。
(三)机构职责
1、开发区党工委职责;
(1)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的贯彻实施,并对下级党组织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2)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选拔、推荐、任免干部; 对干部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3)研究决定经济开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对开发区工作实施全面领导。(4)负责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领导开发区的民族宗教、群团和人武等作。(5)对其他需要需要由党工委决定的重要问题作出决议。
2、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1)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统一规划、审核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 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对开发区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3)负责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4) 负责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和发展环境优化以及企业全程服务工作。( 5 )负责经济开发区内被征地农民安置、社会保障和促进再就业等工作。( 6 )负责经济开发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 劳动、人事国民经济统计等工作。(7)负责经济开发区环保、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8)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工作。( 9 )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3、开发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职责:负责开发区人大, 政协工作。
4、开发区纪工委职责:负责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开发区财政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 负责对开发区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计监督;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 负责对经济管理中重要问题的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和客商投诉等工作。
5、开发区人武部职责:负责开发区人武工作。
6、内设机构职责:
(1)社会事务工作部(内设计生办、综治办):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开发区的民政、社保、生产救灾、社区建设与管理; 负责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环保、司法、信访等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社区日常管理;负责社区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矛盾的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2)招商工作部: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开发区吸引内、外商投资计划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项目库, 编印招商项目资料, 公布或发布经济技未合作项目信息,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网络,拟定、实施开发区招商优惠政策; 负责开发区的内外贸、经济协作等服务工作; 负责招商队伍的筹建和招商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按规定权限核准进区投资项目或接受进区项目备案; 统一指导、协调、监督驻区单位为企业提供服务工作。为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负责区内企业及招商引资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和资料整理工作。
(3)经济发展工作部:负责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负责科技和经济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工作;负责区内各类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技术创新招标项目、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全项目等) ;负责科技三项经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管理;负责各级各类产业发展专项的推荐、申报和管理; 负责高新技木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监督和工商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负责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各类人员培训就业工作;指导产业协会工作。
(4)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档管理、政务信息、日常对外联络、接待、会议组织、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目标管理、局域网及办公自动化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党工委、管委会行政规章和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决议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负责干部选聘,职工调动、工资福利、人才交流、职称评聘、人员管理、考核等工作; 负责区内各类人才、劳务管理;负责人员出国(境)事宜的审核、申报工作。
(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章程设置。
(五)原大山镇所辖的事业单位暂由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理。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其机构、人员编制变动另行研究决定。
(六)机构负责人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海滨,办公电话:0554-8911002
党工委副书记 严晓东,办公电话:0554-8911001
人大工委主任 张 锋,办公电话:0554-8917005
管委会副主任 杨树林,办公电话:0554-8917050
管委会副主任 李克四,办公电话:0554-2312200
管委会副主任 康 辉,办公电话:0554-8916116
纪工委书记 张迪,办公电话:0554-8913003
社会事务部副部长 孙蓓蓓,办公电话:0554-8917422
人武部部长 孙爱军,办公电话:0554-8917446
地址:凤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位于凤台经济开发区三号路综合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20-11:3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232100,邮箱:ahftjjkfqglwy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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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联系电话:0554---891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