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凤台县州来昇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凤台县州来昇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凤台经济开发区东区;
建设规模:总投资29039.44万元,建设处理能力为2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本次工程建构筑物土建及设备均按照总规模一次性建设及安装,并预留深度处理用地。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凤台县州来昇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可祥
电话:18119546583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凤城大道西段北侧0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茵
邮箱:282167095@qq.com
电话:18919632516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环保产业园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下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