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凤台县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概述
(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下达本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金额218.4万元,其中:
1. 2021年度中央下达河湖管护经费10万元,补助我县河湖日常管护经费。
2.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管护中央资金141.4万元。绩效目标为:对凤台县境内的五大供水片区内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2处,覆盖服务人口20.71万人。
3. 2021年下达本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预算金额67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建设的资金67万元。绩效目标为:实施凤台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马岗片计量设施建设,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万亩。
(二)预算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1.资金分配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进行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预算和绩效目标省内分解下达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351号)下达我县中央资金218.4万元,其中141.4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67万元用于凤台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马岗片计量设施建设,10万元河湖管护经费资金,其中6万元用于朱马店镇太庙沟幸福河湖建设使用,主要用于环境整理提升;4万元用于补贴八丈沟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完成绩效目标如下:对凤台县境内的五大供水片区内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2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20.71万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绩效目标如下: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万亩。
(三)实施项目情况
1.河湖管护项目
对朱马店镇太庙沟进行幸福河湖创建,对沿河垃圾、杂草进行清除,对岸坡进行修整,对沿岸违规种植进行清理,对沿岸围栏进行维修粉刷,对补种绿化植物;完成八丈沟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2.农村饮水工程维修管护项目
凤台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41.4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22座,维修养护服务人口20.71万人。
3.凤台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马岗片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19座超声波和雷达流量计量设施、19座视频监测站的建设,远程监控中心设在管理中心,设有设有操作员工作站及网络、安全设备,作为流量监测系统的控制核心,操作员工作站主要完成对渠首视频图像、流量计的水位、流速、流量数据监测及其管理,包括历史数据存档、归类、检索和管理,运行报表生成与打印;人机接口功能,即完成设备运行的实时监视与控制。完成中央资金投资67万元。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万亩。
(四)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关于凤台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的说明:
关于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中(凤台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出现的扣分情况,对其中出现的资金执行情况汇报不全和报送质量分析不到位等现象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扣分情况进行分析并改正,从中吸取教训并在后续过程中会杜绝此类现象。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根据《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03号)、《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30号),《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皖水财函﹝2021﹞378号),《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2﹞17号文,等文件精神,组织绩效评价。
(二)自评方式
县水利局分项目类别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我县分项目类别的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及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水利局。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批复中央资金218.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实际到位资金21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到位218.4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表3-1 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
批复预算数(万元) |
扣除脱贫县资金后 |
||||||
预算数(万元) |
财政到位资金(万元) |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
||||||
总投资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
河湖管护工作 |
10 |
10 |
10 |
|
10 |
10 |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41.4 |
141.4 |
141.4 |
|
141.4 |
141.4 |
|
100% |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
67 |
67 |
67 |
|
67 |
67 |
|
100% |
注:财政资金到位率=(中央+省级财政到位资金)/(中央+省级资金预算数)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完成预算资金218.4万元,预算资金完成率100%。
表3-2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分 类 |
投资 (万元) |
完成投资 (万元) |
投资完成率 (%) |
|||
截至2021年12月底 |
截至2022年6月底 |
截至2021年12月底 |
截至2022年6月底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41.4 |
141.4 |
141.4 |
100% |
100% |
|
河湖管护工作 |
10 |
10 |
10 |
100% |
100% |
|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
67 |
67 |
67 |
100% |
100% |
注:1、根据扣除脱贫县资金后的投资(A)、完成投资(B)(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计算投资完成率(B/A);2、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
注:1、根据扣除脱贫县资金后的投资(A)、完成投资(B)(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计算投资完成率(B/A);2、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
3.资金管理情况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县区财政局开设了工程财政专户,明确了专业会计人员,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在支付程序上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按合同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在多次监督、稽查、检查中未发现任何资金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县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水利建管规范,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建立了质量检查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抽检制度,严格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按照项目建设“四制”执行项目管理,制定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招投标等各项制度和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
2.绩效管理
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皖水财函﹝2021﹞37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县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自评材料数字报送真实可靠、绩效目标及自评材料报送及时。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截至2021年10月底,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我县五大供水片区的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已经全部完工,覆盖农村供水人口20.71万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22处。
截至2021年6月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了马岗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建设,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万亩。
2.项目质量指标
截至2022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100%,完工验收项目合格率100%,已建工程无质量问题。
3.项目时效指标
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批复我县中央投资218.4万元,各项工程均按时开工并完工验收。截至2021年12月底,完成总投资218.4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表3-3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分 类 |
实施项目数(个) |
项目 完工率(%) |
项目 验收率(%) |
||||
总数 |
项目 开工 |
项目 完工 |
完工 验收 |
验收 合格 |
|||
河湖管护工作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注: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
4.项目成本指标
2021年度我县所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没有超出概算。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河湖管护工作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均不涉及经济效益指标。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管护完成覆盖服务人口20.71万人。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管护项目、河湖管护工作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41.4万元用于凤台县境内五大供水片区内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在各项目实施完成后,功能发挥正常,工程运行安全,管护主体落实到位,工程评估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为下一步持续良性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河湖管护改善提升了河湖面貌,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的提升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建成后,县水利局在项目所在地对当地群众进行了现场走访调查。通过调查走访,当地群众对项目的综合效益均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满意度达90%以上,达到了资金使用的预期目的。
表3-4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分项目填写)
县级 |
调查问卷数(份) |
平均满意度(分) |
备注 |
合计 |
20 |
100 |
|
河湖管护工作 |
20 |
10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20 |
100 |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20 |
100 |
|
注: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综合评价结论
淮南市所有项目均按初步设计批复实施,各县区均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项目无重大设计变更,绩效目标全部能如期实现,自评得分100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我县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和高效利用起到了督导和规范作用,进一步提高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的社会效益,并向社会公开。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