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802109号议案的答复函
蒋荷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自来水厂改为‘国企’管理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集水厂原属于新集镇招商引资企业,采用深井供水。2017年8月,我局通过管网延伸工程,供水覆盖新集镇全镇,2020年11月,通过技改提升工程,将新集水厂水源改为西淝河地表水,进一步提升和改善了新集水厂的供水、制水能力,并通过管网延伸兼并岳张集镇金沟水厂、汤庄水厂、前岗安置区水厂。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因新集水厂前期建设属于招商引资企业,有个人资产投入,目前正在开展新集水厂清产核资工作,待此项工作结束后,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尽快予以研究解决。在此期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新集水厂的监督管理,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新集水厂标准化管理,保障群众用水需求,保证居民用上放心水,提升居民幸福感满意度。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水利事业的发展。
2023年8月18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8611365
联 系 人:张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