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一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41号议案的答复函
张红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凤台县河湖生态环境治理现状的提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凤台县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开展河道管护,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确保工作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
2017年6月,我县在全市率先印发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实施意见,2018年又在河长制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湖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全县共设立县级河(湖)长10名,乡镇级河(湖)长48名,村级河(湖)长183名,并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开展了“五老河长”、“企业河长”以及“村级河长工作站”等试点工作,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长制网络体系。
按照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乡镇上下联动,全力推动“水岸共治”,保“一河碧水”。乡镇负责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岸边违法建筑物等农村环境水体整治工作;县水利局牵头开展水土保持、节水灌溉、河道清淤等治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河道围网网箱养殖、河岸非法养殖、非法电鱼毒鱼、田地超标使用农药等整治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河岸污水直排、农村黑臭水体等整治工作;县住建局牵头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有力地推动了一批河湖问题的解决。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市、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市下达我县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切实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完成行政处罚9起,罚款17.5万元,封闭非法自备水井23户。
定期开展淮河凤台段、西淝河等重要水功能区2个断面水质监测,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巡视和查处力度。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淮水〔2016〕84号)精神,把水资源条件论证作为各类与水密切相关的规划审批的必要条件。
在水域岸线管护方面,进一步明晰河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河湖管理责任;严格涉河涉湖建设项目审批,从严把好项目审批工作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检查”三道关口,确保项目立项审批高质、高效;印发《凤台县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取缔无证件经营码头12家,清除非法堆场25家,清理堆场72万余平方米,所有码头堆场覆土复绿。组织公安、环保、水利、河道、海事、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抽调执法人员200余人,将长期停泊在凤台淮河二桥至凤城水岸的住家生活船只257艘全部迁移。编制《凤台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完成划界确权摸底调查。全面完成淮河、西淝河、茨淮新河、架河、港河、永幸河、泥河、花家湖、姬沟湖、凤凰湖等规模以上河湖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茨淮新河、永幸河、港河、架河、姬沟湖、凤凰湖等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创建省级示范河湖1条,创建省级幸福河湖2条。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按照“一口一档”、“一口一策”要求,完成我县2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深入开展船舶修造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摸排企业9家,取缔6家,停产3家,全部整改完成。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积极推进城区水厂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清理中翰、丰鑫等码头煤矸石垫层近10万吨,植树近400亩。重新开挖大沟将东风湖山口站回引至距城区水厂取水口3600米处入淮。大力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全县16个乡镇共清洁水体6000余处、清除杂物3200余处、清运垃圾7万余吨,河道水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对拆除后的丰鑫码头,结合西淝河入淮口生态修复规划,建成千里长淮第一硖观景台,将煤灰遮天、油污横流的淮河沿岸,打造成观赏淮水东流、硖石晴岚美好景致的生态景观旅游带。
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投资4.6亿元开展环城水系综合治理,建成潜流生态湿地255亩。推进中山街道PPP项目暨淮河河道城关段生态水系修复项目,在城关镇沿淮拆除取缔的多个码头、堆场共1000余亩土地种植中山杉,实现绿植覆盖。2022年以来,全县审查逮捕非法倾倒、非法排放、非法捕捞等破坏水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24件,审查起诉2件5人。制发检察建议2份,制发检察意见17份,共办理公益诉讼22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6人、行政2件,推动相关部门清理生活垃圾等废物1100余吨,清理河道54千米、水域4.3平方千米,拆除非法养殖点、违章建筑等241平方米,增殖放流鱼苗750 万尾。
在执法监督方面,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非法采砂整治力度,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海事处、县河道局分别开展了“元旦·春节专项执法行动” “蓝盾清河行动” “端午夜间突击检查行动” 等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我县非法采砂现象基本禁绝。积极践行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令”,开展淮王鱼保护区常态化巡查,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水利、海事等部门深度展开联合执法行动,非法捕捞等破坏保护区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基本杜绝,非法捕捞网具以及涉渔三无船只得到全面清理。
在公众参与方面,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作用,建立了河湖管护信息平台,开辟“河长”专栏,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开展河湖长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大型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印制发放了河长制宣传手册4000余本,进一步提升爱水护水节水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热心人士担任监察员和宣传员,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推行“五老河长”、“企业河长”、“村级河长制工作站”试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河湖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水利事业的发展。
2024年7月5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8620662
联 系 人:高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