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朱传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南港河清淤治理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询水利普查资料,未找到有关南港河的河流。我县尚塘乡、杨村镇、朱马店镇、钱庙乡境内有港河与港南新河两条末级水系。港河与港南新河日常管理由地方乡镇直接管辖。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职能已划归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对境内河流主要以防汛排涝能力建设为主。针对河流领域,由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中小河流治理任务为流域面积在200至30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河流干流部分(不包含支流),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包含景观类建设。港河流域面积约110平方公里,港南新河流域面积更小,港河与港南新河两条河流均不满足水利部和财政部关于中小河流治理要求。
经查,港河凤台段全长约25公里,其中港河上段(永幸河以北)长5.1公里,港河下段(永幸河至顾大桥)长约19.74公里。该两段河道已于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利用外资项目资金实施了河道清淤工程和新建曾桥、永钱河渡槽拆除重建工程。是否需要再次实施清淤,须经省市有关部门进行科学论证后方可确定。
综上所述,您提出的建议受目前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水利部、财政部关于中小河流治理政策限制,县级水利部门不能解决。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水利事业的发展。
2025年7月25日
办复类别:C类
联系电话:0554-8611658
联 系 人:高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