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我县下达农村饮水工程养护资金190万元,用于我县2处水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已按项目入库情况,于2025年8月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了维修养护范围、服务人口及各项绩效指标,确保目标任务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19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无地方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投入。全年预算数与全年执行数均为19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资金足额到位并按计划支付,未出现资金缺口或滞留情况,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 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履行集体决策和公开程序,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实施,分配流程规范、透明。
2. 下达及时性: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于2025年8月及时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未出现延迟下达情况。
3.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拨付流程合规。
4.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资金的问题,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5. 执行准确性:严格按照中央资金安排的金额执行,不突破预算,执行数据准确无误。
6.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将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了全过程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实现了资金使用全流程绩效管理。
7.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于企业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予以奖补,其余资金由企业自行配套,支出责任履行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总体目标,2025年凤台县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全面完成既定任务:对凤台县2处供水片区各水厂主、支管网及各类阀门、水表进行维修维护及更换;完成机电设备维修、更换、保养;更换部分入户管道、闸阀及入户水表;维修加压设备等,有效恢复和提升了供水能力,保障了供水水量、水质及水压等基本供水条件,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7.01万人,总体目标完成率1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
本项目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处。
(2)质量指标
本项目已完成完工验收,合格率100%,无质量问题。
(3)时效指标
截至2025年底,投资完成比例100%。
(4)成本指标
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施工,资金全部足额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未超出项目概算。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不涉及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指标
本项目建成后,能覆盖服务人口7.01万人。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
不涉及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功能发挥正常,工程运行安全,管护主体落实到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未出现质量问题。以后年度计划申请市级和区级预算安排维修养护经费,为下一步持续良性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满意度指标
通过对项目区受益群众走访,当地群众对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的综合效益均表示满意,满意度100%,达到了资金使用的预期目的。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分析
经全面自查,本项目在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任何问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等环节均规范有序,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三级绩效指标均100%完成,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虽本次项目未发现问题,但为持续提升后续项目管理水平,将采取以下措施:
1. 持续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 常态化开展工程运行维护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问题,保障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3.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绩效监控与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服务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相关项目资金分配、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在凤台县水利局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未发现本项目存在任何问题及涉及金额,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