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469号)及淮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农〔2025〕—401)(皖财农[2025]776),下达中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86万元;省级水利补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7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位中央资金86万元,省级资金7万元。
节水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拆除及新建、新建泵站、泵房及出水池、泵及电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剩余资金已精准补贴到凤凰镇及岳张集镇。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底累计下达、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位资金93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资金分配科学。
2025年5月13日皖财农〔2025〕469号文下达中央资金;2025年7月31日皖财农【2025】776号文及2025年7月31日市财农【2025】-401号文下达省级资金。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资金拨付合规。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的问题,资金使用规范。
执行准确性,严格按照中央资金安排的金额执行,不突破预算,资金执行准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将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拨付给供水管理单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目标:凤台县大兴镇、凤凰镇、岳张集镇16.31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及省级资金93万元,巩固改革成果。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凤台县大兴镇、凤凰镇、岳张集镇16.31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及省级资金93万元,巩固改革成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已建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时效指标,截至2025年底投资完成93万元,完成比例100%;成本指标,单价成本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2、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提升群众农业水价意识,促进了农业节水;可持续影响指标,已建工程良性运行。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0%,受益群众发放调查问卷10份,满意度实际值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次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并在县水利局公示栏内公示。绩效自评客观公正反映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也能反映地方政府工作能力和对项目重视程度,起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意义。同时,绩效评价时项目实施者、受益者也参与其中,起到宣传效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六、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