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报告
2025年,县水利局共收到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共8件,内容涉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水网规划建设、河流清淤治理、灌区管理、圩堤加固、泵站维修管护、政策法规修改以及生态休闲风情游项目等多个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努力推动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办理概况
(一)总体情况。本年度收到的8件建议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2件,因政策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C类)5件。
(二)具体建议办理情况。
1. 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划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已划归农业农村部门。我局已不再承担此项职能,因此无法直接解决该建议。但已向代表详细解释了政策背景,并表示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农田水利工作,办复类别C类。
2. 关于加快现代水网规划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的议案。我局已组织编制完成《凤台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规划明确了防洪排涝、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内容,并已实施部分项目。下一步将继续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办复类别A类。
3. 关于对南港河清淤治理的建议。经查询,未找到有关南港河的河流,我县境内有港河与港南新河两条末级水系,且均不满足中小河流治理要求。此外,农田水利建设职能已划归农业农村部门,我局无法直接解决该建议。办复类别C类。
4. 关于将茨淮新河灌区重新纳入县水利局管理的建议。茨淮新河灌区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管理单位一直为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受管理机制限制,我局无法将该灌区重新纳入管理范围,但将继续做好业务协调工作。办复类别C类。
5. 关于凤凰湖南岸圩堤加固的建议。凤凰湖南岸圩堤由凤凰镇人民政府运行管理,我局已建成城北湖排涝站保障安全度汛。目前正与相关部门协同编制提高防洪标准的计划,并积极争取资金对架河-凤凰湖水系进行系统治理。办复类别B类。
6. 关于二级泵站维修管护的建议。村级泵站维修改造属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职能已划归农业农村部门。受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政策限制,我局无法直接解决该建议。办复类别C类。
7. 关于修改《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有关条款的建议。该条例为省级层面政策,且凤台县引江济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受职能等政策限制,我局无法直接修改相关条款。办复类别C类。
8. 关于加快实施茨淮新河生态休闲风情游项目的建议。茨淮新河凤台段已初步形成综合性旅游研学目的地,但配套设施老化。我局正积极谋划水利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打造生态休闲风情游项目夯实水利基础。办复类别B类。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每件建议都有专人跟进、专人落实。
(二)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与代表沟通,了解建议背景和具体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三)注重办理质量,确保取得实效。对每件建议都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代表解释政策背景和原因,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建议受政策限制或职能划分影响,无法直接解决。二是部分项目资金落实难度较大,影响办理进度和效果。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督查考核,确保每件建议都能得到有效落实。
2025年,我局在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注重办理质量,努力推动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为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