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董峰湖蓄滞洪区堤防及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栽植林木等行为的通知
董峰湖蓄滞洪区是沿淮重点行蓄洪区。淮干正峡段工程将董峰湖调整为有闸控制的蓄滞洪区,提高启用标准。为进一步加强董峰湖蓄滞洪区管理保护,保障行洪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河长制规定,现严禁在董峰湖蓄滞洪区堤防及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栽植林木等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董峰湖蓄滞洪区堤防及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栽植林木等。
二、严禁在董峰湖蓄滞洪区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树木和高秆作物。
三、董峰湖蓄滞洪区堤防外的护堤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四、对个人在董峰湖蓄滞洪区堤防及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破坏水利工程等行为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涉及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发现在董峰湖蓄滞洪区堤防及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破坏水利工程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及处理;要加强防汛堤防段的日常管理,从严打击在董峰湖蓄滞洪区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栽植林木、倾倒垃圾、养殖排污等违法行为,保障堤防度汛安全及公共安全。
特此通知。
凤台县水利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