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

发布时间:2018-02-15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农田水利专项规划

(2018~2022年)

安徽省大禹工程勘测设计院

凤  台  县  水  利  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

批    准

路伟亭

审    定

李宝春

审    核

李宝春  胡剑锋

校    核

祁  涛  李爱林

项目负责

祁  涛  刘庆朋

主要参加

李爱林   刘庆朋   黄梦婷

李  荣   祁  涛   郭思怡

报告编写

黄梦婷   李  荣   祁  涛

“未加盖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专用章者对外无效”

目  录

前言

1 综合说明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条件

2.2 社会经济状况

2.3 农业生产状况

2.4水资源状况

2.5 自然灾害情况

3 农田水利现状

3.1 农田水利工程总体情况

3.2 2013~2016年期间农田水利建设情况

3.3 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计划

3.4运行管理与改革创新情况

3.5 存在的主要问题

3.6 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必要性

4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任务

4.1 指导思想

4.2 基本原则

4.3规划依据

4.4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4.5目标与建设任务

5 建设规划

5.1 工程建设标准

5.2 总体布局

5.3 分区建设内容

5.4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规划

5.5 贫困村农田水利建设规划

6 管理与改革

6.1 建设管理

6.2 建后管护

6.3 技术推广

7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1 编制依据

7.2 典型工程设计与投资估算

7.3 规划投资估算

7.4 资金筹措

7.5 分年实施计划

8效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

8.1 灌溉效益

8.2 除涝减灾效益

8.3 节水效益

8.4环境影响评价

9 保障措施

附表

附图

前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农函[2017]272号关于开展《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凤台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有县发改委、财政局、土地局、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建设局等部门参加的农田水利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凤台县农田水利专项规划的编制。

编制凤台县农田水利专项规划是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主要解决农田水利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是未来5年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依据。

凤台县农田水利专项规划涉及内容广泛,标准要求高、任务重,县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调度,县水利局统筹安排编制工作,委托安徽省大禹工程勘测设计院编制该规划。我院抽调了业务能力较强的技术骨干,对各乡镇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并现场勘查每个乡镇,在凤台县水利局及其他相关涉农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根据专项规划大纲要求完成规划报告初稿。

专项规划在注重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相关规划衔接协调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科学、严谨的态度,采取自下而上全面开展农田水利调查的方法,并征询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尊重自然、尊重科学、注重效益,针对农田水利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效解决影响农民生产农民生活的水利问题,不断改善农民综合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

1 综合说明

1.1 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转发<践行新理念站上新起点创出发展新路>的通知》(皖发[2017]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加快解决全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由此开展《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的编制工作。根据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农函[2017]272号关于开展《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凤台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农田水利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凤台县农田水利专项规划的编制。

2015年末,全县辖16个乡镇,1个实验区,1个开发区,235个村,总人口61.8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68万人,常住人口 58.3万人,全县农村实有劳动34.98万人。

凤台县总面积为851km2,其中耕地67.7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9.18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4.92万亩,除涝面积3.24万亩。

1.2 基本情况

凤台县地处淮河中游沿岸,淮南市西部。北以茨淮新河为界,与蒙城县隔河相望,南接寿县,西临颍上县,东与淮南市潘集区接壤。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2°33′-33°,东经116°2l′-116°56′之间。南北长45千米,东西宽30千米,总面积894平方公里。截止到2015年,全县总人口为61.8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68万人,辖16个乡镇、1个实验区,1个开发区,235个行政村。第一产业28.87亿元,第二产业129.79亿元,第三产业57.3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490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03元。

由于降水在年际和时空的分布不均以及凤台县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有史以来就极易发生洪、涝、早、渍等各种自然灾害。且多发性、连续性、交替性是凤台县旱涝灾害的基本特点。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洪涝灾害的年份为1950、1954、1956、1963、1964、1972、1975、1981、1982、1984、1987、1991、1996、1998、2003、2005、2007年,共发生17次大的洪涝灾害,平均每5年发生一次。

1953、1958、1959、1962、1976、1978、1986、1990、2001、2009共发生10次较大的旱灾,平均每6年发生一次。

1.3 目标任务

通过农田水利专项规划建设,县域范围内未治理的农田灌排区,2018-2022年5年内全部治理一遍,恢复和改善农田灌排功能。基本完成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3.0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5.72万亩,新增供水能力313万m3,年均新增粮食生产能力6240万kg、年均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100万元,渠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巩固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保障水利工程长效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建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为主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水价改革,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市场调节作用。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制定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构建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引导发展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专业化服务机构、水利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实体。继续推进“两证一书”发放工作,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一致、利益协调、管理规范、运行稳定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机制。

1.4 总体布局

结合凤台县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水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田水利发展现状和特点,凤台县北部属于茨淮新河灌区,中南部属于永幸河灌区,西淝河两岸局部圩区洼地,西淝河以南地区归属小型灌区类型。全县农田灌溉均以以小型电灌站、塘坝、机井为水源的,以行政村为单位,按大中型灌区内的一条支渠灌溉控制范围作为一个灌溉片区,进行农田水利逐一进行现状调查。

同时做好渠系配套,建好田间工程,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用水保证率,成片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1.5 建设内容

1.5.1 建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9号)等法律法规。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灌区改造技术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农田低压管道输水工程技术规范》、《喷灌工程技术规范》、《微灌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

《安徽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凤台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凤台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转发<践行新理念站上新起点创出发展新路>的通知》(皖发[2017]2号)、关于开展《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水农函[2017]272号)等文件。

1.5.2 规划基准年、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2015年;

规划水平年:2022年。

1.5.3 建设内容

凤台县2018-2022年农田水利专项规划,累计改造塘坝275口,新增蓄水量313万m3;新建改造小型引水涵闸191座,其中新建107座,改造84座;新建改造拦水堰31座,其中新建17座,改造14座;清淤新建渠道631.2km,其中清淤625km,新建6.2km;渠系配套建筑物6233座,其中维修渠系建筑物2052座,新建渠系建筑物4181座;节水灌溉工程,渠道防渗812km计19.8万亩,喷灌1600亩,微灌2400亩;排水沟治理815km,其中大沟275km,中小沟540km;排水沟配套建筑物1380座,其中改造527座,新建853座;改造排涝泵站1座,装机450kw,新建排涝泵站1座,装机100kw;整治圩区堤防30.8km。

1.6 管理改革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小型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提出的要求,以保障农田水利良性运行为目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凤台县农田水利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到位、管理责任落实、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

1.7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经测算,凤台县2018-2022年农田水利专项规划投资5.688亿元。

根据关于开展《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水农函[2017]272号)中资金筹措省级财政:市县财政:自筹=1:1:1方案,本规划筹资方案如下:本项目总投资5.688亿元,资金筹措: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896亿元,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896亿元,群众自筹资金1.896亿元。

1.8 效益分析与保障措施

规划实施后,改善灌溉面积45.72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3.0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改善排涝面积3.0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区由原来的0.55提高到0.90,其它农田区由原来的0.55提高到0.65。

根据本区有关试验和调查资料,并参照我省水利科研部门的有关试验研究成果加以计算分析,可增加农业生产能力6240万kg,增加农业产值12424万元,减少农作物损失213.5万元,节约用水量约为5715万m3。

为了确保本次规划目标的实现,必须在组织实施、投入保障、技术保障、建设和建后运行管理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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