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2022年度临时救助标准(2023年沿用)
我县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为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2倍,最低不得低于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及其他突发事件,无法及时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给予救助。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