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新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26 09:25信息来源:凤台县新集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新集镇人民政府2024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8.8

0

14.4

0

14.4

34.4

 

二、20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新集镇20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8万元,比2023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3预算相比较无增减变动。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4万元,比2023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4万元,比2023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7%,下降原因主要是执行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总规模,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管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基本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预算相比较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4.4万元,比2023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3%,下降原因主要是贯彻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降低招待标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凤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14〕60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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