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镇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新集镇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75 |
50.17 |
因公出国(境)费 |
|
|
公务接待费 |
58 |
35.5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7 |
14.6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7 |
14.63 |
公务用车购置 |
|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集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50.17万元,完成预算的66.89%,较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52.89万元下降2.72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整体小于年初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55万元,占预算数4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3万元,占预算数19.51%、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预算数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35.55万元, 较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5.18万元下降1.95万元,下降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厉行节约,减少政府内部间接待费用。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50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516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县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6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77万元,下降5%,2018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底,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新集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 (0554-81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