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镇河长制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公告
河长职责: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临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整治目标: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凤台县河长制办公室电话:0554-8620663 环保热线:12369
凤凰镇河长制办公室电话:0554-8991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