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镇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19 16:30信息来源:凤凰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做好回应关切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回应关切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各部门相关需要回应的社会关切主题进行确定,及对回应意见进行审定等工作。

涉及镇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重大决策方面的政务舆情,镇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回应第一责任人,由镇政府会同党政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涉及镇政府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方面的政务舆情,起草解读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回应第一责任人,由相关单位会同党政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重点抓好舆情收集。要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镇政府各项工作的疑虑、误解,加强分析研判。舆情收集由党政办负责搜集整理。

三、应对措施。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决策部署,事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要细化分级分类的政务舆情界定标准,原则上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四个等级,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网站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人员要加强工作学习,及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个人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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