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健全镇村二级宗教管理网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镇宗教工作,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镇、村二级宗教管理网络,确保我镇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宗教工作,确保我镇改革发展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通过建立镇、村(社区)二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和镇、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全镇宗教事务管理到位,和谐稳定。
二、具体要求
(一)镇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定期研究宗教工作有关问题,确保宗教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村(社区)主任为该村(社区)宗教事务管理负责人。
三、主要职责
(一)确立镇、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
明确镇、村(社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岗位责任制,把任务、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职责明确、任务到人的宗教工作格局。
(二)镇宗教工作主要职责
-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宗教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宗教工作。
- 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信教群众、外来宗教人员、活动场所等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 对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采取有效方式方法,把涉及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当地和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 积极开展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五个文明”建设。
- 负责对村(社区)干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引导和教育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相互尊重,加强团结,共同致力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 加强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破除封建迷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坚决制止乱建庙宇、烂塑神像的行为。
(三)村(社区)宗教工作主要职责
- 在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宗教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社区)的宗教工作。
- 促进本村(社区)范围内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深入实际调查掌握宗教活动情况,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 配合上级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未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点和乱建宗教场所等问题,积极做好当地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妥善处理。
- 协助县宗教局对当地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