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古店乡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古发〔2021〕139号
关于印发《古店乡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古店乡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古店乡委员会 古店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古店乡关于成立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古店乡2021年秸秆禁烧包田责任人名单
古店乡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区域、全时段零火点,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21年全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秸秆标准化收储点6个。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统筹安排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结构,及时公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信息。根据农作物品种和耕作模式,规范技术工艺流程,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农作物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松、深耕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加快引进推广秸秆还田农机装备。
2.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全乡建设22处秸秆收储点,其中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6个,每处农作物秸秆收储容量不少于2000吨。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网络。
(二)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全面监管
1.建立包保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继续按照《关于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淮办秘〔2015〕15 号)要求,建立秸秆禁烧逐级包保责任制。乡党政班子领导和乡直相关部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村民组,村民组包具体田块,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切实形成“责任明确、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责任体系。乡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加强监管,定期通报情况。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持续保持严防死守的高压态势,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等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包田责任人24小时驻守,保持手机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灭、及时查处。各村在禁烧重点时段要24小时值班,保证禁烧工作24小时有人管,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处理。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对发现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立即制止和查处。乡抽调人员组成禁烧督查组,对全乡焚烧秸秆工作进行督查,对卫星火点和省、市、县、乡发现火点进行现场核查。畅通投诉渠道,“12369”环保投诉举报中心实行 24 小时专人值守,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通知所属村,各村要及时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包括接电话时间、焚烧地点、处理情况等)。
3.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荒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应立即制止,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帮扶困难群众,严防其他污染。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及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播种,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离田开展综合利用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秸秆。加强秸秆堆放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
(三)不断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力度
一是落实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奖补资金按照“谁按规定作业、谁转化利用、谁得补助资金”的原则使用,对采取秸秆全量还田和其他综合利用方式(主要指集中堆放、清运),按照已经确权的土地面积,给予全年每亩45元奖补(含乡、村两级工作费用)。二是用好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秸秆成型燃料生产、秸秆饲料化或基料化生产、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等专项奖补资金。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落实《凤台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凤政办〔2017〕22号),对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实行全流程控制,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无关支出。坚持安全使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组织工作。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成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兑现奖惩。乡党委、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对确定为全省、全市、全县、全乡“第一把火”和全乡火点数最多的村严格实施问责。继续实行履责保证金制度。午、秋两季,各村书记分别缴纳5000元履责保证金。各村书记的保证金于禁烧开始前缴至乡财政所,逾期未缴纳的,在考核中对相关村进行扣分并取消奖励。实现零火点目标,全额退还保证金。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和中央、省、市、县督查巡查情况进行考核清算,每发现 1 个焚烧火点扣除火点村3%奖补资金;乡督查中发现零星小火点、烟点,每发现1处扣除网格责任人绩效工资200元,火点、烟点数累计达到3个及以上的村,扣除村书记绩效工资500元,火点、烟点数累计达到5个的视为县及县以上督查发现火点,即扣除该村3%奖补资金,过火面积面积达到50平方的,扣除网格责任人绩效工资500元,因火点造成重要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扣除绩效工资或停职免职处理。
(三)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导向与舆论监督作用,重点突出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入户宣传、标语宣传、明白纸宣传、流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技术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积极争取农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1
古店乡关于成立2021年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古店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指导员:李微微(党委书记)
组 长:岳文广(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张 波(人大主席)
刘晓燕(党委副书记)
杨士界(党委委员)
孙 提(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秀硕(党委委员、副乡长)
宋 涛(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 露(副乡长)
成 员:余亮亮(古店派出所副所长)
张 军(司法所副所长)
王传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周 伟(财政所所长)
吕 标(水利站站长)
李士林(农技站站长)
刘汉松(农经站站长)
赵良峰(农机站站长)
童庆举(南芹村书记、主任)
刘 亚(北芹村书记、主任)
王殿方(王大村书记、主任)
童占玉(西林村书记、主任)
童文堂(东林村书记、主任)
李庆伟(米集村书记、主任)
管树银(北王集村书记、主任)
童志超(童集村书记、主任)
王俊坤(童圩村书记)
刘英云(前刘村书记、主任)
童守客(新河村书记、主任)
陈 标(友谊村书记、主任)
李旺旺(古店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二组:
一、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主 任:张 波
副主任:刘良智
成 员:缪长顺 陈思远 黄 尧
职 责:负责起草、发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文件,定期编发简报;负责举报电话值班工作,随时处置露天秸秆焚烧事件;负责接待上级督查组来乡检查;负责制定督查方案;负责对露天秸秆焚烧进行通报,并确保及时通知到各村、有关单位;负责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工作。
二、督查组
组 长:李微微
成 员:岳文广 张 波
职 责:负责督查各村秸秆禁烧期间值守工作落实情况,并按规定追究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巡查组
组 长:宋 涛
成 员:赵宽宽 储德彬 于子良 童钟鼎 童晨枫
职 责:巡查火点情况,秸秆抛洒情况,查处火点,抛洒责任人。
古发〔2021〕139号关于印发《古店乡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