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2-01-20 08:49信息来源:凤台县古店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2021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决算构成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凤台县古店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175.89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328.6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7.21万元,增长36.38%,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17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5.8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17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32万元,占21.64%;项目支出2488.57万元,占78.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75.8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175.8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7.21万元,增长36.28%,主要原因:一是新冠肺炎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二是土地征迁补偿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75.8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175.8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7.21万元,增长36.28%,主要原因:一是新冠肺炎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二是土地征迁补偿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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