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凤台县惠民消费券文旅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0 11:12信息来源:凤台县古店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将2024年定为消费促进年,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在推动出台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的同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要求,安徽省更大力度发放消费券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券发放加快激发有潜能消费的通知》等文件。为积极响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恢复和扩大、激发消费需求,推动我县经济运行向稳向好、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开展符合凤台消费特点的商超、家电家居、文旅、餐饮等板块促消费活动,以推动我县消费市场持续稳步增长,着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规则

(一)消费券总额度及种类

消费券总额度为600万元(其中:县财政554万元,建行县支行46万元),于202448日至616日,每周发放一次,连续投放十个批次。惠民消费券分商品类和文旅类两类。

1商品类消费券。商品类消费券包括商超类、家电家居类,合计金额469万元。其中:商超类200元券4000张、100元券4000张、60元券4000张,合计12000张,144万元;家电家居类500元券2500张,300元券3000张,200元券5500张,合计11000张,325万元。

1)商超类发放金额144万元(三选一)

 

序号

消费券

使用条件

张数

合计金额

1

200

消费满1000元使用一张

4000

80万元

2

100

消费满500元使用一张

4000

40万元

3

60

消费满300元使用一张

4000

24万元

合计

12000

144万元

说明:该类烟酒类商品不参与活动,核销时不计入消费总额。

2)家电家居类发放金额325万元(三选一)

 

序号

消费券

使用条件

张数

合计金额

1

500

消费满5000元使用一张

2500

125万元

2

300

消费满3000元使用一张

3000

90万元

3

200

消费满2000元使用一张

5500

110万元

合计

11000

325万元

说明:该类优先支持智能家电(家居)等绿色节能产品。

2文旅消费券。文旅消费券包括文旅通用类、文旅餐饮住宿类,合计金额131万元。其中:文旅通用券30元券,不设消费门槛,共5000张,15万元;文旅餐饮住宿类200元券3800张、100元券4000张,合计7800张,116万元。

1)文旅通用类发放金额15万元

 

序号

消费券

使用条件

张数

合计金额

1

30

无消费门槛

5000

15万元

合计

5000

15万元

2)文旅餐饮住宿类发放金额116万元(二选一)

序号

消费券

使用条件

张数

合计金额

1

200

消费满1000元使用一张

3800

76万元

2

100

消费满500元使用一张

4000

40万元

合计

7800

116万元

说明:商品类和文旅类消费券的使用不影响消费者同时享受参与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二)发放方式:消费券通过建行生活APP按照周期定时投放消费券,由消费者抢券获得。

(三)消费券投放时间:消费券于2024412日至620日,每周五上午8:30通过建行生活APP投放一次,7天一个有效周期,共投放十个批次,即:

第一期:2024412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412-418

第二期:2024419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419-425日)

第三期:2024426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426-52日)

第四期:202453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53-59日)

第五期:2024510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510-516日)

第六期:2024517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517-523日)

第七期:2024524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524-530日)

第八期:2024531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531-66日)

第九期:202467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67-613日)

第十期:2024614日上午8:30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614-620日)

(四)发放主体

凤台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凤台县财政局、凤台县经信局(商促局)、凤台县文旅体局

承办单位:建设银行凤台支行、各有关企业

(五)发放对象

全体在凤消费人员

(六)消费券使用范围

在凤台县范围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含加盟店),活动针对线下实体商户、文旅企业等。(以活动开始前实际报名并通过主管单位审核的商户和文旅企业为准。)全体在凤消费人员需在建行生活APP实名注册,在公布的参与活动商户消费可享受消费券优惠。

(七)消费券的领取与核销流程

1.下载:微信扫码或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建行生活APP,打开定位切换至淮南地区;

2.领券:进入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活动优惠券;

3.使用:打开建行生活APP,搜索进入商户详情页,选择商户到店消费满一定金额商品(或购买相应景区门票),在收银员的指导下,点击建行生活APP相应消费券的买单,支付商品款即时享受优惠金额。

二、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商户范围。在凤台县范围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含加盟店),活动针对线下实体商户、文旅企业等。以活动开始前,实际报名并通过主管单位审核的商户和文旅企业为准。

2.组织商户申报。县经信局(商促局)联合发放平台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商户参加本次活动。参与活动的商户按照自愿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发放平台自主申报,通过审核后参与活动。县文旅体局组织文旅企业参加本次活动。

3.签订承诺书。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商户申请参加活动时,需向平台、县经信局、县文旅体局递交承诺书,做出诚信承诺。承诺书内容包括做好安全相关措施,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活动方案等,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有参与活动商品优惠幅度高于正常营业的水平。违约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退回政府补贴。

4.开展培训指导。发放平台建立核销企业库,在消费券发放之前开展使用培训和服务指导,并协助商户提前做好相关物料布置摆放工作。

(二)发放消费券

建行生活APP共发放各类消费券35800张,采用线上抢券模式发放。由建行生活APP在其首页设置消费券入口(专场),全体在凤消费人员可根据消费券公布的时间节点,在APP活动页面抢领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即时生效,在有效期内,消费者可到平台审核公布的消费场所使用。在消费券发放期内,每人在建行生活APP领取消费券,商超类、家电家居类消费券均为三选一,文旅餐饮住宿类为二选一,文旅通用券单批次活动每账号限领取一张,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单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不充值消费,但可叠加享受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发放的各类电子消费券临近过期前,若用户仍未使用,发放平台会通过短信、APP提醒等形式提醒用户尽快使用。各参与活动的商户(含文旅场景)需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

(三)资金核销

活动开展时间为2024412日至620日。活动期间,各商户先行垫付消费券补贴费用,活动结束后进行核销。由发放平台根据销售企业在银行后台的流水信息,对企业提供的核销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文旅体局审核,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兑现至各企业账户。县财政局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活动审计和绩效评估。

三、任务分工

1.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动员辖区内商贸单位参与消费券活动。

2.县财政局进行活动资金保障,联合县经信局、文旅体局进行各类消费券审核及补贴资金兑现工作。

3.县经信局联合发放平台组织商户报名参加商品类消费券发放工作,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建立核销企业库,负责牵头处理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投诉,督促发放平台处理有关消费券使用问题。

4.县文旅体局负责文旅消费券发放规则的制定、参与企业的培训、兑付资料收集核实、处理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和投诉、参与企业消费券资金的兑付等。

5.消费券发放平台单位(建行)组织合作商家,通过官网、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全过程接受主办单位的监督与指导,确保落实政府消费促进工作要求。活动结束后,发放平台要及时对消费券核销情况以及相应拉动消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政府评估活动效果提供依据。及时兑付配套补贴资金给参与活动的商户。

6.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经信局(商促局)、县文旅体局负责解释。

 

凤台县财政局

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凤台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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