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古店乡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10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策解读】2018年古店乡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优先帮助居住最危险、生活最贫困农户解决其最基本居住需求。(一)、生活最贫困是指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二)、居住危险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问: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问:如何申报危房改造?

  答: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交个人自愿申请—→村委会审核、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农户资料完整和真实性,符合改造要求的,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后报市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市审批,市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对农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问:作为农村危房改造户,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答:农户资料包括:个人申请、审批表、改造前电子版照片、危房鉴定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贫困证明(五保、低保、残疾证、民政部门贫困证明)、民主评议会议录、公示照片等。

  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标准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1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不能只建房屋壳子,还要保障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城市规划区内农户申请危房改造,必须取得规划许可手续。

  问:农村危改的资金是怎样管理和拨付的?

  答:市财政部门设立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财政专户,对改造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使用,确保了专款专用。在资金拨付方面,严格实施乡镇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财政“一卡通”拨付制度,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兑现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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