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13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200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注重共享发展,坚持民生为本,在全国率先实施民生工程,通过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利益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广泛欢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也予以充分肯定。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省政府每年制定出台实施通知,指导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进取之年。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在共享发展上见行动,根据中央最新精神,结合安徽实际和财力,广泛征求意见,省财政厅研究提出2017年民生工程项目安排建议方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省委常委会审定2017年民生工程项目。待项目确定后,省政府印发《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对于项目调整变化情况进行说明,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二、请问项目的选择过程是怎样的?
  自2016年5月份开始,省财政厅及早启动了民生工程项目谋划研究工作。
  一是参与省政府民生工作研究并注重运用梳理出的当前我省民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等研究成果。
  二是认真梳理省人大省政协视察巡视民生工程收集的意见。
  三是逐项分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民生工程的建议提案。
  四是日常收集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反馈的意见建议
  五是仔细研究日常调研、绩效评价等活动中收集的市县和基层群众意见。
  六是研究吸纳民生工程项目公开征集活动中社会公众提出的项目建议。
  七是借鉴沪苏浙地区民生实事有关做法。
  八是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预算编制,提出2017年民生工程项目安排建议方案。
  九是向省人大、省政协专题汇报民生工程项目安排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十是经2016年12月19日省政府9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项目安排建议。1月9日省委常委会审议并确定2017年民生工程项目。
  三、请问项目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2017年民生工程项目选择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一是民生为本,回应关切。高度重视项目公开征集活动中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对群众较为关注的就业、社保、养老、住房、教育文化等方面继续巩固提升,同时,结合民生工作研究梳理的短板问题,对群众反映迫切的水利基础设施、技能人才培养、健康卫生、扶贫保障、生态环保等项目注入新内容,加快补短板,努力取得新成效。
  二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与中央民生政策相衔接,与我省财力和实际相匹配,量力而行,整合资源,注重稳定性和连续性,项目数量维持不变;尽力而为,加大投入,注重累积性和实效性,资金规模适度增长,循序渐进保障改善民生。
  三是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各级政府承担基本民生的保障主体责任,着力在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不同项目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加强政府引导撬动,发挥市场和群众作用,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共建共享新局面。
  四、请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2017年新增6项,提标扩面5项,整合归并6项,继续实施22项,投入940.2亿元,仍然实施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包括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等6项。
  (二)提标扩面5项民生工程。提高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等3项财政补助标准,扩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2项覆盖范围。
  (三)整合归并6项民生工程。原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合并为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项目继续实施。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合并为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提标扩面项目继续实施。原就业技能和新型农民培训并入新增的技工大省培训提升工程。
  (四)继续实施22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22项民生工程。
  五、请问项目是如何分类的?
  2017年民生工程项目分为扶贫工作、“三农”工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6大类。
  (一)扶贫工作(10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贫困残疾人康复,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二)“三农”工作(5项)。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
  (三)就业创业(2项)。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就业扶持工程。
  (四)社会保障(7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五)教育文化(4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六)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5项)。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六、请介绍一下有关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7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通知》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安排,强化托底保障。科学把握33项民生工程的定位和内涵,深入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补齐民生短板,提高社会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平衡性。
  (二)落实责任,建立分工机制。健全责任分工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细落实落具体。
  (三)精准实施,加强过程管控。狠抓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民生工程实施的操作性和精准度。注重过程管控和序时调度,促进各地对标看齐,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提升绩效,注重考核奖惩。健全督办考核奖惩机制,制定科学跟踪问效、考核评价体系,在政策完善、制度设计等方面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导向作用。
  (五)注重舆情,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宣传平台。切实增强舆情意识,注重舆论引导,提高政府公信力。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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