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07 14:56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

 

一、2018年凤台县购机补贴的资金规模与补贴的机具种类

今年分配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00万元,上年结转79.83万元,共计1679.83万元。今年我县补贴机具的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等14大类28个小类60个品目机具的补贴。

二、2018年购机补贴政策的新变化?

根据《安徽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对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2018年,列入我县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取消了对单台机具补贴额低于3000元的机具以及80马力一下拖拉机不予补贴的限制。

2、取消了隔年不予补贴的限制。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即购机当年应及时申请补贴。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连续两年未申请补贴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为保障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于2017年购置了当年补贴范围内机具且未享受补贴的,2018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

3、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由去年的6大类10个小类12个品目扩大到今年的14大类28个小类60个品,目的也是为了推动普惠共享,惠及更多的购机群众。

4、补贴标准的变化。补贴标准实行的是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同一的补贴标准。但是与去年补贴额相比有升有降,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5、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根据《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的通知》(农机计财〔201846号),2018年我县决定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对载药量10L及以上的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台16000元,补贴时限为2018315日及之后新购买的机具可以申请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1、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的补贴对象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2、根据安徽省试点补贴资金总量不超过1000万元的要求,我县从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50万元用于试点补贴。当全省试点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使我县试点资金没有使用完,也将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三、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具体流程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文件要求,2018年我县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是:

1)了解政策。广大农民朋友在购机前要仔细了解当年当地的补贴政策,不要轻信除农机化主管部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补贴承诺。

2)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3)带机申请。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 (存折本)、 购机证明、合格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主动到农机局购机补贴办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如果办理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还应具备以下补贴申请条件:1.拥有1名及以上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并提供培训合格证明;2.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并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3.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并在申请补贴的机具上粘贴登记标志;4.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保险期不少于一年;5.已完成不少于100亩的植保作业量,需提供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相关材料;6.签订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补贴对象承诺书

4)资格确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5)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县农机局购机办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交购机者,同时按要求在凤台县农机局信息公开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6)结算兑付。县农机局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收到县农机局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1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

四、购买补贴机具时应注意事项

购买补贴机具时应注意:一是要提前了解政策。为准确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建议购机前先向当地农机部门咨询,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是:05548612370。二是进行自主谈价。补贴机具与其他商品一样,价格由市场机制形成,购机者在购买机具时应与经销商充分议价。三是索要发票。发票一律全额开具,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生产厂家及型号、出厂编号(动力机械还要注明发动机编号)、购机日期等。要保存好发票原件,作为享受“三包”服务的凭证。申请补贴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并交发票复印件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四是及时申请,不主动申请无法享受补贴。购机者应主动向户口所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等。五是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照管理的机具,购机后,其所有人应及时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照。六是预防电信诈骗,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至农户,不需收取任何费用。请农民朋友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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