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桥镇2018年度新农合工作方案(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18-12-07 15:07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顾桥镇2018年度新农合工作方案(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

一、筹资对象

顾桥镇域内的城乡居民、学生(含因矿区塌陷等因素而导致的失地人员、务工人员以及虽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长期居住在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含外省籍)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

二、筹资原则

自愿参合,多方筹资。坚持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合的原则。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应积极组织宣传活动,正确引导农户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基金。鼓励厂(场)矿企业、社会团体、企业家和乡贤捐资资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三、筹资标准

根据省医保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中规定:2018年参合农民缴费220/人。县政府补助25/人,农民个人实际缴费195/人。

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两女户、计生奖扶对象、贫困人口和残疾人员的财政代缴人数由县民政、残联、扶贫办、卫生计生部门按统一格式提供名单(电子版、纸质版)送交县农合经办机构。县农合经办机构将代缴人员类型进行筛选,每人志保留一种人员类型,严格做到不重不漏(财政代缴人员既是扶贫户,又是其他减免对象的,以扶贫户人员类型录入系统)。同时,各乡镇政府将确认好的财政代缴人员汇总表上报县农合经办机构汇总,汇总后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据此安排预算,由财政代缴以上人员农合参合费用。

四、筹资时间

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从2018925日开始至1130日结束,上缴筹资款。上报登记表和参合人员信息网络录入工作于20181230日前结束。

2018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应在2017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更加规范,筹资工作质量有所提高,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与筹资阶段(925-1130日)

1.镇政府主持安排部署全镇筹资工作。各行政村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新农合。

2.各行政村应以村、组为单位按户口簿统计好本村符合参加新农合的人口数,认真查验筹资对象的户口簿,确保人簿相符,做到筹资对象清楚,筹资目标明确。要认真落实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的规定,坚持按照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新生儿“落地”参合政策,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缴纳新生儿参合费用,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新农合参合待遇。

3.镇财政所负责新农合参合对象收费收据的统领、分发与核销工作。

4.镇卫生院农合办管理经办人员将新农合系统导出的2018年《参合人员信息表》交由各村主任或文书,由各村主任或文书以村、组以单位严格按照户口簿逐户核查修正,包括参合家庭基本信息、详细住址(含村民组或自然庄)、家庭成员名单、与户主关系、参合属性、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提供手机联系方式)和缴费金额。

5.农民缴纳个人筹资费用时,工作人员为缴资户开具《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专用票据》。

(二)审核审查阶段(121-1215日)

镇卫生院农合筹资工作人员,在认真审查核对《参合农民登记表》、《安徽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专用票据》无误的基础上,将《登记表》提供给镇农合办管理经办人员,由新农合管理员根据《登记表》上的修正信息在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三)汇总统计阶段(1216日—30日)

1.筹资工作结束后,各行政村再进行核对各村、组参合农民花名册,做到缴费人数与花名册的人数一致、人员信息一致。

2.镇财政所负责本乡镇各行政村筹资款的收缴、汇总表、登记表的核对和收费收据的核销工作。经乡镇领导审阅签字后,将全镇登记表及汇总表上报县财政局,并及时将筹资款足额上缴到县财政局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

五、工作任务与目标

镇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新农合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基金筹资等工作。镇党政负责人是新农合宣传筹资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组织召开好镇、村两级动员会,并把筹资任务分解到各行政村(社区),确保参合率达到任务目标。

镇卫生院和农合办要积极参与本镇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宣传和业务性技术指导工作,同时做好本镇参合农民信息的微机录入和后续医疗服务工作。镇政府要切实做好辖区范围内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对符合要求的贫困人口应全部纳入新农合参保信息管理。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把办好新农合工作筹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确保筹资工作落到实处,按期完成。相关具办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核对,确保筹资工作无误。

2.强化管理,落实奖惩

筹资工作实行排序通报制度,从115日起每周一例会上通报完成情况,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至1130日止完成筹资任务91%以上的奖励村3000元,其中书记、主任奖励金分配比例不低于20%;另外包村干部奖励600元。未完成任务的村扣除村两委成员当月绩效奖金,包村干部另行处理。

3.深入宣传,广泛发动

各村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合新农合。要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消除群众的四项顾虑。要达到一户一张宣传单、一街一条宣传标语、安排一辆宣传车,真正使新农合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一人有病大家帮,共同抗病奔小康”的良好社会风尚。

4.强化职责,狠抓落实

卫生院农合办、各村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新农合筹资、协议签订、登记表填制等工作。要采取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间、定责任的办法,把本镇(村)的筹资、登记表填制等任务进行分解。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做参合带头人,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新农合的宣传、筹资和信息录入、报补程序等相关技术的指导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新农合筹资工作设置障碍。

各村务必做好贫困人口的参合信息登记和录入工作,必须做到贫困户人口姓名和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一致,各村完成贫困户人口的参合信息登记和录入后,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给乡镇农合办,纸质版的材料要有举办人员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002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1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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