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集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自觉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以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遏制事故为重点,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凤台篇章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起底排查”原则,在市、县督导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整治行动。
1.全面起底排查。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各领域、全方位、拉网式排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摸清隐患底数,实行清单化、闭环式销号管理。
2.从严从实督导。镇级层面组建13个专项工作组(详见附件),分别由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各村社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全覆盖督导,紧盯自建房、消防、校园(校车)、公共场所、厂房仓库、交通运输、采煤沉陷区等重点行业领域,真督实查、较真碰硬,真查问题、真改问题。
3.狠抓隐患整改。建立“一企一档”隐患台账,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台账、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二)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4.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5.加强安全管理。制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明确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关注的重点事项、重点风险隐患整改和发生事故后必须承担的责任。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6.加强应急演练。指导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完善重要岗位和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保证正常运转。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7.建立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认真加以落实。
8.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镇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通过各种措施,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9.强化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重点内容,采取现场观摩、专题培训、视频教学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切实解决日常监管中“想查不会查”的问题。
10.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力度。督促企业实施新上岗人员强制安全培训、新调整岗位专业安全培训、技术设备更新安全培训。
11.强化社会公众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避险自救等知识,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公益短视频,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五)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12.完善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镇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不少于4次。
13.建立包保督导机制。实行镇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镇领导每月至少赴联系村社区开展1次实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建立交办整改清单,持续跟踪问效。
14.加强基层日常巡查。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力量,村社区要发挥“前哨”作用,对辖区小微企业、“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等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自身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3月14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检查(2025年3月14日至5月10日)
1.单位自查(4月15日前)。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开展自查,将发现的隐患(含前期遗留隐患)及整改措施报所在村社区。
2.起底排查(5月10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重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逐家单位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3.督查(5月10日前)。组建13个专项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全覆盖督导。
(三)隐患整改(即日起至2025年11月中上旬)
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型、隐患类型,逐项明确整改牵头部门,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四)总结提升(2025年12月底前)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深刻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要紧盯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最薄弱地方、最不托底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应对措施、办法,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组
附件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组
第一组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领域
组 长:张纪标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副组长:刘 晨 党委委员 人武部长
组 员:李粹超 吴 辰 刘雪洁 李心一
第二组 建筑施工、燃气、供水、热力、自建房、采煤沉陷区领域
组 长:曾 标 副镇长
组 员:朱 标 张 平 侯 迪 李新中 岳卫兵
第三组 消防领域(含厂房仓库消防、“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洗浴场所等)
组 长:张纪标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副组长:刘 晨 党委委员 人武部长
组 员:李粹超 李 飞
第四组 校园(校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领域
组 长:陆 婷 副镇长
副组长:康文亚 副镇长
组 员:童树超 李玉林 彭兆玉
第五组 交通运输(公交车辆、邮政、水上等)领域
组 长:曾 标 副镇长
组 员:刘 亚
第六组 公共场所领域
组 长:陈 磊 人大主席
副组长:闫 凌 党委副书记
王 坤 派出所所长
第七组 文化旅游领域
组 长:陆 婷 副镇长
副组长:康文亚 副镇长
组 员:高 影 苏 刚 桂 俊
第八组 特种设备领域
组 长:张纪标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副镇长:刘 晨 党委委员 人武部长
组 员:董 伟
第九组 民政领域
组 长:汤瑞超 党委委员
组 员:李 伟 余洪章
第十组 电力、商贸流通领域
组 长:陈 磊 人大主席
副组长:闫 凌 党委副书记
组 员:吕浩岚
第十一组 粮食加工领域
组 长:陈 磊 人大主席
副组长:闫 凌 党委副书记
组 员:李粹超
第十二组 水利领域
组 长:张纪标 党委委员 副镇长
组 员:陈红国 张纪海
第十三组 卫生健康领域
组 长:陆 婷 副镇长
副组长:康文亚 副镇长
组 员:张成海 彭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