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凤台县2023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 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 12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我县农业支持保护补
贴资金发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意义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 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 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 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有利于保护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 放效能,降低补贴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
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补贴内容
( 一 )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助对 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 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 主动采取推进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
机肥等措施, 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
金,补贴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仍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按规定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
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县的用于耕地地力 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以及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 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县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并
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三、 实施步骤
( 一)制定方案。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
定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做好工作安排。
(二)补贴面积审核登记。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补贴政策要求 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情况,做好补贴 面积到户情况登记与审核,制作我县补贴面积基础信息清册,在3
月24日前完成公示及补贴清册造册工作。
(三)兑付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 贴清册,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下达造册任务,各乡镇在 接到造册任务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造册任务,待上级财政补 助资金到位后,县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 兑付给补贴对象,并向市财政局报送“2023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四)进行总结评估。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业支 持保护补贴实施工作认真总结,梳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 告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坚
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具体由各乡镇 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
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补贴政策落实。 财政部门落实补贴资金,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补贴资金 的发放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核实县域内耕地保护补贴面积数据, 向财政部门提供经公示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委会报送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严
格把关,做到补贴对象精准,补贴面积有据可查。
(三)做好政策宣传。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以适当形式, 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 信、农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农业、财
政部门都要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检查组, 对各乡镇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 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造 册是否及时规范等。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报送的补贴对象和补 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利用技术手段对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和复查。 对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 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
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