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02 15:04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测土配方施肥试点由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组织落实。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检查及验收等。

第三条  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含农场职工)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

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分配使用过程透明。

公正,指项目县的选择客观公正、配方肥加工企业和仪器设备按照招标办法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农民自愿,指尊重农民的选择,不违背农民意愿硬性要求测土配方配肥,或强行要求农民购买本文肥料。

稳步推进,指测土配方施肥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实施,避免一哄而上。

第四条  各地应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鼓励农技人员走向市场。农技部门要免费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并与施肥企业结合,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为农民提供优质本文肥料。

第二章 补贴对象、补贴内容和补贴标准

第五条  补贴对象:包括承担测土配方施肥任务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依照配方加工配方肥的企业等。

第六条  补贴内容:包括对测土、配方、施肥等环节给予的补贴以及项目管理费。

测土补贴主要用于划分取样单元、采集土壤样品、分析化验和调查农户施肥情况等费用。

配方补贴主要用于田间肥效试验、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制定肥料配方和农民施肥指导方案等费用。

设备补贴主要用于补充土壤采样和分析化验仪器设备、试剂药品,以及配肥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

项目管理费,由项目县在补贴资金中提取,用于项目评估、论证、规划编制、检查验收等管理支出。

第七条  补贴标准:测土、配方和土壤采样环节的补贴按照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补助;仪器设备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适当添置,用于仪器设备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财政补贴资金的30%,项目管理费按补贴资金的2%提取。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配方肥生产(流通)企业,可按规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申请承担储备任务。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贷款贴息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不得用于支付配方肥淡季贷款贴息。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资金拨付

第九条  根据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规划、工作重点及各地的需求状况,由农业部、财政部制定并下达年度《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国家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补贴资金额度、工作进度及要求等。

第十条  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下达的年度《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本辖区的年度《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第十一条  各省财政部门、农业部门以正式文件联合向财政部、农业部申请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县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基础、项目县选择原则、资金概算、补贴内容、补贴标准、组织方式、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  农业部负责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的《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后报财政部。财政部审查后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再由省级财政部门下拨。

补贴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各省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项目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应报农业部和财政部审批。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配方肥定点加工企业和仪器设备招标办法,并指导项目县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经招标确定的企业和仪器设备应在省级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项目县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提供测土配方施肥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配方肥加工企业、受益农民、补贴标准等进行公示,促进诚信建设,建立可追溯制度。

第十六条  配方施肥定点加工企业要保证肥料质量,并建立完善的配售网络。各级农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配肥企业和肥料市场的监管,切实保证配方肥质量,防止出现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趁机哄抬肥料价格的行为。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工作,增加资金投入。要配合地方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实施的监督管理,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第十八条  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各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省可参照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送财政部、农业部。

第二十条  本暂行办法由财政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安徽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项目县(区、市)农委、农垦农场:

为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普及,着力扩大配方肥推广应用,2012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42号)要求,现将《2012年安徽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项目县实施方案

各项目县(区、市、农垦农场)要根据《2012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2〕10号)和《省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项目任务要求和资金额,制定本地2012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区域,落实到作物和乡、镇、村,细化工作重点和任务责任人,列支资金补贴内容,提出组织方式、工作措施,组织编报各项目县(区、市、农垦农场)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完成后,县(区、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请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项目总结报省土壤肥料总站。

二、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县(区、市)农委会同财政部门于4月30日前,将本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县资金使用分配表、项目任务细化量化指标等附表)(一式两份)报送省农委和财政厅审核批准。同时,将项目实施方案及附表(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发送到qxh.ah@163.com。农垦农场先报省农垦管理局,再报送省农委、财政厅。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后,各地按申报任务要求编制《2011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合同》。

联系地址:安徽省土壤肥料总站 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邮编230001。

联系人:钱晓华,电话:0551-2657815

附件:1.2012年安徽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任务细化量化指标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1

2012年安徽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四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42号)精神,结合7年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情况和《2012年安徽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方案》(皖农土函〔2012〕154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基本思路

按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总体要求,坚持“增产、经济、环保”施肥的理念,以普及行动和示范县(场)创建为“抓手”,以服务生产服务农民、深入推进科学施肥为中心任务,以技术“整建制”推广为重点,加快配方肥推广应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成果,拓展技术内涵,扩大实施范围,完善指标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增加测土密度,提高测土频率,突出供肥、施肥关键环节,大力推进技术入户、配方肥到田,着力改进施肥方式,全面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节能减排。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省94个县(市、区、场)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全面深化和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其中巩固建设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项目县90个,续建2009年项目县(市、区、场)4个,计划为1000万以上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9300万亩,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力争配方肥施用比例达到化肥使用总量的12%以上。

2012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场、单位)目标任务是:整建制推进试点、粮棉油主产区县采集和分析土壤样品1000个;布置粮棉油等大田作物田间肥效试验2个以上、经济作物“2 X”田间肥效试验2个以上,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2个以上,区域配方验证试验10个以上;建成5个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在整建制推进村或乡建立20亩以上的示范方,按行政村设立固定的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公告专栏,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指导服务20场次以上。耕地面积较小的县、区采集和分析土壤样品500个;布置粮棉油等大田作物田间肥效试验2个以上、经济作物“2 X”田间肥效试验和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5个以上;建成2个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在20个村各建成1个20亩以上的示范方,在100个行政村设立固定的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公告专栏,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指导服务8场次以上。

三、资金补贴用途

项目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科学制定配方、应用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示范展示、施肥信息上墙、施肥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管理等经费补助,项目管理经费不能超过总项目补贴资金的4%。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在深化粮棉油糖等大宗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的同时,力求在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上有较大突破,在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上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一)深化“基础工作”支撑。采取县域“三年一轮回”的方式,在粮棉油主产区实行周期性取土测土,合理安排肥料肥效、施肥时期、施肥方法及有机无机配合、中量微量元素等田间试验,不断修正大宗作物施肥指标体系,提高配方的针对性。同时,有选择的安排肥料利用率验证试验。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和特色作物上开展土壤测试、肥效试验和叶面营养诊断,逐步建立经济作物施肥指标体系,不断提高技术覆盖面。规范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 完善配方发布,为指导农民科学施肥提供支撑。

(二)强化“整建制”推进。实施“十、百、千”整建制推进试点,选择基础条件好的10个县(市)开展整县推进试点,在另外80个项目县选择100个乡(镇)实施整乡推进,其余4项目县至少选择1个村、全省选择1000个村实施整村推进,示范带动更大面积推广应用。采取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合作社带动、配方肥直供、定点供销服务、统测统配统供(统施)、现场混配供肥等模式,整县、整乡、整村整建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实现配肥企业、配方肥数量、推广区域、应用作物、使用农户和责任人等六落实,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落实到户到田。在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区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治理区,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

(三)狠抓“配方肥”下地。继续组织开展配方肥普及到田活动,科学制定并发布区域性的作物施肥配方信息,加强农企合作和产需对接,逐步形成以科学配方引导肥料生产、以连锁配送方便农民购肥、以规范服务指导农民施肥的机制。鼓励和引导建立乡村小型智能化配肥网点,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民开办的肥料销售点等使用乡村小型智能化配肥设备。按照“抓大促小”策略,即抓大型肥料企业的配方肥生产,促进基层配方肥供销服务网点建设。开发建立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增加乡村配方肥经销服务网点“触摸屏”配备数量。

扩大配方肥应用比例。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施用配方肥占基施化肥的比例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省级试点整建制推进的10个县、100个乡镇、1000个村施用配方肥占基施化肥的比例达到60%,其他项目县施用配方肥占基施化肥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增加配肥供肥服务网点。每个项目县建立一套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扩大配方肥供销服务网点10%,每个网点培养1名肥料配方师,每个村至少建立1个测土配方施肥科技示范户。在整建制推进县建立乡村智能化配肥供肥服务网点37个。

(四)强化“示范片”到村。各项目县(场、单位)结合本地作物种类、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等,合理布局示范地点,细化示范片建设内容,以科学施肥技术为核心,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开展化肥深施,实现高产高效和经济环保的目的。村级示范片要做到“四有”,即:有包片指导专家、有科技示范户、有示范对比田、有醒目标示牌,其中标牌要明确标明作物品种、目标产量、施肥结构、施肥数量、施肥时期、施肥方式。

(五)强化“培训班”进田。千方百计推进科学施肥技术进村入户到田,结合村级示范片建设,举办农民田间学校和现场观摩活动,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田间巡回指导和现场指导服务,加强田间实际操作技能和肥水管理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技术水平。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的技术培训,对肥料经销商、基层农技人员开展配方师培训与认证,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六)强化“建议卡”上墙。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合农村、贴近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工作。在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和肥料经销网点,积极推进测土配方信息、施肥指导方案和科普标语上墙,方便农民了解掌握科学施肥知识,直接“按方”购肥施肥。

(七)改进施肥方式方法。筛选确定当地化肥深施机械类型,引导农民选购使用,因地制宜开展基肥深施、追肥深施,改变化肥表施、浅施的方式,同时,做好作物肥料统筹,确定更为合理的追肥用量和时期,提倡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实现水肥耦合。按照农艺农机融合、基肥追肥统筹的原则,指导农民因苗、因水、因土等适时开展追肥,确保农作物全生育期养分需求。在淮北结合深松整地,搞好基肥机施、深施。针对玉米“喇叭口”需肥关键时期,推广应用机械追施肥技术。在测土配方施肥村级示范方、万亩示范片以及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菜果茶标准园示范区率先实现深施全覆盖,在有滴灌、喷灌条件的蔬菜、果树、棉花、马铃薯、玉米等作物上积极开展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

(八)加强“信息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科学施肥意识,丰富科学施肥知识,提高科学施肥技能,营造科学施肥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五、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委、省财政厅组织编制本省《2012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方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保证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制定完善项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采购方案,协调本辖区教学、科研、推广、肥料生产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测土配方施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

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不折不扣地组织实施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建立健全项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搞好沟通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二)稳定专业队伍。各项目县(场、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的基本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稳定技术队伍,充实人员力量,改善服务手段。每个项目县(场、单位)必须有土壤肥料推广机构,稳定加强土肥技术队伍,充实土肥专业人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培训,不断更新技术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要建成一个标准化验室,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全面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提供坚强技术支撑。

(三)规范项目实施。加大监管力度,督导项目县(场、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开展分区包片技术指,充分发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优势,整合力量,统筹协调,为项目县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各市土肥站配合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重点深入农业部和省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县、乡,开展跟踪指导服务,确保任务落实、技术到位。

项目县(市、区)土肥技术推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标准化验室建设,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探索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到田的长效机制和整建制推进的有效模式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配方肥生产质量追溯制度,定期组织肥料市场抽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展示、示范、培训和宣传,强化农机农艺结合、有机无机配套、基肥追肥统筹,切实减少不合理过量施肥现象,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四)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本着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行为,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会计科目设置要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执行。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目标任务要求,因地制宜细化项目县(场、单位)资金使用条目,指导和监管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强监管,规范使用行为,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会计科目设置务必按财务规定执行。

(五)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农委加强监督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定期开展项目检查指导,及时掌握项目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考核结果评价工作,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把农民满意度、技术普及率和到田率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要加强肥料质量监管,特别要注重对配方肥生产过程的监管,建立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对项目管理不规范、专业人员队伍缺乏、当地政府重视不够、项目实施效果不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县(场、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收回项目资金,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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