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2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贫困地区集中力量攻坚,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2019年凤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纪要》精神,现拨付你单位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0万元(项目代码:AHSJXY201934060011)用于产业扶贫。该项资金支出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你单位要规范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程序,加快资金与项目对接,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等。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根据《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500号)等精神,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进一步突出脱贫成效、加快资金支出、强化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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