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24 09:18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凤台县教育局实施的教育类资助共分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高中阶段教育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新生入学资助。

1、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中在园在籍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的幼儿。

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儿童按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资助(自2018年秋季开始),分学期发放。

评审流程: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幼儿园、中心校、县教育局评审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资助专用银行卡统一发放,并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2、实施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和非寄宿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提供生活补助。

评审流程: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评议小组评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通过银行卡发放。

3、实施高中阶段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

1)普通高中: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子女按最高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并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书本费。

2)中职学校: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免除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

资助流程: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流程按照个人申请、三级评审、两级公示,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备案,通过资助专用卡集中发放。

4、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和在校生(包括研究生),自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办理流程: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上报国家开发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至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

5、实施高校贫困新生入学路费资助。

受助对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录取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受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资助流程:由高中学校进行申报,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通过银行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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